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張掖市累計13例確診病例行程軌跡彙總

張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再次發佈甘州區9例、山丹縣4例確診病例行程軌跡的通告

截至10月28日,張掖市累計確診新冠肺炎病例13例(甘州9例、山丹4例)。現將13例病例的行程活動軌跡再次通告,請廣大市民立即分析比對,凡與以上病例在行程活動軌跡上有交集、有重疊的市內外人員,請立即向所在社區、單位報備,並配合社區、疾控機構主動落實核酸檢測、隔離觀察、健康監測等管控措施。如因瞞報、緩報,造成疫情傳播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甘州區9例病例行程軌跡

1、97號吳某某

10月15日早7:00騎車到縣府街週記穆斯林餐廳上班,中午11:30下班騎車回家休息,至下午16:00乘坐電梯下樓後騎車上班,晚上20:00下班後騎車回家休息,當日晚上未外出;

10月16日早7:00騎車到餐廳上班,中午11:00下班騎車回家休息,11:09在路邊購買葡萄,11:29在青松嘉園B區左鄰右舍超市購物,12:31再次在左鄰右舍超市購物,回家後休息至16:00左右出門,16:32在老基督教堂附近康源大藥店買藥;16:38到電力大廈附近土特產店購買現磨芝麻糊,之後到餐廳上班至20:00下班,下班後回家休息再未外出;

10月17日早7:00至11:00上班,下班後回家休息,下午16:30-20:00在餐廳上班,下班後騎車回家休息再未外出;

10月18日早7:00出門至11:00在餐廳上班,11:30下班回家,12:26分在左鄰右舍超市購買麪條,回家休息至16:00出門上班,20:00下班後回家休息。

10月19日2:10核酸採樣後,轉至集中隔離點隔離觀察。12:00經市疾控中心核酸檢測,初次結果爲陽性;14:40複檢結果爲陽性,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隔離救治。

2、103號鄭某某

10月1日至10月8日7:40-12:00,14:00-19:00每日都在海峯汽貿有限公司長安歐尚店上班,19:15到家後無外出,交通工具爲電動車,午餐、晚餐和共同生活人員均爲家人,工作及居家期間均未佩戴口罩。

10月9日7:40乘坐丈夫張某駕駛私家車上班,8:00-12:00上班,12:40步行回家,16:19在六號村路口乘坐出租車至南環路五交化公交站點下車,17:13自南環路五交化公交站轉乘新2路公交車至區婦幼保健院下車,步行至德和園門口華夏愛嬰早教中心,18:30出門乘坐19路公交車至甘州市場北門下車,步行至鴻宇廣場,丈夫張某駕駛私家車接回。(乘坐出租車、公交車和華夏愛嬰早教中心諮詢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0日早上無外出,下午15:07在六號路口乘坐11路公交車到福安小區門口下車,步行至金地盛世園,16:19乘坐出租車至區婦幼保健院下車,16:30進入區婦幼保健院門診二樓自助掛號,保健科1號診室就診(時間15分鐘左右),16:45在一樓大廳繳費(排隊約5-6分鐘,排隊距離相隔一米線,接診醫生、收費人員均穿白大褂戴一次性外科口罩)。17:00自區婦幼保健院騎共享單車至西街派出所門口,17:45乘坐11路公交車在六號村路口下車,步行回家再無外出(就診及乘坐出租車、公交車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1日至14日行程相同,每天往返於海峯汽貿有限公司長安歐尚店和甘州區錦繡家園,工作和居家期間均未配戴口罩,每天21:00下班後均乘坐丈夫張某駕駛車輛回家,期間無聚會、購物情況。

10月15日9:30在海峯汽貿有限公司後門乘坐11路公交車至南環路五交化站點下車,步行至縣府街工商銀行自助存取款機取款,期間佩戴口罩,無其他人員。10:30在工商銀行門口乘坐11路公交車,11:00返回公司,期間佩戴口罩。12:00騎電動車回家,14:00回公司上班,期間未佩戴口罩,18:00與丈夫張某開車回家,再無外出。

