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收受信貸客戶鉅額錢款,農行江蘇省分行原行長高友清退休兩年遭開除黨籍

記者:佔健宇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9月10日消息,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高友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友清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裏不一,與他人串供,僞造、轉移證據,託人打聽案情,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信貸客戶禮金,違規操辦兒子婚宴並藉機斂財;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縱容、默許配偶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向信貸客戶借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親屬承攬工程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造成信貸資產重大損失;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信貸客戶鉅額錢款,爲個人利益向企業違法發放貸款,挪用信貸資金歸個人進行非法活動及營利活動。

消息還指出,高友清身爲中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私慾膨脹,擅權妄爲,置黨和國家經濟金融政策和資金安全於不顧,把組織賦予的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將國家託付管理的信貸資源視爲其個人對企業主的“恩賜”,與不法商人勾連暗合、互養共生。高友清的行爲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高友清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調整其退休待遇;經上海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簡歷顯示,高友清於1959年8月生,江蘇張家港人,是一位老“農行人”,並已在兩年前退休。2002年9月至2009年10月,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張家港市支行行長,蘇州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無錫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蘇州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主持工作);2009年10月至2013年8月,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委員、副書記、副行長,蘇州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委員、行長;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巡視員;2019年9月,退休。

同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還公佈了另一位銀行幹部被查的消息。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廣州市紀委監委消息,中信銀行廣州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謝宏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廣州市監委監察調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