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3日通報,2021年9月22日上午9時45分許,我市某某路公交車上一名女性乘客攜帶寵物犬乘車,駕駛員依規對其勸阻,該乘客不聽勸阻,違規上車並對駕駛員進行辱罵,擾亂了公交車上正常乘車秩序。公安機關接到羣衆舉報後,迅速成立專班對該事件進行調查處置,通過調取監控視頻資料、詢問公交車司機、走訪相關證人等方式開展工作。現查明,違法嫌疑人狄某(女, 60歲,大同市雲岡區人)的行爲擾亂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因狄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其不予處罰,並責令其監護人對狄某嚴加看管、送醫治療。現監護人主動向公交公司駕駛員賠禮道歉,並正積極聯繫狄某送醫治療事宜。

大同市公安局直屬第二分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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