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包商銀行接管組副組長李國榮被查原因披露:利用風險處置權力大肆斂財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李願 北京報道 曾擔任四川銀保監局副局長、包商銀行接管組副組長的李國榮,在其被調查2個月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原因被披露:借參與風險處置工作之機以權謀私。

9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的《深度關注 | 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一體推進 打掉“老鼠” 護住“玉盤”》顯示,有的金融監管幹部甚至借參與風險處置工作之機以權謀私。今年7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聯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監委查處的四川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國榮便是一個典型。

“在包商銀行接管組任職以來,李國榮利用風險處置權力大肆斂財,接受私營企業主請託,插手干預被接管銀行機構及關聯銀行機構資金借貸事項,利用職務便利,在被監管金融機構貸款發放或展期、貸款利息減免、債務重組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是‘靠接管喫接管’的典型。”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在上述文章中說。

今年7月14日,銀保監會網站顯示,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四川銀保監局、副局長李國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委、內蒙古自治區監委指定管轄,呼和浩特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其中,關於“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的表述即引發外界猜疑,李國榮被調查審查可能與包商銀行有關。彼時,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也向李國榮在包商銀行工作期間的同事進行了求證,但未得到相關人士的證實,“可能與四川期間的工作有關,”該人士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深度關注|懲治金融腐敗 防控金融風險》稱,在包商銀行嚴重信用風險系列腐敗案件查辦中,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與銀保監會黨委、包商銀行接管組以及內蒙古當地保持密切溝通,反覆評估風險,穩妥選擇介入調查時機。同時協調內蒙古銀保監局做好風險應急預案,防止發生擠兌等次生金融問題。

2019年5月24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公告,鑑於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

爲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依法依規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央行、銀保監會在防範系統性風險的同時,堅持市場化原則,防範道德風險,嚴格依法依規推進包商銀行接管工作,歷時一年半的時間,順利完成包商銀行金融風險的精準拆彈。

據央行日前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1)》中《依法穩妥處置包商銀行風險》一文披露,截至2019年5月,包商銀行客戶約473.16萬戶,其中個人客戶466.77萬戶、企業及金融機構客戶6.36萬戶,不但客戶數量衆多,還遍佈全國各地。同時,包商銀行同業負債規模超3000億元,共涉及全國約700家交易對手。

2020年11月23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包商銀行破產清算,並指定包商銀行清算組擔任包商銀行管理人。2021年2月7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宣告包商銀行破產,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工作基本完成。

“在看到成效的同時,仍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稱,“如果不能從根本上理順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督的體制機制,風險和腐敗問題依然會‘捲土重來’。”

(作者:李願 編輯:李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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