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計思敏

吉林省長春市鼓勵人才和農民購房的細則落地。

9月13日,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網站發佈《留(來)長人才、農民購房補貼和購房消費券辦理流程》,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長春市購房並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申請補貼和消費券。

按照要求,申請人需是大專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高級工及以上執業技能等級人員等留(來)長人才以及進城農民。同時申請人在長春市行政區域內(不含雙陽區、九臺區、公主嶺市及其它外縣市)國有土地上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且應符合唯一住房條件。

對於符合上述條件的人才按50元/平方米,農民按80元/平方米給予購房補貼。

同時,文件顯示,購房消費券分爲汽車消費券和家電消費券,滿足消費券發放資格的購房者可以選擇領取汽車消費券或家電消費券,僅可選擇其中一種且僅限領取一份。購房消費券總額度5000萬元,發放5000份,每份價值10000元,其中汽車消費券500份,家電消費券共4500份,消費券數量有限,先領先得,發完即止。

按照申請程序,購房補貼及購房消費券採取“先購房、再審覈、後補貼”的方式發放。發放流程包含提交申請、資格審覈、發放補貼三個環節。

上述文件顯示,原則上申請購房補貼及購房消費券的申請人不能退房,如有特殊情況退房的,需退還購房補貼及購房消費券,消費券已消費的需退還同等消費券金額。

此前的8月31日,吉林省長春房地產業協會發布《關於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有關情況的通報》(簡稱《通報》)。

長春房地產業協會指出,爲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提升服務企業水平和能力,滿足城市新市民居住需求,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民生,保持長春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春房協從調整供需關係、緩解開發企業資金壓力、支持人才和農民購房、加強行業監管等方面,向市房管局提出若干工作建議,市房管局基本採納意見,並受市房管局委託,發佈相關政策調整措施。

其中上述《通報》中就提到鼓勵人才和農民購房方面,8月19日,省政府常務會議中提到,“科學調控房地產市場,鼓勵農民進城購房,切實滿足羣衆住房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爲落實會議精神,鼓勵農民進城買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等問題,長春市爲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大專及以上高校畢業生、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高級工及以上執業技能等級人員等留(來)長就業人才以及進城農民,按人才50元/平方米、農民80元/平方米額度予以購房補貼。

同時,長春市政府投放5000萬元資金,以抽取消費券形式,向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才和農民發放。消費券可用於家電、汽車消費。購房補貼和消費券政策暫定執行至今年年底,視情再作調整。此項政策不含雙陽區、九臺區、公主嶺市及外縣(市)。此外,鼓勵開發企業對留(來)長人才和農民購房給予優惠,但成交價格應不低於商品房備案價格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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