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2年鐵窗和120萬罰款,康美藥業如何從神話變笑話?

一年多前,一位康美藥業投資者曾將自己的訴訟材料委託給一位律師,後因他進入集體訴訟,律師將材料退回,之後“沒有人聯繫我,也沒讓我補充其他材料”,這位投資人以爲這件事早已無疾而終。

直到在網上看到康美藥業的判決結果,上述康美投資者抱着嘗試的心打開查詢界面,顯示自己可獲賠償金額48000多元。“特別能接受”,他申請的索賠金額是十多萬元,但能有賠償款,又不需要自己花太多的心力去跟進,他挺滿足。

2021年11月17日,康美藥業原董事長馬興田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一審宣判。

馬興田因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單位行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120萬元;康美藥業原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瑾及其他責任人員11人,因參與相關證券犯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五天前,11月12日,廣州中院當庭宣告,康美藥業等相關被告承擔投資者損失總金額達24.59億元。審計機構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未實施基本的審計程序,承擔100%的連帶賠償責任,正中珠江合夥人和簽字會計師楊文蔚在正中珠江承責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從2018年底立案到如今一審宣判,歷時三年塵埃落定。

東窗事發前,康美藥業一度被稱作中藥龍頭企業,整體業務覆蓋中藥、西藥、醫療器械、保健品等多領域,成功研發出絡欣平、利樂、諾沙等多個國家級新藥。康美藥業曾獲得“廣東省誠信示範企業”“2012年度誠信先進單位” “第五批國家級創新型試點企業”等多項榮譽稱號。

2018年5月,是康美藥業的高光時刻,市值一度達到1300多億元,是醫藥股“千億俱樂部”中的一員。

然而,不到一年時間,康美藥業像坐過山車一般,就淪爲岌岌可危的ST股,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傳言

2018年下半年,康美藥業被爆出財務造假。

當年10月16日,康美藥業盤中閃跌,第二日再度閃崩跌停。四個工作日後,康美藥業市值幾近腰斬。

其實早在2014年8月,一位康美藥業投資者劉志清便到證監會實名舉報過。據裁判文書網信息,該持股人舉報康美藥業管理層侵佔上市公司資產十多億元,並存在虛假陳述、購買土地時涉嫌財務造假十多億元等問題。

證監會指派廣東證監局調查此事。之後,廣東證監局答覆稱,未發現康美藥業存在舉報所涉的違法情況。於是,劉志清向證監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證監會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其申請。

劉志清認爲證監會嚴重瀆職,官司一直打到最高院,最終,判劉志清敗訴。

在2018年下半年康美藥業市值腰斬、造假傳聞不斷時,《財經》記者曾在採訪中發現,仍有不願離去的投資人。他們中多數曾因這隻股票賺得“盆滿鉢滿”。

“我沒往壞的方面去想。”一位股民回憶,“股票的漲漲跌跌,是很正常的,對吧?”她一度抱定這隻股票還會漲回去的信心。

一位關注康美藥業十餘年的投資人也抱着相同的想法,“當時覺得應該是股票正常的波動,沒想到是這麼大規模的財務造假。”

在另一位投資者看來,財報數據上有點“水分”並不奇怪,各種傳言一直都會有,只是他沒想到康美藥業會這麼嚴重。

直到2018年12月28日,康美藥業公開披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信息,成爲終結所有流言的一記落錘。公告中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康美藥業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坐實

2019年上半年,康美藥業總市值持續走低。

康美還在努力消除不利因素。2019年4月29日,康美藥業公告稱由於財務數據出現會計差錯,貨幣資金多計入299億元。

彼時,原董事長馬興田公開致信全體股東時,辯稱公司出現的問題歸因於“過去快速發展”,薄弱環節在內外部壓力下凸顯。同日,馬興田說,財務差錯和財務造假是兩件事。

“虛增近300億元”的消息震動資本市場。18天后中國證監會公佈調查進展:不止2017年,康美藥業在2016年至2018年財務報告中,均存在重大虛假。一年後證監會公佈的消息顯示,康美不止虛增了299億元,總計虛增貨幣資金達到887.1億元。

證監會最終認定,2016年至2018年,康美藥業虛增鉅額營業收入、虛增貨幣資金、虛增固定資產;同時,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這兩項問題導致康美藥業披露三年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2019年5月21日,康美藥業主動戴帽變“ST康美”。

面對康美藥業的鉅額財務造假,“不可思議”,是所有投資者的第一反應。

從操作手法來看,管理層的膽子確實很大。

從2021年11月17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信息來看,2015年至2018年期間,馬興田夥同他人,違規籌集大量資金,利用實際控制的股票交易賬戶自買自賣、連續交易,操縱康美藥業股票價格和交易量,致使20次連續1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30%以上,七次連續1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50%以上。

馬興田還組織、策劃、指揮公司相關人員進行財務造假,向公司股東和公衆披露虛假經營信息,故意隱瞞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116億餘元不予披露。

證監會對康美藥業的定性是:“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欺詐行爲,踐踏法治,對市場和投資者毫無敬畏之心,嚴重破壞資本市場健康生態。”

2020年5月14日晚間,證監會發布對康美藥業的處罰及禁入決定,決定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21名責任人員處以9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款,對六名主要責任人採取十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時,證監會將康美藥業及相關人員涉嫌犯罪行爲移送司法機關。

造假的代價

康美藥業和馬興田等收到的處罰,已是老證券法的頂格處罰,但在諸多股民看來,這只是“隔靴搔癢”。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謝連傑團隊,在2018年底證監會立案調查階段,已接受不少康美藥業股民的索賠委託。更多的股民是在2019年4月30日後加入,單個損失最高金額超過千萬元。

