原標題:支付牌照續展結果揭曉 10家通過2家出“狀況”

本報記者 李 冰

支付機構續展大考結果已出爐。日前,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公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行政許可公示信息(2021年8月第二批)。其中上海銀聯電子支付、連連支付、富友支付等10家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獲得續展。另有2家未獲續展,1家申請終止支付業務,1家被央行中止續展申請審查。

博通諮詢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次支付牌照續展情況,符合外界的預期。從此次續展結果可以看出,央行已經在按照《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中相關要求及原則進行業務續展。

中網支付申請終止支付業務

前述公示信息顯示,共有上海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連連銀通電子支付有限公司、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都摩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證聯支付有限責任公司、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四川商通實業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上海富友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機構牌照成功續展,有效期爲2021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28日。

記者注意到,有2家支付機構出現狀況。其中,中網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網支付”)因申請終止支付業務,央行對其《支付業務許可證》不予續展。

王蓬博認爲,中網支付主動申請終止支付業務,或可能因其自身業務發展不利,故而主動申請終止支付業務。

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從行業角度分析認爲,隨着商業機構和零售消費數字化轉型,線下預付卡業務站在了轉型路口。同時,受監管政策影響,盈利模式正在重構,經營預付卡業務的機構面臨着生存危機,未來或將有更多無法跟上時代變化的支付機構會選擇主動退出。

得仕股份被中止審查

與中網支付不同的是,得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得仕股份”)牌照未得到續展,因爲得仕股份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央行決定中止對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申請的審查。

記者翻閱相關條款注意到,根據《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在審查過程中,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做出中止審查的決定。具體包括:申請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他行政機關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對行政許可事項影響重大的;申請人被央行或者其他行政機關依法採取限制業務活動、責令停業整頓等監管措施,尚未解除的;申請人被央行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屆滿的;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章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央行及其分支機構請求有關機關做出解釋的;申請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且有正當理由的。

公開信息顯示,得仕股份成立於2006年10月25日,是上海地區最早取得第三方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企業之一。主營業務範圍包括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互聯網支付等。另外,在過去的幾年,得仕股份多次收到央行上海分行開出的罰單。例如,2017年8月18日,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上海分行計罰沒人民幣超56萬元;2018年11月1日,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罰款人民幣9萬元;2019年4月11日,因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規定被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

雖然得仕股份被央行中止對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申請審查的具體原因尚不明確,但種種跡象表明,目前支付牌照數量正在收緊。據《證券日報》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31日,央行累計註銷支付牌照名單41家,最新的支付牌照數量僅剩230張。

王蓬博表示,目前支付機構正處在行業第三階段的重大變革時期,“企業數字化變革爲支付機構發展帶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爲無法跟上步伐的機構劃開了‘鴻溝’,預計未來支付機構牌照會進一步縮減。”

蘇筱芮表示,從目前趨勢看,在經營承壓、轉型困境下,後續將會有更多機構選擇主動註銷支付牌照。她建議,一方面,機構後續要緊密關注監管動向,結合合規要求爲實體機構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可關注與探索預付卡商業模式的數字化轉型,從需求側切入,設計與提供更爲優質的業務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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