10月16日7:40-12:00公司上班,中午騎電動車返回家中,14:00-22:00公司上班,21:00公司同事提外賣共同用餐,22:00乘坐丈夫張某駕駛車輛回家,再無外出,期間均未佩戴口罩。

10月17日7:30乘坐丈夫張某駕駛車輛至公司,在展廳做長安歐尚X7PULS新品發佈會準備工作,12:26在迎恩小區門口超市購買方便麪後回公司用餐,本人及店主均未佩戴口罩。13:30-16:30舉辦發佈會,約150餘人參加,活動在多媒體室內舉行,廳內無窗戶,通風不良,鄭某某負責茶歇服務,會後在室外爲多人介紹車輛信息,期間所有人員均未佩戴口罩,21:00乘坐丈夫張某駕駛車輛回家,再無外出。

10月18日7:40-12:00公司上班,中午騎電動車返回家中,14:00-18:30公司上班,18:30-19:50在海峯集團傳媒廳參加學習活動,參與人員約70餘人,所有人員佩戴口罩。會議結束後,乘坐(後排)同事李某私家車回家,再無外出。

10月19日上午休息,13:50騎電動車到單位上班,16:30參加長安歐尚工作人員會議,16:40與周某、李某某同乘樊某某駕駛車輛前往市中醫院,17:00在市中醫醫院後院內採樣。18:00與錢某、張某某、張某同乘王某某駕駛車輛返回公司,全程佩戴口罩。18:50時乘坐丈夫張某駕駛車輛回家,再無外出。

10月20日9:00接到市中醫院再次採樣通知,乘坐丈夫張某駕駛車輛前往張掖市中醫院,排隊時間20分鐘,採集鼻咽拭子標本後,醫務人員將其送往隔離病房單人單間留觀。14:53市疾控中心雙試劑複檢陽性,18:00快檢試劑陽性,19:10第三次雙試劑複檢陽性,21:20負壓救護車轉運至甘州區人民醫院救治,22:00二次標本雙試劑複檢陽性。

3、108號崔某

10月15日10:00在家喫飯,11:30與丈夫李某某一起前往張掖西站候車,12:12乘坐D2746次列車6車18A(蘭州確診病例張某爲6車8A)由張掖西前往蘭州西,中間喝過兩次酸奶未戴口罩,其餘時間均佩戴口罩,16:48到達後轉乘C609次城際列車5車12A,前往蘭州中川機場,19:00乘坐DR5302次航班14B,由蘭州中川機場飛往武漢天河機場,22:00下飛機後乘坐車牌號鄂AKX086出租車前往武漢高鐵凱瑞酒店756號房間與丈夫共同入住。

10月16日9:00左右起牀步行前往武漢俄羅斯風情街逛街,曾在某精品店購買髮夾(具體店名不詳),11:00左右在該街附近預味美食用餐,用餐結束後乘坐鄂AXR411出租車返回賓館,休息至13:20,與丈夫在酒店二樓參加“國際益康系統精英研討會”,有300餘人參加本次會議,18:00培訓結束後在一樓餐廳300餘人共同就餐,18:20餐後前往酒店附千佳百慧超市購買零食後返回會場,19:00培訓再次開始,22:00左右培訓會結束,之後在賓館807開展小組討論會,夫妻二人在同一小組,23:00小組討論結束,二人返回住宿房間休息。

10月17日8:30開始培訓,12:00結束後集體用餐,餐後酒店休息至13:00,之後繼續培訓,18:00繼續集體用餐,培訓至22:00左右結束,之後在賓館316開展小組討論會,23:00小組討論結束,二人返回賓館休息。

10月18日8:30開始培訓,12:00結束後集體用餐,之後離開酒店退房,其後5人(已查明)自駕車前往戶部巷遊逛,曾在脆皮五花肉、酸奶水果撈、武漢三鮮豆皮湯包、葉老癟傳統小喫、湖北特產店等進行品嚐和購買,期間曾購買甘蔗水(具體店名不詳),遊玩時間大約在14:30至16:00,之後五人步行至黃鶴樓欲進行參觀,因時間緊只在門口短暫停留拍照,未進入景區內遊玩,之後由趙某某駕車在17:30將三人(崔某、李某某、王某某)送至武漢天河機場。在登機口等候20分鐘乘坐MU2474次航班47K號座位從武漢天河機場飛往蘭州中川機場,20:40到達中川機場後20:45乘坐大巴(具體大巴車牌照不詳),到達機場高鐵站乘坐C612次城際列車3車04D前往蘭州西站,到達西站後乘坐K9661次列車3車04號上鋪由蘭州西站開往張掖站。

