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又一金融幹部落馬,上海銀保監局局長韓沂被查,原山東銀保監局局長接任,金融反腐正持續深化

12月3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上海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韓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委、浙江省監委指定管轄,杭州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今年以來,已有多位監管幹部被查。目前,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的15個巡視組已進駐25家金融單位開展巡視工作。

12月3日,上海銀保監局官網更新局領導名單顯示:王俊壽任上海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王俊壽此前任山東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

上海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韓沂被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韓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委、浙江省監委指定管轄,杭州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韓沂簡歷

韓沂,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山東鄒城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1985年7月至2003年10月,先後在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紹興市和寧波市分行、上海分行等工作。

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先後任浙江銀監局辦公室臨時負責人、主任。

2004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浙江銀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任湖北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1年9月至2015年1月,任浙江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銀監會現場檢查局局長。

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上海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上海銀保監局籌備組組長。

2018年11月至今,任上海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

今年已有多位監管幹部落馬

今年以來,已有多位監管幹部被監察調查。

僅下半年以來,就有江西銀保監局原二級巡視員章蒔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江西省監委指定管轄,吉安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城銀清算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崔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深圳銀保監局二級巡視員江裕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廣東省監委指定管轄,深圳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四川銀保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國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委、內蒙古自治區監委指定管轄,呼和浩特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金融反腐持續深化,案件查辦深度廣度不斷拓展

近期,多名中管幹部及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幹部被查。金融反腐持續深化,案件查辦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

中紀委網站近期刊發的文章指出,從近年來查處的案件看,金融腐敗的輻射範圍極爲廣泛, 從傳統銀行信貸到證券、保險、擔保、信用評級領域,涉及監管尋租與共謀、證券內幕交易、融資信息欺詐、信貸交易中利用職務便利索取額外收入、新型利益輸送等。

上述文章指出,金融機構自主經營管理權較大,對“一把手”監督乏力,金融腐敗鏈條式特徵與蔓延性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長期以來,金融機構獨立法人的自主經營管理權較大,特別是信貸業務“重放輕管”的現象仍較突出,內控機制不健全尤其是對“一把手”監督乏力,“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等問題依舊存在於一些金融機構特別是基層分支機構中。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要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截至10月12日,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的15個巡視組完成對25家金融單位的巡視進駐工作。被巡視單位分別召開巡視進駐動員會。會前,各中央巡視組向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通報了有關工作安排。

中紀委駐央行紀檢組組長詳解反腐

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提出,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督促加強金融監管和內部治理,保障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徐加愛參加在線訪談,曾詳解金融反腐的系列問題,對派駐金融管理部門的紀檢監察組如何貫徹落實全會相關部署?針對金融反腐新形勢新要求,如何堅持“一體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等主題進行了分析交流。

證券時報記者梳理出以下訪談要點:

1.金融腐敗和金融風險相互交織、相伴而生,甚至互爲因果,金融腐敗誘發並加劇金融風險,金融風險背後存在腐敗問題。

2.央行是貨幣政策的“總閘門”、金融風險的“總關口”,承擔的很多金融服務職能、管理的很多金融基礎設施都與人民羣衆息息相關,一旦發生金融腐敗和金融風險問題,必然危害經濟社會發展和廣大人民羣衆利益。

3.央行系統職務違法犯罪案件的特點包括:牽線搭橋,通過利益輸送造成風險損失;近水樓臺,收受、截留、違規兌換紀念幣、紀念鈔,侵害公衆利益;打着人民銀行“金字招牌”搞非法集資,形成涉衆金融風險隱患;“靠金生金”“靠企喫企”,牟取私利;通過政商旋轉門實現利益輸送。

4.針對高風險金融機構集中的經濟困難地區好企業貸款難的問題,督促人民銀行增加2000億元再貸款額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有效避免了金融支持不足與經濟下行、風險惡化的惡性循環。

5.着力織密織牢“不能腐”的監督網。比如,拉起制度的“防火牆”,紮緊“不能腐”的制度籠子;建立“大起底、大了斷”機制,在自查自糾中減存量明規矩;堅持抓早抓小,重點整肅典型問題,堅定不移糾“四風”樹新風;強化政治監督,推動從講政治的高度做好央行工作。

6.努力提高“不想腐”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今年7月,對前期查辦的26 起職務違法犯罪案件向全系統做了專題通報,剖析總結出涉案人員“初心失守、理想信念不牢”,“監督失察、用權任性隨意”,“交往失範,關係親而不清”,“僥倖失算、對抗審查調查”四個特點。

7.馳而不息正風肅紀反腐,堅持“三不”一體推進,紮實做好金融反腐與防控金融風險統籌銜接。緊盯“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等“關鍵少數”,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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