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鄒璐徽

1021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關於防範保險誘導銷售的風險提示》,這也是消保局2021年的第五次風險提示。

公告表示,在一些網絡場景中,時有首月0”“零首付”“免費保障”“抽獎獲取等互聯網保險產品廣告頁面出現,有的消費者在未清楚瞭解保險內容、保費繳納等情況下,便被免費誘導而投保。這種營銷引流模式存在誘導營銷、信息披露不當等問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易引發消費糾紛或投訴。爲此中國銀保監會提醒消費者要清晰地認識到免費是誘導,極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風險。

從保險產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免費保障等宣傳未全面展示保費繳納整體情況,實際上是將保費分攤至後期,消費者並未真正享受到保費優惠。從監管要求看,保險險種的條款和費率,應當報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或批准。首月0類的銷售宣傳行爲,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問題。從營銷方式看,營銷片面強調首月0,卻未對保費繳納整體情況、保險責任等重要內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費者忽視產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廣告界面設置不規範,故意誘導消費者勾選購買”“領取”“自動續費等選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爲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防範誘導銷售等風險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保險產品時注意以下事項,做到明明白白買保險,清清楚楚享保障。

一、因需購買保險產品,不被免費迷惑

在瀏覽保險營銷宣傳頁面時,注意瞭解發佈營銷廣告主體、保險產品承保機構,看清保險產品類型、保障內容和收費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消費能力選購,不被“免費營銷宣傳誘導購買了本不需要的產品。如對宣傳界面內容不瞭解,最好不要隨意填寫個人信息或同意授權辦理等操作,防範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二、知悉保險合同內容,瞭解條款信息再簽約

消費者如確有投保需求,應認真閱讀保險合同,對於未能明確展示保險合同條款等重要內容的銷售頁面,不隨意點擊確認。着重瞭解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險期間、保險金額、保費繳納、風險提示、客戶告知、投保須知、續保條件、保險金賠償或給付、猶豫期和退保損失等影響投保決策的重要事項。不盲目跟風衝動消費,尤其是線上簽約投保時千萬不要圖方便就一勾到底

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消費者應客觀如實地反饋有關信息,避免因未能如實告知而影響保險合同效力。消費者隱瞞真實狀況投保,如發生保險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險賠償,容易產生理賠糾紛。

總之,消費者購買保險應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消費能力,與保險公司訂立相應保險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投保人支付保費,保險公司在發生合同約定事故時承擔經濟補償或給付的義務。不被免費誘導,以防自身權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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