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廈門全市居民小區(村)實行閉環管理

福建省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9月18日發佈通告。廈門全市居民小區(村)實行閉環管理。

根據當前廈門市疫情防控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區(村)實行閉環管理,本小區(村)居民憑小區(村)有效證件出入;外來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小區(村)。除抗疫車輛、運輸生活必需品車輛和救護、消防、搶險、環衛、警車等特種車輛外,其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出入小區(村)。快遞、外賣等實行“無接觸”配送,物品統一放置到小區(村)指定的存放處。暫停小區內各類工程施工(水電煤氣、電梯等應急維修需要的除外)。無物業小區由所在社區負責小區出入口的管控責任,可通過購買服務或安排志願者等方式進行組織。

二、請廣大市民自覺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倡導居家辦公、彈性工作等靈活工作方式。切實加強自我防護,出門務必佩戴口罩。出現發熱、咳嗽、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腹瀉等症狀人員,應當第一時間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或撥打120,就醫途中嚴格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社區(村)應當開展拉網式居民健康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發現發熱人員,第一時間撥打120送醫就診。居民必須依法無條件配合流行病學調查,不得隱瞞病史、密切接觸史,不得逃避隔離醫學觀察。落實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網約民宿)等經營者的管理主體責任,如發現人員有發熱、咳嗽等異常情況應當立刻報告所在社區(村)。

四、各街道(鎮)、社區(村)應當做好封閉封控小區居民的生活保障、物資配送、醫療救治、心理疏導、人文關懷等各項工作。加強對老幼弱殘等羣體的關愛,認真做好服務保障,切實解決生活所需。

五、防疫期間做好小區(村)清潔消毒、垃圾分類、廢棄口罩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對電梯、門廳、過道等重點公共區域每天進行不少於2次的消殺工作。

六、實行“紅事”緩辦、“白事”簡辦,殯儀館暫停告別服務。“白事”辦理需提前報居(村)委會備案,居(村)委會指定專人蔘與活動全程管理。

七、各街道(鎮)、社區(村)應當充分利用手機微信、短信、廣播等方式,加強疫情防控政策知識宣傳,做到應知盡知。

所有在廈單位和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對違反通告規定的,依法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總檯記者 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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