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木林鎮對鎮域內25家單位進行立案處罰並予以公示。其中,11家商戶因未履行“門前三包”責任,未按規定進行掃雪鏟冰被處罰;14家商戶因未認真落實掃碼登記、測量體溫、從業人員未佩戴口罩、消殺記錄不規範等防控措施被處罰。截至目前,25家單位均已整改完畢。

執法人員對商戶防疫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01

11家單位未履行掃雪鏟冰責任

11月7日,木林鎮迎來今冬首場降雪。爲了積極應對雪情,木林鎮根據應急預案,迅速組織綜合行政執法隊開展執法檢查工作,督促檢查轄區內各單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區掃雪鏟冰責任,防止路面結冰影響行走,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執法人員督促商戶履行掃雪鏟冰責任

經查,以下11家商戶未按規定進行掃雪鏟冰,執法隊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處罰。截至目前,上述商戶均已繳納罰款並完成整改。

11家未履行掃雪鏟冰責任單位公示

溫馨提示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掃雪鏟冰管理的規定》第四條規定:晝間降雪的,單位、個人以及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應當隨時清掃。夜間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環境衛生專業作業單位應當在次日7∶30時前清掃乾淨;其他責任地段的冰雪,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次日10時前清掃乾淨。清除的冰雪,應當整齊堆放在不妨礙交通的向陽處所,保證責任地段內車輛和行人安全通行。含有融雪劑的冰雪不得堆放在樹坑和綠地內。

第六條規定:未按照規定完成責任地段掃雪鏟冰工作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處責任單位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02

14家單位未履行疫情防控責任

木林鎮對鎮域內“三類場所”開展疫情防控監督檢查,發現部分商戶未認真落實掃碼登記、測量體溫等防控措施,個別商戶存在從業人員未佩戴口罩、消殺記錄不規範等問題。爲督促商戶自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以下14家檢查結果不合格商戶進行公示。

執法人員檢查相關單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根據《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務樓宇、商場和餐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京城管發【2020】8號)等北京市防疫工作相關規定,鎮綜合行政執法隊責令未落實本市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的商戶其立即整改,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14家未履行疫情防控責任單位公示

溫馨提示

請各“三類場所”“七小門店”負責人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加強對進店人員防護措施的檢查和提醒。也請廣大市民羣衆和該單位(場所)員工,積極支持配合防疫工作,並做好自我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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