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267萬餘元。

據保定市中院消息,9月10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重慶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受賄一案。

▲來源:保定市中院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春節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車牌辦理、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267萬餘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鄧恢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鄧恢林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羣衆三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去年6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鄧恢林被查。

今年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消息,鄧恢林被“雙開”。

經查,鄧恢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調整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鄧恢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鄧恢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今年1月22日,據最高檢消息,重慶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鄧恢林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鄧恢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去年6月24日下午,在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經表決,決定免去鄧恢林的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鄧恢林是繼朱明國、王立軍、何挺之後,重慶市公安局被查的第四任局長。

公開履歷顯示,出生於1965年3月的鄧恢林,在調入中央政法委工作以前,他一直在湖北省工作,曾任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宜昌市等單位。2014年10月,鄧恢林由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調入湖北省公安廳,成爲正廳長級副廳長、黨委委員。

在湖北省公安廳工作8個月後,2015年6月,鄧恢林就被調入中央政法委,任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2個月後,鄧恢林開始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同時兼任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在中央政法委,鄧恢林共任職了2年1個月。

2017年6月,何挺被免去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1個月後,鄧恢林“空降”重慶,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8月,鄧恢林被任命爲重慶市公安局局長。

鄧恢林簡歷

鄧恢林,男,漢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漢人,研究生,法學碩士,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09—1984.08 湖北省武昌縣師範學校學習

1984.08—1991.12 湖北省鄉鎮企業供銷公司辦事員(其間:1986.09—1989.06武漢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在職大專學習;1988.12—1990.12下派通山縣鄉鎮企業物資供銷公司任副經理、副局長)

1991.12—1996.03 湖北省鄉鎮企業局財務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6.03—2000.06 湖北省鄉鎮企業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其間:1997.09—1999.12華中師範大學經濟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0.06—2002.12 湖北省鄉鎮企業局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2002.12—2003.12 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離退休幹部處處長

2003.12—2006.01 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6.01—2009.07 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9.07—2010.10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0.10—2011.12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2011.12—2014.10 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

2014.10—2015.06 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正廳長級)

2015.06—2015.08 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

2015.08—2017.07 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

2017.07—2017.08 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7.08—2018.01 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18.01— 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2020年6月被查。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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