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天津銀保監局日前披露的一則公告顯示,天津金城銀行股東天津開發區泛亞太有限公司(下稱“天津泛亞”)在入股期間,涉嫌違反《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該局擬限制其在天津金城銀行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

公告顯示,天津泛亞涉嫌違反的具體事項爲:《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8年第1號)第四十八條第(六)(七)(十二)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規定。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八條爲:商業銀行股東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等存在下列情形,造成商業銀行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可以責令商業銀行控股股東轉讓股權;限制商業銀行股東參與經營管理的相關權利,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

其中,第(六)(七)(十二)項爲:違反承諾或公司章程的;主要股東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監管要求的;違規開展關聯交易的。

而就在幾天前,銀保監會發布的《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爲監管辦法(試行)》也明確,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依法限制其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相關股東權利。

其中,第十四條規定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應當通過公司治理程序正當行使股東權利,維護銀行保險機構的獨立運作,嚴禁違規通過干預銀行保險機構正常經營決策程序等方式對銀行保險機構進行不正當干預或限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銀保監會認可的情形除外。

財報顯示,截至2020年末,天津泛亞仍爲天津金城銀行股東,持股1.5億股,佔比爲5%。而在2019年年報中,天津泛亞持有的股權即被凍結,且被凍結2次,分別佔全部股份的5%、2%。

阿里司法拍賣網站顯示,9月17日,天津泛亞持有的天津金城銀行2%的股份被拍賣,起拍價爲評估價的70%,但最終因無人出價而流拍。10月26日,這部分股權即將再次拍賣,起拍價僅評估價的56%。

司法信息顯示,上述股權拍賣因天津泛亞與新紀元期貨公司曾簽署借款合同,本金爲5600萬元,年利率爲6.5%,但天津泛亞未履行,其申請凍結天津泛亞持有的天津金城銀行2%的股權。

而在另一家拍賣網站上,天津泛亞持有的天津金城銀行3%的股份正在變賣中,變賣價爲評估價的56%,此前該拍賣也曾兩次流拍。此部分股權拍賣申請執行人爲鑫紀元資本管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泛亞、新紀元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鑫紀元資本管理有限公司3家企業最大股份持有人均爲王良平。也就是說,王良平同時爲上述司法糾紛中被告方天津泛亞和新紀元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鑫紀元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不過,據今年6月《期貨日報》報道,因涉及財務造假並退市的康得新公司,2018年新紀元期貨股份有限公司15億元資管產品發生逾期違約,涉事產品的受害者包括410位自然人投資者和20位機構投資者,其中還包括新紀元期貨內部幾十位員工。目前,該企業涉事高管均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王良平已逃往國外。

“你公司(天津泛亞)可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視爲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天津銀保監局表示。

(作者:李願 編輯:馬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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