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娃”一词上热搜 有父母靠“晒娃”月入15万

大家应该都听说过一个词儿,叫“啃老”,指的是有些年轻人不思进取,整天游手好闲,全指望父母给钱维持生活,这就叫“啃老”。不过现在,网上又出现了一个由“啃老”引申出来的新词儿,叫“啃娃”。

最近这个词儿上热搜了,简单地说,所谓的“啃娃”,就是指一些年轻的父母依靠自己的孩子挣钱。估计经常刷短视频的朋友应该都在网上见到过,有些父母会在短视频平台上注册一个账号,通过展示自己孩子的所谓过人之处来博人眼球,争取将孩子打造成网红,等粉丝多了之后呢,家长就开始在自己的账号里卖货或通过其他商务合作进行流量变现,这种行为就被网友们称为“啃娃”。

那么,这些“啃娃”的短视频都是什么内容呢?这里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比如有2岁孩子当吃播的;有穿着尿不湿的萌娃下厨房做菜的;有5岁的小女孩拿着粉底、眼影奶声奶气地教成年人化妆的;还有的小孩竟然在视频中谈论“何为渣男”、“有钱人的烦恼”等成年人才会聊的话题。

据央视报道,在短视频平台上,类似这样的“网红儿童”账号,粉丝量从几万到上千万不等。粉丝多了之后,大量的广告就会随之而来。翻开这类账号主页仔细一看,账号下面往往都标注着一句话,上面写着“好物推荐”或“商务合作,请联系xxx”。有运营儿童短视频账号的家长表示,他们靠“晒娃”就能月入15万元。

难怪有些家长“啃娃”啃得很开心,您想想,在家对着孩子拍拍视频发到网上,就能有这么可观的收入,还不用给孩子发工资,在哪儿能找到这么好的营生啊!

但显然,在忙着赚钱的同时,这些家长已经把孩子的健康和心理感受丢到了一边。对此,有专家表示,将孩子过早地推到镜头前,按照事先设计好的脚本“卖萌”,过度暴露隐私,容易对儿童的身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可能造成孩子心理焦虑、性格早熟,甚至价值观的扭曲。

3岁女童被“吃播”成70斤 账号被封禁

心理健康是一方面,身体上的透支来得更直接,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吃播”视频上。去年在网上很火的“吃播”小博主佩琪,不知大家是否还有印象,三岁的孩子长期做“吃播”,硬是被父母喂到了70斤,这样的体重跟她的年纪显然极不匹配。

一开始,粉丝们只是觉得这个小宝宝真能吃啊,看着挺好玩的,后来,随着佩琪的体重一天天失控,体型几乎到了“臃肿”的地步,粉丝们发现,她的父母依旧没有让孩子减重的想法,反而把更多的炸鸡、薯条、蛋糕等各种高热量食品让佩琪吃。正常的家长都知道,饮食需要平衡,成年人都架不住这么暴饮暴食,更何况一个三岁的孩子呀。

为了拍视频,佩琪被逼得吃了大量的食物,有时吃一顿饭会累得浑身大汗。甚至有一次在直播当中,小佩琪对着妈妈用稚嫩的声音反复央求说,“别弄了 别弄了”,可父母一边嘴上答应,一边还是把她刚吃空的盘子继续加满了菜。

如果说,是孩子自己贪吃,父母又不重视节制,还有理解的余地。但是,当孩子明确表示不想吃的时候,父母还在不停地“加餐”,这就让人有些看不懂了。这不是把孩子当成了赚钱的工具,又是什么呢?最终,在网友们的集体声讨下,相关视频平台对该账号进行了封号处理。

小佩琪的遭遇告诉我们,用“吃播”来记录孩子成长的点点滴滴,展现孩子纯真可爱的一面,这本身并没有错,但如果为了吸引流量,不惜牺牲孩子的健康,那就大错特错了。真想问问这些“啃娃”的父母们,你们有没有想过,当某一天孩子长大了,看到当初的这些视频,看到那个曾经被过度消费、被当做赚钱工具的自己,真的不会怪罪你们吗?到那个时候,作为父母的你们不觉得脸红吗?

文旅部: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

事实上,这已经不光是脸不脸红的问题了,这些父母这么做还涉嫌违法。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最近,文化和旅游部还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者短视频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如果说,之前父母“啃娃”只是会被网友们谴责的家务事儿,那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后,这种行为就变成了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事件了,同时也意味着,对相关网络平台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平台要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不能为了舍不得那点流量,就任凭这类视频在网上传播,对于一些别有用心的账号,平台要及时进行封堵,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

“晒娃”不应变质成“啃娃”!

这里也要提醒广大家长:平时在网上晒晒娃,分享一下自家宝宝的搞笑日常,记录孩子的成长故事,这都没毛病,也是人之常情。但如果为了经济利益而推动孩子做网红,或者是过度消费孩子的行为,这就有问题了。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却让孩子失去了最为宝贵的童真和童趣,背负了与年龄不相符的负担,这不是作为父母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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