2020年12月31日,11名投資者就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案向廣州中院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

根據新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作爲5.5萬餘名投資者的特別代表人參加集體訴訟。

2021年4月16日,廣州中院發公告,該案件轉爲特別代表人訴訟。到11月12日,作出一審判決,廣州中院當庭宣告康美藥業等相關被告承擔投資者損失總金額達24.59億元。

這是中國首例證券集體訴訟案的一審判決。

康美藥業的審計機構是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因其未實施基本的審計程序,此次承擔100%的連帶賠償責任,該事務所合夥人和簽字會計師楊文蔚在正中珠江承責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個判決結果出來,身邊很多中介機構的合夥人都非常震驚,沒想到中介機構也要承擔這麼大的賠償責任。”一位曾多次代理上市公司訴訟索賠案件的律師分析,連帶賠償責任意味着,中介需要與康美藥業共同負擔24億多元的賠償金,“以前中介機構也需要參與賠償,但不會花太多錢”。

在這個案件裏,作爲預防上市公司造假的重要一環,中介機構沒有盡到責任,而且“只是純粹依靠大股東自己,不可能造假達到這樣一個程度。”曾多次代理上市公司索賠案件的廣東環宇金茂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華浩對《財經》記者說。

康美藥業和中介機構付出這麼大代價,也與新證券法施行有關。

2020年5月14日,中國證監會對康美藥業下達過《行政處罰決定書》,按照老版證券法的規定,頂格處罰60萬元和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新證券法突破了這個線。因而馬興田、許冬瑾及其他責任人員11人不但被處於罰金,還面臨着牢獄生活。

新證券法還將符合訴訟條件的投資者,自動納入集體訴訟。

劉華浩分析,從集體訴訟的角度,以前投資者想要維權,需要耗費很多時間和人力成本,如準備材料,得多次跑外地。他曾接觸過一些投資者,後來因整個訴訟過程而心力交瘁,最終放棄訴訟。

還有一些投資者因信息差,可能錯過訴訟的時間期限,導致無法獲得賠償。

此次採用的特別代表人訴訟,投資者服務中心可調取交易數據,從而獲取符合訴訟條件的投資人。一個明顯的變化便是參與訴訟的人數。

劉華浩之前所接觸的案件中,參與訴訟的人數不會超過總股民人數的5%。但這次康美藥業參與訴訟的投資者有五萬多人,佔總股東數超過15%,“比以前要多很多”。

不過,並不是每一位投資者都有資格拿到賠償。損失上百萬的一位北京投資者因不滿足集體訴訟中規定的時間限制,而失去了集體訴訟的資格。

根據廣州中院公告,2017年4月20日爲康美藥業的虛假陳述實施日,以網絡媒體披露康美藥業虛假陳述的2018年10月16日爲揭露日。也就是說,在此期間買入康美股票的投資者,且2018年10月15日閉市後仍持有康美藥業股票,纔有可能獲得相應賠償。

上述北京某投資者是在2018年10月下旬買入康美藥業股票。“不想多說了。”他說完便掛斷電話。

輝煌過

衆多投資者下注的背後,與康美藥業和馬興田曾創造的輝煌不無關係。

1969年,馬興田出生在廣東揭陽普寧的一個小山村。上世紀90年代,恰逢全民“下海”經商潮,馬興田從小對於中藥材生意耳濡目染,加上妻子出身中藥世家,兩人在當地盤下了一家門店,做起了中藥材生意。

靠着囤積三七,挖到人生“第一桶金”後, 28歲的馬興田創辦了廣東康美藥業有限公司。

康美藥業最早做化學藥。僅用不到一年時間,康美藥業化學藥生產基地就通過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認證,同年,成功研發出絡欣平、利樂、諾沙等多個國家級新藥。

廣東省中醫院的一次藥房外包改革,成了馬興田打開中藥飲片市場的契機。由於背靠普寧中藥材市場的區位優勢,康美藥業爭取到這個機會,由此順利進入中醫藥行業。

那一年,公司營收3.81億元,淨利潤2915.69萬元。隨後,通過擴大中藥飲片產銷和外延式擴張,康美藥業奠定了中藥飲片龍頭地位。

到2011年,康美藥業已經收購了上海美峯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金像食品有限公司、集安大地參業有限公司股權,並將安國中藥材交易中心收入囊中。其中,其持股90%股份的集安大地參業有限公司,是國內人蔘種植面積最大的企業。

到2012年,公司營業收入突破百億大關,達到111.65億元,淨利潤攀升至14.41億元。

馬興田和康美藥業皆榮譽等身。馬興田除了是普寧市政協常委、第十屆、十一屆人大代表,也擔任廣東省工商聯執委、廣東省醫藥商會常務理事等職務,還是全國勞動模範、廣東省優秀民營企業家等。

與多種榮譽形成強烈反差的是,馬興田曾多次陷入官員受賄案的漩渦。

在原廣東省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生產監管處處長蔡明受賄案件中,爲與蔡明搞好關係,康美藥業總經理馬某在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將20萬港元放在蔡明手提包裏。2014年-2015年,馬興田爲康美藥業總經理。

在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行審覈一處原處長李量案件、四川省閬中市委原書記蔣建平受賄案中,也有康美藥業的身影。

此次廣東佛山中院一審宣判結果顯示,2005年至2012年期間,馬興田爲康美藥業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港元790萬元,人民幣60萬元,康美藥業及馬興田均構成了單位行賄罪。

由於行賄、操縱證券市場、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等待馬興田的將是12年“鐵窗”生活和120萬元罰款。

康美藥業將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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