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落无绪,梨花弄雨,曾经美丽的相遇,也许成就一段佳话;然而,年华似水,生活的平淡与琐碎,让曾经的春风依依,变成一片狼藉。世上不爱的理由和借口有很多:忙,累,没感觉,不合适,为你好……而爱的表现只有一个:我想和你在一起。在感情的世界里,经常会真亦假时,假亦真。不过,不管曾经拥有过什么样的风花雪月,一旦两个人面临分别,请学会以法律为武器,尽量保护好自己。

案例回顾

今天我们要聊的这个案例,其实很简单,李先生与周女士经过短暂的恋爱,于2019年步入婚姻的殿堂。

原本以为,这是新生活的开始,两个人会共同经营好小家,幸福的生活下去。谁知,爱情的神话还是败在了现实的琐碎当中。结婚后,两人经常因生活中的问题矛盾频生,最终在两年后的2021年,两人的婚姻还是以失败告终。

在离婚协议书中,二人将财产以清单的形式呈现,对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本以为,一段失败的感情就此落幕,周女士也可以寻找新的生活,没想到在自己一次偶然的证券开户过程中发现,前夫李先生竟然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开设了证券账户,并且其中还有近20万元的钱款。

发现这笔钱款后,周女士认为,前夫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对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有隐瞒,导致至今自己也不清楚还有多少财产未进行分割处理,严重侵害了自己的权益。随即找到《律师帮帮忙》的专业律师,希望就自己的困惑给予专业的解答。

《律师帮帮忙》的合作律师,在获知周女士的情况后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根据周女士目前掌握的证据,律师建议她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直至离婚时另一方仍毫不知情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部分财产诉至法院并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的。法院会依据,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予以少分的原则,根据司法实践,一般以三七比例对隐瞒财产再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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