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漳州11月2日電(通訊員黃從餘 呂小蘇)90後長泰小夥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但爲了貪圖蠅頭小利,仍出借6張銀行卡,幫助他人支付結算,並幫助實施轉賬,短短20天的時間,6張卡里資金流入人民幣353萬餘元,他非法牟利約1.5萬元。近日,經福建省漳州市長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葉某清有期徒刑10個月,罰金1萬元。

據悉,2021年3月20日至4月12日期間,葉某清明知他人實施網絡犯罪活動,仍通過網絡將自己名下的5張銀行卡及其妻子的1張銀行卡卡號提供給他人用於接收網絡犯罪所得資金,並幫助將轉入上述6張銀行卡的涉案資金轉賬到他人提供的其他銀行賬戶。

經覈算,葉某清和其妻子的6張銀行卡流入資金共計353萬餘元,其抽成約1.5萬元。

2021年5月5日,葉某清接到民警電話通知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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