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獨董“離職潮”仍在繼續發酵。

康美案落槌後“獨董離職潮”的風口浪尖之上,又一上市公司的獨董辭職引發關注。這次是知名經濟學家、國務院國資委法律顧問、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院長劉紀鵬,辭去了萬潤股份獨立董事職位。

券商中國記者昨晚通過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採訪劉紀鵬,但未獲回覆。

值得關注的是,劉紀鵬自2020年5月擔任萬潤股份獨董,此次辭職尚在其獨董任期內。此次辭任萬潤股份獨董後,劉紀鵬仍然擔任4家A股公司獨董,包括民生銀行、太陽能、長安汽車、節能國禎

自11月12日廣州中院對康美案宣判以來,約有近30家上市公司公告獨立董事辭職。就在11月23日晚間,還有包括西藏珠峯、*ST天首、萬潤股份等三家上市公司公告獨立董事辭職。

劉紀鵬辭任萬潤股份獨董

11月23日晚間,萬潤股份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於11月23日收到公司獨立董事劉紀鵬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劉紀鵬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職務及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辭職後,劉紀鵬先生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萬潤股份稱,鑑於劉紀鵬先生辭職將導致公司獨立董事人數少於董事會成員總人數的三分之一,根據相關規定,劉紀鵬先生的辭職申請將自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獨立董事後生效。在此期間,劉紀鵬先生仍將繼續履行獨立董事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職責。

劉紀鵬是資本市場的名人,向來以“敢言”著稱。萬潤股份2020年年報顯示,劉紀鵬,1956年出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二級教授、高級研究員、高級經濟師、註冊會計師。現任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院長、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國資委法律顧問,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獨立董事委員會副主任,深圳證券交易所法律專業諮詢委員會。

劉紀鵬自2020年5月12日起擔任萬潤股份獨董一職,原定任期至2023年5月11日。2020年,劉紀鵬從萬潤股份獲取的稅前報酬爲7.61萬元。

萬潤股份主要從事信息材料產業、環保材料產業和大健康產業三個領域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其中公司在信息材料產業、環保材料產業領域的產品均爲功能性材料。公司在信息材料產業、環保材料產業方面的經營模式主要爲定製生產模式,在大健康產業方面的經營模式主要爲市場導向與定製相結合的生產模式。

近期萬潤股份的股價走勢十分可喜,自11月以來,萬潤股份股價已上漲24%。

2020年任5家上市公司獨董,年薪百萬

從過往經歷來看,劉紀鵬堪稱A股的“資深獨董”,曾先後擔任過泛海控股、華能國際、國電電力、匯鴻集團、江中藥業、中航產融、中金黃金、萬向錢潮、國網英大、中新集團、中核鈦白等12家上市公司獨董。從他的履歷來看,他甚至是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獨立董事委員會副主任。

翻閱2020年上市公司年報可發現,劉紀鵬在去年共擔任5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分別是民生銀行、長安汽車、中金黃金、萬潤股份和節能國禎,去年獲取的獨董報酬分別爲88.5萬元、12萬元、12萬元、7.61萬元、0萬元,合計123.61萬元。其中,中金黃金的任期已於2021年3月11日到期。

不過,劉紀鵬作爲國務院國資委法律顧問、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院長,不僅有專業的法律、財務知識,又有豐富的獨董經驗,此次在任期未滿的情況下辭去萬潤股份的獨董一職,背後的真實原因尚未知曉。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啓祥此前曾向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對高校老師擔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教育部和監管部門有一些明確的規定,比如擔任黨政領導幹部、處級以上職務的教師,就不能夠擔任獨立董事,這從任職資格層面做了一些有效限制和排除。

張啓祥提到,高校老師擔任獨立董事,從合理性來說,確實有一些優勢和便利性,比如行業專業背景、財會知識積累,很多高校老師都是各自領域的專家和學者,本身也能給企業賦能。而且,由於其高級知識分子的擔當,社會往往寄予更多的獨立性期待。當然也有一些弊端,比如很多高校教師,因爲做理論研究更多,實務經驗相對薄弱,如果對企業運營和規範運行理解不夠,履職時就有侷限。

值得一提的是,劉紀鵬不僅在學界頗有地位,他還向來以“敢言”著稱。

根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就在11月9日,劉紀鵬還在“2021年中經報智庫大勢論壇”上就“完善股權治理、制度設計”發表主題演講。劉紀鵬提到,“當前股票市場存在三個不合理,即股權結構、財富分配、治理結構的不合理。這其中,最爲核心的是股權結構的不合理,後兩者均由這一問題導致。”

“目前上市公司中股權結構上,大股東、實控人‘一股獨大’的情況甚爲常見。例如,實控人或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在發行上市完成後,持股比例仍超過70%。這種‘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在減持環節將直接轉變爲財富分配問題,在公司治理過程中則轉變爲‘一股獨霸’的治理問題。”劉紀鵬具體提及,例如當實控人擁有絕對控股權時,該公司的治理結構存在失衡,其他股東無法對其制衡,甚至獨立董事的獨立性也難以保障。

康美案“嚇壞”獨董

11月12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中院”)宣判,康美藥業(*ST康美)案5.2037萬名投資者共判賠約24.59億元。其中,5名獨立董事需要承擔2.46億元或1.23億元的連帶清償責任。

由於康美案判給獨立董事的連帶責任巨大,竟掀起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離職潮”。從巨潮資訊網上粗略檢索就能發現,自11月12日廣州中院對康美案宣判以來,約有近30家上市公司公告獨立董事辭職。就在11月23日晚間,還有包括西藏珠峯、*ST天首、萬潤股份等三家上市公司公告獨立董事辭職。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本週一(11月22日),還有董事長因獨立董事匆匆離職,給公司帶來損失而怒發申明。

11月22日開山股份的母集團“開山控股”官微發文稱,獨立董事史習民近期辭職的行爲給公司造成了極大負面影響,給投資者帶來了損失。開山控股表示,對史習民在擔任“開山股份”獨立董事僅五個月時間,在極易誤導投資者的情況下拒絕公司挽留要求,執意辭職的行爲表示強烈不滿,對他的職業操守給予譴責。

同時,該公司還鄭重聲明:保證集團旗下成員公司不發生有意財務造假行爲,如發生有意財務造假行爲給投資者和獨立董事造成損失的,開山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自行承擔全部損失。

開山股份董事長曹克堅在朋友圈發文稱:“無辜中箭,受傷很深,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有底氣保證我領導的公司絕不有意造假;有膽氣保證如果有意造假就承擔全部損失!幾十年來,我把信譽看得比什麼都重要,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損壞我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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