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的張自強成天鬱鬱寡歡,懷疑自己活不過三年。

9月29日,他因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三年緩刑。此後每個月初,司法局的工作人員會上門,讓他簽字,以確保他進行了社區矯正。

此前,張自強是村裏有名的放銃老手藝人。在湖南省株洲市淥口區,放銃曾是白喜事的標配。伴隨着嗩吶聲、鞭炮聲和哭泣聲,黑色的粉末衝出鐵銃,“嘭”的一聲,在空氣中爆炸,散發出一縷縷青煙。

十幾年前,因身體原因,張自強逐漸放棄了這門手藝,剩下5.55公斤放銃用的材料“硝”,隨意堆放在家裏樓梯的角落——一種自制的黑色粉末,後被鑑定爲黑火藥,那還是七八年前配製的。

張自強沒有料到,正是這5.55公斤“硝”,後來成爲了他的罪證。

在這片土地上,放銃的習俗至少存在了上百年。近年來,隨着時代的發展,考慮到爆炸的隱患,這種習俗慢慢被拋棄。但在距株洲市50公里的龍潭鎮,以及更近的淦田鎮,村裏辦喪事、接“老爺”,一直保留着放銃的傳統。放銃的老人們不知道,從何時開始,私自制造“硝”違反了法律。

直到今年秋天,包括張自強在內的五六位放銃老人,因非法制造、買賣、儲存爆炸物罪被一一判刑。

“罪證”

在龍潭鎮文家村,張自強的家在一座山的腳下。每個清晨和傍晚,他坐在家門口,盯着近處的稻田和遠處的羣山。

十幾年前,張自強患支氣管炎後,幾乎就沒有再走出過家門。

偶爾,有村裏的老人會來家裏玩;節假日時,媳婦帶着孫子孫女回來看他們;但大部分時候,只有他跟妻子在家裏。

張自強的家。

7月20日深夜,張自強在屋裏看電視時,家裏突然來了三個民警,說有人舉報他私藏黑火藥。

張自強很疑惑,問黑火藥是什麼。對方告訴他,就是他以前放銃用的“硝”。

他這纔想起來,家裏確實還剩一些“硝”,那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了。張自強記不清是自己配製的,還是別人用剩放在他家裏的。它們被裝在塑料瓶裏,大約七八瓶,堆放在樓梯的角落裏。

很快,它們被翻了出來,總共5.55公斤。

張自強說,民警告訴他,不會有什麼事,只是按例調查。他便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對方。

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張自強十多年前是放銃手藝人,國家後來禁止製作黑火藥,張自強因身體不好,也不再製作黑火藥。七八年前,妻子陳翠花發現,家裏還剩一些硝酸鉀、硫磺和木炭,認爲放着也是浪費,於是在張自強的指導下將其製成了黑火藥。

11月初,張自強解釋,妻子其實不會製作“硝”(即黑火藥),這些“硝”只有他會製作。當天晚上,民警說要帶他去派出所做筆錄時,妻子擔心他身體受不了,於是主動把責任攬在了自己身上。

“他患支氣管炎、肺氣腫,十多年沒出過家門了,去不了派出所。”陳翠花說。

72歲的陳翠花走路氣喘,而且暈車。當天,兒子張坤正好在村裏值班,他接到電話後,立即趕了回來。幾年前,張坤爲了照顧父母,從株洲市回到村裏,成爲了一名村幹部。

當天晚上,張坤騎摩托車載着母親,去了十幾公里外的派出所。陳翠花記得,她做了一個晚上的筆錄,第二天清晨,她看見丈夫坐在家門口等她。

張自強本以爲,事情到此爲止。他沒想到,此後,妻子又幾次被叫去派出所做筆錄。

9月29日,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法院到他家裏開庭,並現場下達了判決:張自強和妻子陳翠花違反爆炸物管理規定,私自制造黑火藥,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三年。

