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要起到減輕學生負擔的實效,只盯着校外培訓機構和學校的規範辦學是不夠的,仍需發揮學校的教育主陣地作用。

文/熊丙奇(教育學者)  編輯 李瀟瀟 校對 劉軍

37名家長聯名“請願”7歲孩子轉學,家長不“雞”娃反被排擠?

家長反對教師多佈置作業,孩子就被孤立並被要求轉學?

據媒體報道,在貴州,一所當地“頂流”小學的一名家長反對教師給孩子佈置過多書面作業,與教師發生衝突,結果遭全班共39名家長中的37名家長聯名“請願”,要求這名家長的7歲孩子轉學。

首先必須明確,這37名家長的聯名“請願”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因爲,接受義務教育是每個適齡學生的平等權利,任何人不得剝奪,投票、“請願”屬於參與公共事務進行公共決策,而依法保障適齡孩子的基本受教育權,並不在此範疇。

也因此,當地教育局已經對涉事教師做出師德處理,並對學校相關領導進行約談。但該處理通報發出後,仍有不少家委會成員和家長爲涉事老師“叫屈”,要求這名家長“給大家一個交代”。

在此現實情況下,我們該如何理解多數家長支持學校教師的“違規”做法?學生“減負”的規定又該如何執行?這些風波背後的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37名家長聯名“請願”7歲孩子轉學,家長不“雞”娃反被排擠?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於2021年3月1日起實施,細化了禁止實施的七類不當教育行爲,包括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視頻/新京報我們視頻

━━━━━

家長要求“減負”被“孤立”並不意外

不論是按“雙減”意見,還是之前的減負規定,學校老師都不得給小學一二年級低年級學生布置書面作業。因此,這名家長反對教師給自己7歲的孩子多佈置書面作業,是正確的也應該得到支持。

家長是促使“雙減”落地生根的重要力量之一——家長積極配合,反對學校給學生“增負”的措施,並向教育部門舉報,由教育部門進行查處、問責。

之前,我國給中小學生減負的效果並不好,就是因爲不少學校違規補課、組織考試、公佈學生成績排名,家長並不向教育部門舉報,教育部門也視而不見。

但是,要求嚴格落實“減負”措施的家長,卻被其他家長“孤立”,也並不令人意外。

前年,南京就發生家長反對給學生“減負”的風波,家長質疑“減負”讓學生變“學渣”。最近也有新聞報道,上海一所初中學校也發生一名家長舉報學校舉行“月考”,卻遭到其他家長“怒懟”。

這些家長的理由是:你要“減負”是你自己的事,不要影響其他孩子追求進步。老師“違規”給學生布置作業、學校“違規”組織月考,這是“真正對學生好”,都不做作業、都不考試,難道中考時“開盲盒”?

一些家長甚至因此質疑舉報的家長是別有用心,是自己孩子不行,也讓別的孩子不行,或者自己有條件給孩子補課,而故意讓學校不給孩子佈置作業云云。

這就是當下的現實,“雙減”生態下困境待解。

基礎教育亟須走出“減負”的“囚徒困境”

客觀而言,由於我國的教育評價還存在唯分數、唯升學的問題,因此基礎教育存在應試傾向,嚴重競技化、功利化。“雙減”致力於消除教育的“劇場效應”,讓每個學生、家長都“坐下來”舒適地“看戲”,也就是因循孩子的成長規律讓其學習、快樂成長。

然而,在嚴格監管校外學科類培訓機構之後,很多家長依舊不願意“坐下來”。他們擔心自己“坐下來”了,其他家長依舊“站着”,自己的孩子必定在“提高1分幹掉千人”的升學競爭中喫虧。

於是,在校內,默許學校違規佈置作業、補課,在校外,學科類培訓從公開走向“地下”,“保姆式家教”“高端私教”受追捧。

可以說,“減負”也成爲家長間的博弈——你“減”,別人不“減”怎麼辦?在“減負”博弈中,很多家長陷入“囚徒困境”之中。主動跳下“應試軍備戰車”的家長少之又少。 

在這些“特立獨行”的家長“跳下車”的行爲對其他家長不構成影響時,其他家長沒意見,否則就會像此事中被孤立的家長一樣變成衆矢之的,甚至本該維護學生與家長利益的家委會也成了學校爲學生“增負”的“工具”。

說到底,“雙減”要起到減輕學生負擔的實效,只盯着校外培訓機構和學校的規範辦學是不夠的,仍需發揮學校的教育主陣地作用。

爲此,有必要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和學校辦學改革,及早建立多元評價體系,引導教師、家長形成新的教育觀和人才觀,才能讓我們的基礎教育走出“減負”的“囚徒困境”,不再出現7歲孩子因作業問題被聯名要求轉學的荒唐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