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發佈新規:公務場合必須使用普通話

9月13日,四川省機關公務用語調查情況新聞通氣會在遂寧召開,發佈了省直部門、市(州)和縣(市、區)黨政機關及其政務中心普通話使用情況。

會上,《關於在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進一步推廣使用普通話的通知》正式發佈。《通知》明確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人員在公務場合,必須使用普通話。

暗訪:使用普通話要求落實不到位

據瞭解,爲全面瞭解全省機關公務活動使用普通話情況,2020年、2021年,省語委組織調查組對省直部門、市(州)和縣(市、區)黨政機關及其政務中心先後進行了兩輪暗訪調查。

第一輪調查中,受訪者能使用普通話交流的(含經提醒後改用普通話)佔89.3%,第二輪爲92.1%。

“從綜合情況來看,省直部門、單位公務活動使用普通話情況較好,示範作用有一定體現。”省委教育工委委員、教育廳副廳長、省語委副主任戴作安介紹說,在第一輪調查中,省紀委監委機關、省總工會、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體育局等單位綜合得分靠前。

綜合市(州)及縣(市、區)黨政機關及其政務中心情況看,各地公務活動中普通話使用推廣力度不一,地區差異較大。

在第一輪調查中,樂山市、成都市、攀枝花市、遂寧市、涼山州等地綜合得分靠前;在第二輪調查中,遂寧市、成都市等地綜合得分靠前。

戴作安說,通過兩輪調查和比較分析,目前全省黨政機關在公務活動中推廣和使用普通話,主要存在公務活動使用普通話要求落實不到位、公務人員普通話水平有待提升等問題。

新規:公務場合必須使用普通話

針對當前四川省黨政機關推廣使用普通話存在的問題,省語委已於9月9日印發了《關於在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進一步推廣使用普通話的通知》。

《通知》明確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人員在執行公務(特殊情況除外),公務活動、會議的主持和發言,對外宣傳(包括接受新聞採訪、新聞發佈等),接聽電話、接待來賓來訪、對外聯繫工作等公務場合必須使用普通話。

同時,各地、各單位要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政策,在門廳樓道、辦公室、會議室的醒目位置,統一擺放、張貼推廣普通話、使用普通話的宣傳海報和標識標牌等,提醒提示幹部職工堅持使用普通話。

《通知》還要求,要把普通話教育納入各級各類培訓的重要內容,安排專項經費對公務人員普通話應用能力進行提升培訓和合格測試,對未達到普通話等級要求的人員,要加強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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