張自強不理解,前年,老村支書死時,還請人放了銃。對方生前自己也放銃,家裏有“硝”和鐵銃好幾把。老村支書兒子不會放銃,覺得這些東西不安全,打電話給本地派出所,讓他們把家裏的鳥銃、“硝”和鐵銃一併收走。張自強記得,派出所民警來了後,只收了鳥銃,還說“硝”和鐵銃沒有危險。

老村支書的兒子回憶,民警開始不收“硝”和鐵銃,在他的堅持下,最後才把它們都帶走了。

傳統與陋習

1948年9月,張自強出生在文家村。

這個偏僻的村子,距龍潭鎮六七公里,村民出行主要靠摩托車。它此前屬於株洲縣。2018年,株洲縣撤縣設區,改爲株洲市淥口區。從淥口城區到龍潭鎮,約50公里,山路彎彎,開車要一個多小時。

放銃這種習俗,就根植於這塊土地。

解放前,張自強的父親就幫人放銃。他六歲那一年,父親因病過世,十六歲的大哥早已學會了放銃。那時候,村裏的人熱衷於放銃,十個家庭,八個有銃。過年、接“老爺”、清明掃墓、辦紅白喜事,村裏的人都習慣放銃。“嘭嘭”的聲響,增添了熱鬧氣氛,“也掃除了黴運。”

舉行接“老爺”儀式的易氏儺廟。

張自強記得,小的時候,兩個姑姑結婚,新郎都帶着鐵銃來,接上新娘後,一路放銃回去。

鐵銃有七八斤重,是一個約50釐米長的圓筒。圓筒直徑約5釐米,中間有四個或者五個圓孔,從頂部通到底部,裏面用來裝“硝”——一種由硝酸鉀、硫磺和木炭屑以一定比例配置而成的黑色粉末。

有四個孔的鐵銃。

小的時候,張自強經常看見大哥把“硝”裝進圓孔,再用泥土或者小石子把它們密封、壓緊,在底部的一個小孔上插一根引子——一條細長的杉木條。準備好了後,大哥一隻手抓着鐵銃,一隻手點燃杉木條,只見“硝”瞬間從圓孔中飛了出去,“嘭”地發出一聲巨響。

每次,張自強又蹦又跳,躲得老遠。大哥告訴他,張開嘴,就不會傷耳了。他試了試,果真不傷耳了。

張自強喜歡放銃,覺得它很神奇:一個小小的鐵銃,發出的聲響,竟然能響徹整個村莊,比鞭炮聲音更大。

17歲那一年,他跟大哥學會了放銃,那時母親也過世了。慢慢地,他把放銃當成了一門手藝、一種營生,偶爾能收取一點微薄的工錢。張自強結婚生子後,又跟大哥學會了配製“硝”。這種手藝一般不能外傳。

他“硝”製得好,放的銃聲音洪大,大家爭相請他去放銃,甚至有其他放銃人來買他的“硝”。

早些年,張自強去供銷社買硝酸鉀和硫磺,帶回家自己配製“硝”。後來,供銷社取消了,他到隔壁攸縣的“硝”廠買,對方直接送貨過來。

即便如此,放銃也只是一份兼職,一年最多放八九次。上世紀七十年代初,張自強是村裏的保管員,經常要幫村民曬稻穀。1973年,女兒出生(40歲時過世),接着兒子張坤出生。改革開放後,兩個孩子大了一些,他又成了村裏的隊長,當了十年。

張自強稱,這些年他放銃從未被鎮政府或者村幹部禁止。

事實上,2000年以後,放銃不像以前那麼流行了,但大家辦白喜事,接“老爺”依舊喜歡放銃。彼時,村民手頭寬裕了,放銃的量反而更大了,一次會放二十、三十斤“硝”。張自強記得,他最後一次幫人放銃,放了三天,二十斤“硝”,拿到三十幾塊的工錢。

他放銃三十幾年,直到十幾年前,他生病抓不住鐵銃,就再也沒有放過銃了。

對於古稀之年的張自強來說,放銃就是傳統,是老祖宗留下來的,也是刻入他骨髓的東西。他擔心這門手藝失傳,想教兒子放銃,但對方不願意學,一溜煙地跑了。不過,對於鎮上的一些年輕人來說,隨着時代的發展,放銃慢慢變成了一種陋習。