10月19日5:00左右到達張掖火車站,之後乘坐牌照爲甘G82120出租車,司機曹某,車上共計四人,崔某與丈夫在後排,前排副駕駛有一拼車乘客曹某。5:30左右到達濱河小鎮小區。進門後休息至10:00左右,中午在家用餐,下午14:00接蘭州警方電話告知他們兩人爲蘭州確診病例張某同乘動車密接,二人隨向物業報備,之後自駕車前往張掖市第二人民醫院做核酸檢測,到達時間約爲15:00,工作人員發現二人爲“黃碼”,立即轉至該院發熱門診進行採樣,之後在發熱門診留觀至18:00,由市第二人民醫院負壓救護車轉運集中隔離點,複檢陽性後,轉入定點醫院隔離病房診治。

4、123號張某某

10月15日6:30至15:30在家,15:30至17:00帶孫子張AA在樓下曬太陽,期間偶遇張X某和張某X,簡單打招呼後分開,期間4人均未佩戴口罩;17:00帶孩子回家,18:30通過二樓廚房窗戶,用繩子、塑料袋、菜籃子將李某某家的生鮮奶帶至家中,再無外出。

10月16日全天未出門。10月17日自述無外出,18:41曾用手機給賈某賬戶支付費用。

10月18日6:30至15:30一直在家(14:40至15:30張XX到其家中修縫紉機,兩人均未佩戴口罩)。15:30至17:00帶孫子張AA在樓下曬太陽,隨後去自家平房(距離小區5分鐘路程),期間未與他人接觸。

10月19日,全天在家無外出。10月20日,全天在家無外出。22:20市疾控中心流調人員入戶開展流調,採集鼻咽拭子,23:50負壓救護車安全轉運至定點醫院甘州區人民醫院隔離病房醫學留觀,經市區專家組確診。

5、124號董某某

10月14日8:40在小區門口百潤福超市購買食品,當時店內有老闆1人。8:50-12:30在家。12:30騎電動車到泰安小區,與朋友8人一起分2桌打麻將,均爲60-70歲老年人,17:00結束後騎電動車回家,在小區門口地攤買菜回家。17:20後和老公在家無外出。

10月15日8:00-9:39在家,9:39-10:25在甘州區週記餐廳(縣府街80號穆斯林臊麪館)用餐後步行回家,12:30步行去泰安小區打牌,人員未變,下午17:00結束後步行回家無外出。

10月16日8:00-11:30在家,11:30-13:30與其妹董某X步行至市委黨校旁邊餐廳蓉城味道參加同事張某某酒席,後與其妹董某X步行至甘州市場南大池其父董X某家,與其大哥、二哥共5人聊天至22:00打車回家。期間自感受涼,出現輕微咽乾、乏力、咳嗽、四肢痠痛等症狀,未到醫療機構就診。

10月17日9:47步行至麗景廣場麗景副食超市買菜(當時老闆娘1人在場),隨後步行回家,再未外出。

10月18日上午在家,13:00步行至泰安小區打麻將,人員未變。17:00步行回家,晚上無外出。

10月19日早上在家,11:32在小區門口百潤福超市買菜後回家,當時店內除自己外有3人。13:00-16:00其女雷某某及外孫石某某到家中做客。13:30董某某步行前往泰安小區打麻將,人員未變,17:00結束後步行回家無外出。

10月20日17:00左右前往龍王廟小區(電力局家屬院)採集核酸,其餘時間無外出。10月21日9:30-10:30到安民小區物業中心交暖氣費後回家。11:53甘州區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在家中爲其採樣,送檢結果呈陽性,立即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

