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報批評的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日前開始拆卸轉移,搬移工程總投資1.55億元。關公雕像高達57.3米,建成於2016年,總造價達1.729億元。先是違建、後又搬移,3億多元就這樣浪費了。(《中國紀檢監察報》2021年09月06日)

據此前相關報道,2020年10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報稱,這座在古城歷史城區範圍內建設的巨型關公雕像,違反《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2020年11月17日,荊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稱,針對荊州巨型關公雕像未批先建這一情況,已組織邀請規劃、建築、雕塑、文保等方面權威專家,依法依規,對關公雕像搬移選址方案進行諮詢論證。雕像要搬移,公示信息上的預計開工時間是2021年1月。公示顯示,這項工程的內容包括:像體銅片拆除及異地安裝;像體內骨架拆除;原址基座及廣場修整;關公基座及像體骨架重建;新址廣場及景觀工程。9月1日,有當地市民發現,雕像頭部已經拆下。9月3日,拆除單位工作人員稱,拆除工期至少2個月。荊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雕像拆除後,待手續完善後再重建。重建的新地址爲點將臺,規劃建設手續正在辦理中。

中紀委機關報連發三問:一個高達57.3米“未經規劃許可”的雕像,究竟是如何在當地監管部門眼皮子底下拔地而起的?當地主政者是否依法依規用權?監督管理者的主體責任是否履行到位?面對質問,相關機關的決策者、主政者、監督管理者有必要自我反省,吸取教訓。

巨型關公雕像違建搬移,教訓是多方面的。諸如,形象工程,鋪張浪費;權大於法,瞎拍腦袋;知法違法,打擦邊球;不管不問,監管缺失;漠視權力,監督缺位;等等,等等。

巨型關公雕像違建,也暴露了人大方面行使職權的缺位。如此重大建設事項,政府方面是否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進行了報告,人大方面行使了重大事項決定權沒有?在古城歷史城區範圍內建設的巨型關公雕像,違反了《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人大方面也難推監督缺位之責。

下一步,關公雕像搬遷重建,民意幾何?人大方面有必要爲民行權履職到位。

其一,要順應民意。要監督推進市政府及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就關公雕像拆除搬遷重建等,要廣泛徵求民意,不能拍腦袋想當然。諸如:關公雕像爲啥要搬?要向社會公衆講清過錯過失緣由;搬到哪裏?可以線上通過網絡問卷等形式公開徵求意見,也可以線下通過召開民意座談會、聽證會、專家論證會等形式,進行聽證論證;爲什麼要搬到點將臺?更要說清楚講明白,讓民衆知曉,不能含糊。

其二,要行使職權。對關公雕像拆除搬遷重建等相關重大事項,要責成市政府及規劃、財政、建設等相關部門及時向本級人大常委會進行專項報告,行使好重大事項決定權和監督權。諸如:如何拆?往哪搬?錢哪來?拆除搬遷重建的計劃方案、規劃選址、財政預算等,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向預先向市人大常委會進行專項報告,相關重大事項依法由人大來決定,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公佈。

其三,要持續監督。要組織由各級人大代表和相關專家學者參加的視察調研組,持續對關公雕像拆除、選址規劃、搬遷重建等進行專項視察調研,暢通民意表達渠道,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履職不缺位、監督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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