11月初,龍潭鎮一位鎮幹部對澎湃新聞說,放銃不時會炸傷人,早就應該取消和禁止。

一位三十多歲的村民記得,十幾年前,他外公死的時候,請人來家裏放銃。放銃人不小心炸傷了手,縫了三十多針。

存“硝”與買“硝”

張自強記得,十幾年前,隔壁淦田鎮一位姓羅的放銃人,曾到他家裏買過“硝”。

那是羅家寶的父親。2003年,父親過世後,47歲的羅家寶接替他,繼續在村裏接“老爺”的儀式中放銃——一支十幾人的隊伍捧着老爺雕像,敲鑼打鼓,一路放着銃,“浩浩蕩蕩”地去村民家中祈福、還願。羅家寶說,村裏每年舉行一次接“老爺”儀式,從大年初一到初五,他要放20斤的“硝”,才能拿到一千多塊的工錢。

淦田鎮靠近淥口區,這裏放銃主要是爲了接“老爺”,辦白喜事鮮少有人再放銃了。

不過,在一些村民眼裏,羅家父子放銃五十多年,卻沒有給羅家帶來好運。

29年前的秋天,羅家寶和妻子搞搶收時,兩個兒子,一個六歲,一個八歲,在家門口的水塘裏雙雙意外淹死。那個時候,羅家寶和妻子都還年輕,三十多歲,但因妻子做了結紮手術,他們無法再生育小孩。

從此,夫妻倆相依爲命,這個家也陷入了無盡的孤寂與悲傷。

多年以後,門口那個水塘早已經乾涸,他們卻還不時地想去看看,彷彿能看到兩個兒子的影子。

“那裏,就是那裏,它原來是一個水塘。”11月2日,羅家寶手指着不遠的地面說。它旁邊如今長滿了灌木叢。

羅家寶說完,走進家邊上的小土屋,把燒紅的鐵拿了出來,一語不發,“砰砰”地打起鐵來。這幾年,來找他打鐵的人越來越少,一個月都賺不到幾個錢;而放銃從原來一天幾十塊,漲到了一天幾百塊工錢。

事實上,此前很長一段時間,羅家寶不願接替父親,因爲他覺得放銃不安全。一直到父親死後,爲了補貼生活,他不得不撿起了這門手藝。

羅家寶上過幾年小學,只會寫自己的名字。年輕的時候,他也曾外出打零工,去過湖南張家界、益陽、懷化等。年紀大了後,他回家靠種地、放銃,以及幫人打鐵維持生活。六十歲後,他成爲村裏的五保戶,每個月有四百塊錢的補貼。

這些年,村裏接“老爺”的人越來越多,羅家寶放銃也越來越順手了。

2019年年底,羅家寶到龍潭鎮磚橋村彭友發家買了20斤“硝”。他沒想到,一場疫情襲來,村裏取消了接“老爺”活動。第二年底,他又照例去彭家買了20斤“硝”。今年年初,接“老爺”儀式只進行了一天,又因疫情管控被迫停止。

羅家寶回家後,把剩下的30多斤“硝”裝進了16個塑料瓶裏,放在自家廚房的閣樓上。

7月20日中午,幾個民警突然而至。

羅家寶記得,他那時在鄰村幫人幹活,接到妻子的電話後,立即趕往家裏。回到家裏,他看見16瓶“硝”、兩把銃,以及引線,全部擺在家門口。民警告訴他,這種“硝”是黑火藥,製造和儲存黑火藥都是違法的。

羅家寶嚇壞了,老老實實地交代,這些“硝”是從隔壁鎮彭友發家裏買來的。

當天傍晚,三個民警驅車前往彭友發家,找到了58.585公斤“硝”,8把銃,以及若干條引線。彭友發承認,他賣給羅家寶40斤“硝”,一共獲利560元。

此後,彭友發幾次被帶去派出所做筆錄,接着又陸續收到了司法文書。

9月28日,幾個案子在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其中,彭友發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有人看到,彭友發的兒子哭得稀里嘩啦。

