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慶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受賄案一審開庭

新華社石家莊9月10日電  2021年9月10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重慶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受賄一案。

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春節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車牌辦理、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267萬餘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鄧恢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鄧恢林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羣衆三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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