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江蘇省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江蘇省監委和南京市監委對山東省稅務局原黨委委員、總會計師高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高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參與營利活動;干預插手稅務執法活動;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稅收徵繳、企業經營、人事調整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造成國家稅收重大損失。

高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和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稅務總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高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江蘇省南京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高萍簡歷

高萍,女,漢族,1962年9月出生,山東莒南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

1983年7月至1987年6月,任山東省稅務局計劃會計處辦事員;

1987年6月至1988年12月,任山東省稅務局計劃會計處科員;

1988年12月至1992年7月,任山東省稅務局計劃會計處副主任科員;

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山東省稅務局計劃會計處主任科員;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山東省國稅局計劃財務處主任科員;

1995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山東省國稅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山東省國稅局徵收管理處副處長;

2004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山東省國稅局徵收管理處副處長、調研員;

2007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山東省國稅局信息中心主任;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山東省國稅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兼信息中心主任(2017年8月被免去信息中心主任);

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任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聯合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2018年9月,任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2021年3月,被免去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職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 江蘇省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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