6、133號陳某某

10月14日下午16:30-21:30在小辣椒酒店丹馬店後廚工作,蘭州確診病例93號張某一行6人於14日19:13到小辣椒酒店丹馬店一樓大廳E6號桌就餐,陳某某工作後廚位於酒店一樓,一樓後廚同大廳就餐人員共用一個衛生間,19:00-21:30期間陳某某未戴口罩上廁所1次。21:30二樓更衣室更衣後開車到德和園小區地下停車場停車,22:10步行到金碩悅華六樓A~FOXX慢搖吧,同行7人,陳某某於10月15日1:18回家。

10月15日8:40開車到小辣椒酒店丹馬店上班,8:50-21:30在後廚工作無外出,21:30下班後開車回家。

10月16日小辣椒酒店丹馬店有結婚宴,陳某某8:00開車到酒店上班,8:30至17:26在酒店後廚工作。17:26到小辣椒丹馬店停車場邊三元超市換錢,隨後返回酒店至21:00下班,開車回家後無外出。

10月17日8:30開車上班,8:55-15:00在後廚工作,15:05到歐式街麻辣e族砂鍋麻辣燙就餐,15:30進餐結束後步行到小辣椒丹馬店停車場,在自己車中休息至16:30,16:30-22:05在後廚工作,下班開車於22:20到家,再無外出。

10月18日陳某某休息,8:20開車到德和園北門張掖惠仁堂藥業德和園店購藥,送至川西北旁邊火鍋店朋友處。8:51在新城御府九饞牛肉麪就餐,9:05開車回家,11:50開車到絲路金街售樓部接張某某,12:10到川西北創意融合餐廳大廳就餐,12:49回家。14:20開車送張某某到絲路金街售樓部。14:40-16:30在家。16:41開車到南大街大地影院對面停車場停車。16:45-17:02在美輪美奐服裝店購買衣服,後至河西大廈一樓停留30分鐘。17:40離開停車場。18:06開車到青松嘉園A區麻辣粉店就餐,18:30開車回家後無外出。

10月19日4:07接到小辣椒酒店丹馬店通知,開車到酒店。4:30隔離在小辣椒酒店丹馬店309房間。6:40左右自行脫離隔離點,佩戴口罩騎電動車到新樂超市歐式街店購買剃鬚刀,付款時間6:54。

10月20日一直在小辣椒酒店丹馬店309房間。

10月21日轉運至定點救治醫院甘州區人民醫院隔離病房診治,後確診。

7、151號張某某

10月15日6:30至15:30與其奶奶張某某在錦秀嘉苑小區家中;15:30至17:00由其奶奶張某某帶至樓下曬太陽;17:00其奶奶張某某帶回家,再無外出。

10月16日至18日15:30在錦秀嘉苑小區家中;15:30至17:00由其奶奶張某某帶至樓下曬太陽,期間由奶奶帶到梁家墩鎮六號村自家平房後返回(距離小區5分鐘路程)。

10月19日全天在家。

10月20日全天在家。22:20市疾控中心流調人員入戶開展流調,採集鼻咽拭子;23:50被救護車轉運至甘州區集中隔離點救治。

8、152號張某某

10月13日上午在家,15:00乘坐爺爺電動車於15:30到達甘州區婦幼保健院兒保科進行語言康復訓練,醫師和孩子一對一單人單室治療,治療期間治療室內無其他醫患。16:00治療結束乘坐爺爺電動車回家,再無外出。

10月14日、15日行程同13日。10月16日:9:00出發,9:30到華夏愛嬰早教中心上師生一對一感統課,10:20課程結束,乘坐電動車回家後再無外出。

10月17日居家無外出。10月18日:8:05由其爺爺步行送至錦秀嘉苑小區門口,乘坐校車到梁家墩鎮中心幼兒園,17:10乘坐校車到錦秀嘉苑小區門口下車,由其爺爺接回家後無外出。

10月19日8:05由其爺爺步行送至錦秀嘉苑小區門口,乘坐校車到梁家墩鎮中心幼兒園,12:02由爺爺騎電動車接回家中休息,15:00乘坐爺爺電動車於15:30到達甘州區婦幼保健院兒保科進行語言康復訓練,治療期間治療室內無其他醫患,16:00治療結束乘坐爺爺電動車回家,再無外出。

