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計思敏

9月29日,河南省濟源市房地產管理局發佈的《房管案例》顯示,近期,濟源市某在售樓盤50套房產被法院查封。

濟源市房地產管理局指出,經覈實,其中43套房產已被羣衆購買,但房地產開發商未將這部分房產在濟源市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備案,這43套房產仍在房地產開發商名下。因房地產開發商與他人有債務糾紛,房地產開發商被他人起訴,他人將這43套房產申請法院保全,法院將這部分房產當作未售房產給予了查封。

對此,濟源市房地產管理局從四個方面發佈購房提醒。

一是查看預售,購房人在購房時,請務必查看所購買的樓棟是否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個樓棟一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購買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存在極大風險,若房地產開發商資金鍊斷裂造成爛尾,購房人利益將無法得到保障。

二是簽訂合同,購房時,購房人要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然後按合同約定進行繳款。所簽訂的合同必須爲住建部制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示範文本》或《商品房現售合同示範文本》。購房人如未簽訂購房合同,只有購房發票或者收據,購房人利益不一定能得到保障。

三是繳納購房款。爲保障購房羣衆資金安全,所有購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等)必須由購房人持《商品房預售資金繳款通知單》,並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繳款通知單》上明確的監管銀行和賬戶,由購房人將購房款直接轉入指定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一個樓棟一個資金監管賬戶,資金監管銀行和賬戶在售樓部醒目位置張貼。

四是及時備案。購房合同簽訂30日內,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到房管局辦理登記備案,加蓋備案印章後方可完成備案手續。如超過30日房地產開發商仍未登記備案的,購房人可向房地產開發商提出備案要求,也可以直接到房管局進行反映或投訴。如購房合同未登記備案,即使購房人交了房款,房產仍在房地產開發商名下,時刻面臨被法院查封或被房地產開發商二次銷售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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