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0月17日消息(記者 張宏波 通訊員 何書雯 邢曉姍)日前,樂東法院對受理的一起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案件依法宣判,以任某、王某爲首的20名被告人因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六個月(適用緩刑)不等,同時對任某、王某等20名被告人追繳違法所得共上億元,並處貳佰餘萬元至叄仟元不等的罰金。

庭審現場。樂東法院供圖

2018年以來,被告人任某爲謀取不當利益,召集符某、王某等人以分級代理、分工負責的方式不斷發展下線,爲不符合人才引進政策要求的人員僞造政策需要的證件、證書、勞動合同,同時買通戶籍民警爲上述人員獲得海南戶籍,並從中獲取鉅額利潤。據悉,該集團通過購買僞造的國家機關證件辦理近三千件非法人才引進落戶的“三無件”,獲利上億元。2020年10月,任某的一級代理被告人王某於另立門戶並召集侯某等人繼續從事非法辦理人才落戶,累計辦理六百餘件“三無件”,獲利達上千萬。

因案情重大,樂東法院高度重視,組織精幹力量承辦該案,多次召開會議協調,在喫透案情、分析證據的基礎上,嚴格把好事實關、證據關,結合全案材料及各被告人地位、作用以及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南海網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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