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0月27日訊(通訊員王偉記者薛玲)進口的貨物屬於危險品,但收貨企業竟然沒有進行危險品申報。

海關關員查驗危險貨物蔣林攝

南京海關所屬常州海關關員在對一批進口普通貨物實施口岸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包裝箱印有易燃危險品警示標籤,初步認定爲疑似危險貨物,但收貨企業並未進行危險品申報。

該批貨物總重150千克,申報品名爲硬化劑。海關關員按照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取樣並送南京危險貨物與包裝檢測技術中心進行危險特性分類鑑別。鑑定結果顯示,該批貨物爲高度易燃氣體類危險貨物。目前該批貨物已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海關關員提醒,危險貨物具有易燃、易爆、毒性等危險特性,一旦發生意外,極易引發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危險貨物的存儲、運輸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實施。

校對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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