10月20日居家無外出,22:20市疾控中心流調人員入戶開展流調,並採集鼻咽拭子,23:50被救護車轉運至甘州區集中隔離點救治。

9、166號王某某

10月13日在南街小十字創維專賣店附近的金玉香食品店購物,其餘時間在南街小十字創維專賣店上班。

10月14日上午在青花鈺牛肉麪館(廣電大廈對面)喫飯,18:08在小區附近的花娘子肉店買菜。

10月15日在甘州區羊頭巷紅梅烤餅店購物,其餘時間上班。

10月16日早上自駕(甘GA3830)上班,9:00在店旁的德生堂藥店測血糖,店內大約有3-4人。9:30左右在甘州區濱河新區中西醫結合醫院(原區醫院二門診)測血糖。10:00左右駕車前往週記餐廳(縣府街80號穆斯林臊麪館),10:11就餐(付款時間),就餐約10分鐘,隨後開車上班。11:00前往甘州區濱河新區中西醫結合醫院取血糖化驗單,11:30再次前往濱河新區中西醫結合醫院取化驗單。

10月17日,步行去店裏上班。12:13在青花鈺牛肉麪館(廣電大廈對面)喫飯。19:00和丈夫一起前往公婆家(東湖小區建築公司家屬樓)喫飯,參加人員共計8人。

10月18日早上9:00步行至西站社區辦理業務,10:00左右在國美電器公交站點乘坐19路去區政府政務大廳3樓打印表格,後乘坐新1路回到小區,在小區門口超市複印資料,又到西站社區交給工作人員後上班。下午16:00下班乘坐4路公交車(國美家電站-西景園小區),後到小區附近山藥蛋蛋蔬菜店買菜,回家再未外出。

10月19日9:00,因爲眩暈症,步行前往河西學院附屬張掖人民醫院耳鼻喉科陳某某醫生處就診,陳某某陪同。10:00看病結束後步行回上班地點,其中10:10左右到原武裝部樓下某烤餅店購買食品,11:00回上班地點附近的德生堂藥店購買防疫物資後回店裏。14:30獨自步行至河西學院附屬張掖人民醫院做頸動脈血流分析檢查,16:00左右到原武裝部樓下某烤餅點購買餅子後回到店裏。17:00到店旁的德生堂藥店購藥。19:00左右與丈夫自駕前往烏江鎮謝家灣小區送洗衣機,本人未下車。

10月20日9:00和丈夫自駕前往名門首府西區(杏林南路255號)核酸採樣,11:00左右在小區附近的山藥蛋蛋蔬菜店買菜回家。15:00步行至上班地點給丈夫送飯。18:15到小區門口某藥店買藥,後在山藥蛋蛋蔬菜店買菜。

10月21日-24日在家,23日參加小區核酸檢測。

10月25日下午在本單元樓道內偶遇本單元202居民李某某。

10月26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接觸本單元5樓住戶馮某某,23:00左右被集中隔離至甘州賓館。

10月27日16:00採集核酸,28日3:00核酸檢測結果陽性,市、區疾控中心複覈陽性,遂轉運至市級定點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診治,後確診。

二、山丹縣確診病例軌跡

10、102號李某某

10月15日12:12在張掖西站乘坐D2746次列車前往蘭州(座位號:6車12B,與蘭州市確診病例張某同車廂),全程佩戴口罩。16:48到達蘭州西站,乘坐地鐵在西站什字下車後,步行前往格林豪泰酒店入住8705房間。19:00左右與妻女步行至蘭州中心五樓金粵匯餐廳就餐(21號座)。21:00左右步行回到酒店。

10月16日9:00叫外賣一次,與外賣人員無接觸。11:30左右在前臺退房,與服務員無接觸。12:30左右與妻女步行至蘭州中心四樓二生叄餐廳就餐。13:30左右到一樓樂高模型店購買玩具,與2名售貨員有接觸。隨後3人步行至地鐵西站什字站,於13:50乘坐地鐵前往蘭州西站。其妻女於14:20乘坐城際列車前往蘭州中川機場。於14:30左右在蘭州西站大廳二樓肯德基點餐(手機點餐帶走),並在一樓便利店購買耳機,隨後前往A3檢票口附近候車區候車,全程佩戴口罩。14:59乘坐D2751次列車於19:15到達張掖西站(座位號:5車4F)。19:25左右乘坐出租車(甘G80315,共乘坐5人),20:30左右返回山丹博興家園小區家中,再無外出。

