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申報殘保金是不是以法人爲主體?分支機構需要單獨申報殘保金嗎?

答: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均應按照不少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是否在徵繳範圍要看登記註冊類型,以下登記註冊類型不在徵繳範圍:(港澳臺商)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個體經營、個體工商戶、內資個體、港澳臺個體、外資個體、個人合夥、內資合夥、港澳臺合夥、外資合夥、個人、內資個人、港澳臺個人、外資個人。如分支機構不屬於上述範圍,需正常申報繳納殘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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