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進行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堅持法治爲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治體系建設全過程。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必須長期堅持的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治國方略。

堅持黨的領導,築牢“中國之治”的法治根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就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領導。近年來,從修改立法法,增加民主立法的制度和程序規定,到制定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等,堅決維護國家安全與核心利益,再到建立權力清單、負面清單等制度,用法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我國把“良法善治”貫穿於立法、司法、執法、守法的全過程,全面築牢了“中國之治”的法治根基,並取得歷史性成就,這一切都得益於黨的領導。實踐表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之義。

深化法治改革,夯實“法治之本”的制度基石。改革需要法治保障,法治需要改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重大歷史任務,必須以改革的思維,不斷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一方面,要建設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積極推進重點領域立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完善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另一方面,要建設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既要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又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健全執法權、司法權、監察權運行機制。只有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全面依法治國,才能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

秉承人民立場,以“法治之力”維護人民權益。人民是立法的主體,而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也是人民。因此,無論是立法還是執法,都必須緊緊圍繞讓人民羣衆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切實做到以“法治之力”維護人民權益。各級領導幹部要樹牢法治思維,帶頭尊法、學法、用法,不碰法律紅線,始終依法辦事、依規辦事、依程序辦事,維護法律權威,真正把法治優勢轉化爲國家治理效能。同時,要結合時代特點,充分發揮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一體化建設進程,多措並舉地讓法律條文“活起來”,讓羣衆感受到更多的“法治溫度”。

法治力量激盪澎湃,法治中國闊步向前。依法治國,既是“國之大者”,也是“民之大業”。只要不斷提升立法質量,健全法治體現,織密法治之網,法治中國必將展現更加蓬勃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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