10月17日白天在家無外出。晚上19:00左右與同事李某某到縣司法局三樓處理通信網絡故障。19:30左右在浙寧商廈門前其母親處取鑰匙。19:40左右與李某某兩人到新城區嘿咔KTV娛樂,與1名服務員有接觸。23:50左右與李某某乘坐出租車到達家中,再無外出。

10月18日8:00左右步行到山丹移動公司上班。9:00左右與同事李某某前往縣司法局處理故障,全程佩戴口罩。10:00左右離開縣司法局,前往新城區艾黎大道大拇指餐館就餐。10:30左右步行至清華園B區百芝堂大藥房處理故障,與1名工作人員有接觸。12:00左右步行至家中。14:30左右與同事李某某一行3人駕車前往李橋鄉政府處理故障,與鄉政府2名幹部有接觸。15:50左右離開李橋鄉政府,前往陳戶柴塘保護站處理故障,未接觸其他人員。18:00左右到達柏曼酒店處理故障,與酒店2名工作人員有接觸。20:00左右離開酒店,3人前往山丹五彩小喫城劉玉珍炒撥拉就餐,期間無個人防護。21:00左右前往皇廟街佳美網吧上網,接觸21人。22:40左右步行回家,再無外出。

10月19日8:30左右到達山丹移動公司上班。9:00左右與同事李某某前往金谷子農業公司處理故障,未接觸其他人員。10:30左右到縣公安局一樓指揮大廳處理故障,未接觸其他人員。11:00左右到清泉幼兒園什字路口處理故障,期間在新城區艾黎大道味佳牛肉小飯餐館購買包子,與店員無近距離接觸。12:00左右步行回家,再無外出。14:50左右在新城幼兒園處理故障,未接觸其他人員。16:30左右步行到市民大廳處理故障,期間接觸5人。16:50左右返回家中,再無外出。18:00左右因身體不適步行前往山丹縣人民醫院就診,因行程碼爲黃碼在醫院發熱門診15—16病牀隔離留觀,測體溫37.1℃。18:50左右進行核酸採樣。 11、 153號高某某

10月17日上午未出門,17:30左右步行前往山丹縣天府匯串串火鍋店,與其表妹、表哥就餐,19:35與表妹一同前往嘿咔KTV(K08包廂)。19:45高某某步行前往仁愛小區家中取物,19:50步行前往浙寧商廈超市購買可樂,隨後再次前往嘿咔KTV。其表哥於20:00左右到達嘿咔KTV與2人匯合,至次日凌晨3:52,三人步行回家。山丹第1例確診患者李某某曾於當日19:40到達嘿咔KTV(K05包廂)。期間,高某某3人共接觸嘿咔KTV老闆、收銀員、服務員3人。

10月18日、19日均無外出。

10月20日11:00左右前往山丹縣中醫醫院一樓門診蘇某某醫生處購藥後回家,再無外出。

10月21日21:00左右高某某母親陳某某駕駛出租車載高某某與其父融某某前往山丹縣博祥家園院內排隊採集核酸樣本。21:30左右兩人出現發冷、咳嗽症狀,與其父步行至山丹縣仁和街仁和大藥房購買藥品,期間,與2名藥店工作人員有接觸,之後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2日無外出。

10月23日18:34前往仁愛小區仁愛超市購物,與收銀員有接觸,之後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4日13:00左右在仁愛小區院內直飲機處取水,之後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5日15:00左右被縣中醫醫院救護車轉運至中醫院隔離病房。經公安大數據分析,10月17日高某某(K08包廂)和李某某(K05包廂)在嘿咔KTV20:33—23:29有2小時56分鐘時空交集。

