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烏銀保監罰決字〔2021〕16號)
原標題:烏蘭察布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烏銀保監罰決字〔2021〕16號) 來源:內蒙古
(四子王旗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烏銀保監罰決字〔2021〕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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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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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名稱 |
四子王旗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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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賀蘭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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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貸前調查不盡職、貸中審查不盡職、貸後管理不盡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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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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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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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烏蘭察布銀保監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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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1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