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廳12月8日對《四川省住宅設計標準》(以下簡稱《標準》)進行了解讀,要求凡在四川省從事住宅設計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標準》有關規定。

《標準》明確:1、從可踏面算起,陽臺欄板或欄杆淨高不應低於1.10m。 臨空面底部0.10m 高度內不應留空。2、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9m的新建住宅每單元應設置電梯,其中至少1臺爲可容納擔架的電梯。3、電梯井道及電梯機房不應緊鄰臥室佈置。4、公共電梯的每層電梯廳均應能通過樓梯間及公共區域直接到達。5、住宅廚房和衛生間的通氣管應分別設置。6、住宅廚房和衛生間的污廢水排水橫管不得敷設於下層住戶的套內空間(陽臺除外),且排水橫管和立管均不應穿越任一層的臥室。7、住宅建築中,豎向接納兩戶及以上衛生間大便器排水的污水立管應設置專用通氣立管和連通管,排水立管和通氣立管應每層連通。

據瞭解,《標準》在“居住品質、公共安全、健康防疫和通用設計”四個方面有創新提高。(總檯記者 溫曉 繆秋成 殷瑞柯 辜韻璇 羅詩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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