12、154號陳某某

10月19日8:30駕車營運(載客人員已藉助省公安廳大數據系統進行信息覈查),9:00左右駕車前往周某某診所看望其母,9:30回家無外出,13:00左右在東泉家園門口載楊某3人送至老軍鄉潘莊村。14:30左右從老軍鄉李泉村載蘇某和劉某,分別送至山丹縣汽車站和山丹縣第一中學,15:10左右返回家中。15:25前往華通加氣站加氣,與1名工作人員接觸。15:40左右駕車到山丹縣運管所進行核酸檢測,全程佩戴口罩。後繼續運營載客(省公安廳大數據信息覈查中)。19:00左右步行前往嘉倫超市(仁和大道店),停留約10分鐘,與該店收銀員有接觸,19:10左右離開超市繼續營運。20:00左右在北大路口載陶某和江某,20:40左右到達山丹靶場(紅寺湖),之後返回山丹縣城繼續運營。22:00左右駕車返回家中,再無外出。

10月20日7:00左右駕車運營。10:00左右駕車到清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接種疫苗(因血壓偏高未接種),與2名工作人員有接觸。10:10左右離開清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繼續營運。14:50左右與同事韓某某、屈某某、甘某某、謝某某、黃某某5人駕車前往新城區污水處理廠附近取洗髮水(洗髮水從蘭州帶至山丹),期間6人聚集聊天。17:00左右繼續營運。19:00左右將車停至仁愛小區後,與同事田某某步行前往同事屈某某居住小區門口(山丹二中旁邊)取食物,屈某某未出小區,食物由武某某帶出,之後陳某某與田某某在新城區市民大廳附近散步。20:00左右在仁和小區門口接乘客張某某,20:40左右將張某某送至陳戶鎮張莊村八社後返回。21:20左右到達縣城繼續營運,運營期間全程佩戴口罩。22:00左右返回家中,再無外出。

10月21日4:00左右其夫融某某從玉門市馬鬃山返回家中無外出。11:50左右駕車前往博祥家園運送醫用物資,到達後就地進行核酸檢測,隨後繼續駕車運營,16:30左右返回家中。17:00左右回到博祥家園,至23:00左右駕車將執勤民警王某某送至澎湖灣小區,後又在澎湖灣小區門口載吳某將其送至博祥家園,陳某某一直在博祥家園停留。

10月22日2:00左右駕車將3名醫務人員送至山丹縣人民醫院,之後返回家中再無外出。

10月23日在家無外出。10月24日9:00左右在仁愛小區內進行核酸檢測,9:20左右返回家中再無外出。

10月25日15:45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山丹縣中醫院隔離病房。

13、167號融某某

9月19日與兩名工友乘坐火車到玉門火車站下車,3人轉乘出租車經橋灣服務區到達橋灣至馬鬃山之間公路工地,工地工友約有30人,所在工地相對固定,人員流動性小。

10月20日10:00與14名工友乘出租車,融某某坐後排,在橋灣服務區停留2小時,服務區人員及外地車輛較多,期間在附近小賣部購買零食,14:00由其老闆僱出租車(4輛),將14人送至玉門火車站,到站後排隊購票,在候車大廳候車,期間上衛生間2次,喫泡麪2次。23時04分掃碼(綠碼)後進站,乘坐T270次列車(3車102座),因乘車人員較多,融某某與其中2人從6號車廂上車,經4、5車廂到達3車廂,期間去衛生間1次,10月21日3:35左右到達山丹火車站,掃碼(綠碼)出站,4:00由侄子開私家車將融某某與同行3人送回家中。

10月21日白天步行至山丹三和廣場採核酸,排隊期間與1人有交流,因人多,未採集,步行回家。20:00與兒子到達博祥小區採核酸。採樣結束後父子倆步行回家,因其兒子身體不適,在無量閣同濟藥店及仁和街仁和大藥房購買藥品,後到仁愛超市購買牛奶,約停留4-5分鐘,21:40步行回家。

10月22日未外出,與兒子在家。

10月23日到二樓平臺散步。

10月24日11:00時全程佩戴口罩,在仁愛小區內進行核酸採集,採樣後回家。

10月25日15:00由山丹縣人民醫院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山丹縣中醫院隔離病房,後確診。

諮詢電話:

甘州區疾控中心0936-8212507

山丹縣防控辦0936-2721166

張掖市疾控中心0936-8293566

張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來源:健康張掖(ID:jkzy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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