羅家寶說,他的案子沒有開庭審理,判了三年緩刑。10月底,他到淦田鎮政府提交材料,想要上訴。

提起彭友發,羅家寶感到內疚,他說:“我只是實話實說,不知道會判刑,他(彭友發)還被判得這麼重。”

11月2日,羅家寶在小屋子裏打鐵。

11月3日,羅家寶的妻子在家門口補拖鞋。

執法與普法

9月30日,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法院微信公衆號發佈了一篇題爲《因“白喜事”放銃,製造、買賣、儲存黑火藥獲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文章,裏面列舉的案例有張自強夫婦、彭友發,以及八十多歲的陳肖和其兒子。

幾人之中,陳肖父子最早被公安調查。今年六月底,陳肖的妻子李莫在家裏賣廢品時,丟失了三百塊錢。她立即報了案。李莫記得,幾個民警來了家裏後,盯着曬在她家門口的“硝”問“這是什麼”。她告訴對方,這是村裏用來放銃的“硝”,由硝酸鉀、硫磺和木炭屑配製而成。

李莫沒有想到,丟失的錢沒有找回來,卻引發了警方的調查。

半個月後,幾個民警又來了,他們問陳肖家裏有沒有“硝”。很快,81歲的陳肖被帶去了派出所調查,一同被帶走的還有他53歲的大兒子,對方曾幫父親託運“硝”。

9月28日,父子倆均被判三年緩刑。

陳肖女兒稱,法院方面曾私下回復她,放銃並不違法,私自制造黑火藥才違法。“但這個放銃,你不製造黑火藥,那你放什麼呢?”

很長一段時間,李莫覺得愧疚,認爲是因爲自己報案,才引來了民警調查,導致丈夫和兒子被判刑。她說:“村裏還有其他四五個放銃人,爲什麼他們不被調查判刑?”

他們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除了大兒子在老家,二兒子和小女兒定居在城市。如今,幾個孫子、孫女,以及外孫,不是研究生,就是準大學生。夫妻倆不知道怎麼跟女婿、媳婦,以及孫輩們交代。

陳肖問記者:“這個事,會不會影響孫子?他們考公務員、老師會不會有影響?”

11月2日,陳肖拿着壞掉了的鐵銃給記者看。

自放銃人被判刑後,龍潭鎮上傳得沸沸揚揚,再也沒有人敢放銃了。一些村民介紹,早在十幾年前,龍潭鎮不準私藏鳥銃(可用來打鳥,類似槍),當時派出所下文,合同鄉政府、村幹部,到每家每戶收繳了鳥銃。但這次執法行動前,既沒有下文,也沒有通知。

龍潭鎮鎮政府分管政法的一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介紹,鎮政府無權收繳這些“硝”和銃,執法權在公安。他們曾做過宣傳和引導,每年抓安全生產,貼告示,要求村民不準私藏槍支彈藥。

另一名鎮政府工作人員則稱,“誰執法,誰普法。”

對此,淥口區公安局刑偵大隊一位負責人表示,這些放銃人,家裏有上百斤的黑火藥,對社會危害很大,且國家張貼的公告不止一次了。“如果發生事故,他們會不會怪我們不去查處,怪我們辦案不力?”

事實上,近年網上不時有放銃人被判刑的新聞,但村民很難改變舊習俗。陳家父子和羅家寶被調查後,三人所在村的村委會分別幫他們出示了證明,證明其黑火藥是用於民間習俗放銃。

8月12日,村委會給陳肖兒子開的證明。

11月初,張自強說,他之前不知道“硝”就是黑火藥,是非法爆炸物。他想要上訴,找不到律師,又不知道怎麼上訴,最後只得作罷。

11月初,磚橋村有人過世,家屬請人放氣銃。

龍潭鎮鎮政府關於放銃做的勸導宣傳工作。

(爲保護受訪者隱私,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