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文物局發佈《文物行政執法公示辦法(試行)》《文物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試行)》《重大文物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覈辦法(試行)》,這是國家文物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重要論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維護文物安全,進一步規範和指導地方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舉措。

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充分借鑑相關部門和試點地區經驗做法,針對一些地方文物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執法責任不落實、執法信息不透明、執法程序不規範等問題,結合文物工作特點和文物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對中央關於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關部署進一步細化。

關於文物行政執法公示,主要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從強化事前公開、規範事中公示、加強事後公開等三個方面,對文物行政執法機關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信息的各項內容作了明確規定。關於文物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主要從完善文字記錄、規範音像記錄、嚴格記錄歸檔、發揮記錄作用等四個方面,對文物行政執法機關開展執法全過程記錄,並全面系統歸檔保存等作了詳細規定。關於重大文物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覈,主要從明確審覈機構、審覈範圍、審覈內容、審覈責任等四個方面,規定了文物行政執法機關對重大文物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覈的具體程序和要求。

下一步,國家文物局將把推行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作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內容,作爲當前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文物行政執法督導檢查,推動聯合執法和區域合作,指導執法裝備配備應用,加大對文物行政執法典型案例、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宣傳力度,確保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落地。

近日,國家文物局印發《文物行政執法公示辦法(試行)》《文物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試行)》《重大文物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覈辦法(試行)》。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李羣就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關情況,接受記者專訪。

記者:請介紹一下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出臺的有關背景情況。

李羣: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文物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強調要把確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督察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執法督察,嚴厲打擊文物犯罪。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作出相關部署,明確要求全面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文物行政執法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各級文物部門和文物行政執法機關不斷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執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較大提高。2017年以來,全國開展文物執法巡查70餘萬次,查處各類文物違法行爲3500餘起,督察督辦一批涉及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革命文物等重大違法案件。同時,一些地方文物行政執法中還存在執法責任不落實、執法信息不透明、執法程序不規範、處罰追責不到位等問題。爲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精神,落實中央關於“三項制度”的有關部署要求,國家文物局出臺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文物行政執法機關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提出明確要求,嚴格規範文物行政執法行爲,進一步提升文物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

記者: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在規範和加強文物行政執法工作方面,體現出哪些特點?

李羣:根據國辦《指導意見》要求,國家文物局結合文物工作特點和各地執法實際,進一步規範了文物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三項制度”有關要求。

一是緊扣文物工作實際。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具有典型的公共文化屬性。文物執法涉及的文物類型衆多、分佈廣泛,違法主體和利益關係複雜,查處整改專業性強。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充分徵求了各省級文物部門、有關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意見建議,總結吸收了“三項制度”試點地區辦理文物違法案件的典型經驗,完善了涉案文物鑑定和專家評估等重點環節,爲指導地方精準實施行政處罰、責令改正提供了重要依據。二是匯聚文物執法成果。近年來,國家文物局不斷加大執法督察力度,陸續出臺《文物安全與行政執法信息上報及公告辦法》《國家文物局文物違法案件督察辦法》《國家文物局文物督察約談辦法》等制度,開展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管年度通報、衛星遙感執法監測、專項督察和聯合執法等工作,推動地方嚴格規範執法,加強案件信息公開,爲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出臺提供了重要參考。三是聚焦文物執法薄弱環節。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針對文物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做到對症下藥,精準施策。當前,一些地方文物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執法不透明、程序不規範、責任不落實等問題,不僅會影響文物安全,也會損害羣衆對文物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我們通過加強文物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後各環節信息公示,完善執法全過程記錄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着力解決基層執法突出問題。四是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要求。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在文物行政執法公示方面,明確了各環節公示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在執法全過程記錄方面,細化了記錄形式、記錄歸檔、執法設備使用等全流程操作規範;在重大文物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覈方面,按照一般程序、簡易程序、社會影響、危害後果等標準,明確了納入法制審覈範圍的案件類型。另外,根據執法改革實際,明確受委託的執法機關參照執行,確保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能貫徹落實到位。記者:今年7月,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正式施行。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文物行政執法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

李羣:根據中辦、國辦《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有關精神,按照減少執法層級、推動執法力量下沉的要求,主要由各直轄市和市縣兩級行使文物行政處罰權。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所稱文物行政執法機關,是指依法依規對妨害文物保護管理秩序等違法行爲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施行後,明確將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作爲重要內容納入其中。按照法定要求,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地方實施文物行政處罰作出具體規定:一是明確文物行政處罰決定公示的具體內容,對於文物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哪些內容必須公示、哪些可以公示、哪些不得公示等,均作了詳細規定。二是細化文物行政處罰各環節記錄規定,針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文書送達、處罰決定執行等關鍵環節,明確具體記錄要求。三是規範對行政處罰實施法制審覈的具體標準和程序。上述具體要求,不僅能督促執法人員嚴格實施行政處罰,也有利於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

記者:近年來,國家文物局在指導和推動地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要求方面,有哪些好的經驗和做法?

李羣:國辦《指導意見》印發以來,國家文物局積極完善制度機制,開展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各地經驗做法,結合地方實際研究落實措施,爲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出臺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落實執法責任。2019年,國家文物局聯合文化和旅遊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地方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承擔文物行政執法職責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明確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文物行政執法工作,釐清綜合執法隊伍和行政管理部門關係,加強協作配合。指導各地組織開展執法技能教育培訓,掌握執法辦案流程、執法器材設備運用,加強執法新技術應用,爲基層落實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要求提供了制度機制保障。二是注重以案釋法。在國家文物局組織實施的全國文物行政處罰“十佳案卷”、指導性案例遴選發佈中,將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情況作爲考覈指標,鼓勵地方積極探索文物執法創新舉措。如,江蘇省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作爲中央確定的“三項制度”試點單位,結合文物工作特點和執法實踐,深入研究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操細則,執法成效明顯,相關案例入選“十佳案卷”,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三是開展部門協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依法行政有關部署,嚴格落實加大對嚴重違法行爲處罰力度,嚴格刑事責任追究,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等要求,國家文物局積極推動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的執法協作,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研究解決執法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四是拓展科技應用。近年來,國家文物局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新技術開展文物執法監測,精準取證鎖定違法線索,大大提升執法督察的效率。同時,內蒙古、江蘇、浙江等地利用無人機開展執法巡查,進行調查取證,有效促進處罰和整改措施落實。這些具體實踐和案例,爲落實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要求提供了有益借鑑。記者:下一步,國家文物局將如何抓好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貫徹落實?

李羣:全面推行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是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嚴肅查處文物違法案件、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舉措。國家文物局將把推行“三項制度”作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內容,作爲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開展文物行政執法督導檢查。加強國家和省級執法督察,督促市、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落實文物行政執法職責,確保地方文物行政執法“事有人幹、責有人負”。指導各地嚴格規範查處文物違法案件,加大對重大文物違法行爲懲治力度,加強文物執法新技術應用,提升文物執法隊伍裝備水平。二是推動“三項制度”要求落實落細。指導地方文物行政執法機關結合自身實際,研究落實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具體措施。通過案件督辦、明察暗訪、巡查檢查等方式,總結先進經驗,推動聯合執法和區域合作,加強經驗交流和執法培訓。三是加大典型經驗宣傳推廣力度。結合文物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指導性案例遴選等發佈工作,全方位宣傳推行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主要做法、典型經驗和實施效果,加大對文物行政執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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