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学会计出身,却通过刻苦学习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了一名人民法官,也是盐城市法院系统里唯一的女执行局长。进入法院工作18年来,她用青春和热血播撒司法温暖,用忠诚和信仰践行司法为民,用自己积极的法律实践,书写当初任职时许下的铮铮誓言。她就是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朱艳萍。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授予朱艳萍同志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称号,并集中学习宣传她的先进事迹。

朱艳萍在执行现场

“今天我们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在执行现场,请大家注意执行规范、文明,出发!”2021年12月7日,凌晨5时30分,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艳萍带领一支干警队伍正整装出发执行现场。

朱艳萍和青年干警交流思想

初冬凌晨,天还没有亮,小城大丰的百姓们还在睡梦中,朱艳萍和她的同事们,却因为3起涉民事案件的执行攻坚,正在行动。从事司法执行工作5年,朱艳萍也记不清这是多少次披星戴月地出任务了。

朱艳萍在宣传法律知识

“他人处于危困时,我能够用法律的武器帮助解决,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与大多数法官不同的是,朱艳萍并非法律科班出身。2003年,她从南京理工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大丰区人民法院,担任会计工作。工作之余,朱艳萍苦心钻研法律知识,2006年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正式成为一名人民法官。

荣誉证书

从事法院工作18年来,朱艳萍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工作过,审执结各类民事、刑事案件近2600件,无一错案。“法袍不仅因判决而神圣,也因调解而彰显公正;办案不仅要有力度,还要有司法温度。”这是朱艳萍的工作信条。

朱艳萍开庭审理案件

2013年,朱艳萍负责少年及家事审判工作,并收获了“ 朱艳萍妈妈” 这个称呼。“我们少年庭的法官都被称为‘法官妈妈’。为了对得起这个称呼,审理每一个涉少刑事案件时,我们都对自己说,要更多体现司法温度,要用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那些失足少年。”朱艳萍说。

原来,朱艳萍在办理一起抚养费案件时,了解到小女孩父母离异后,母亲下落不明,父亲生病去世,和爷爷相依为命,生活清贫。“我发动组织全院干警为小女孩捐款,帮她筹集生活学习费用,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我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帮助她落实困境儿童的福利政策。”

在朱艳萍和同事回访慰问过程中,小女孩害羞地给朱艳萍递了一封信,“看到信封上写着朱艳萍(妈妈)收,内心非常开心激动,通过我们对她的关爱,让她健康快乐成长,内心充满爱,我觉得我们这份工作十分有意义。”

带领干警接受廉政教育

让法律不失威严又不失温度,始终是朱艳萍办案追求的目标。2015年,朱艳萍曾办理过一起外公起诉申请撤销孩子父亲抚养权的案子: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父亲,但一直跟随外公外婆生活。母亲车祸身亡后,鉴于父亲有违法行为,外公外婆申请撤销父亲的监护权。“这是我们盐城市首起撤销监护权的案件,也是第三届全国少年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朱艳萍告诉记者,案件从起诉到判决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判决结果我们很满意,朱法官维护了我们孩子的权益,秉公办事、依法执行,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孩子的外公施元兵说。

2017年,朱艳萍走上了执行工作岗位,从事执行工作 5 年,朱艳萍带领执行局同事们化解了一个个执行难题,啃下了一个个 “硬骨头” 案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刚参加执行工作时的一个案例,虽然过程很曲折,但也正是这个案件的成功执行结坚定了我对执行工作的信心。”朱艳萍说。

施华(化名)从小和爷爷相依为命。2002年,施华5岁那年,突遇交通事故,被卡车撞伤压断双腿导致右小腿残疾,肇事人却逃逸了。祖孙俩申请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无果。

朱艳萍担任执行局长后,孩子的爷爷再次来到法院:“我知道法院一直没有放弃寻找肇事者,不过大家都没见过他,这个钱很可能拿不到了。但是我现在得了癌症,很想在临终之前看看能不能利用现在的信息技术,再找一找他,让我孙子未来的生活有所着落。”

“我当时听了爷爷这番话,感触特别深,下定决心一定要帮他们拿到这笔赔偿款!”朱艳萍再次安排干警摸排走访,终于查到肇事者名下有一处不动产,“我们当天就把它查封了,让被执行人逃逸16年后,到大丰履行了25万元赔偿款。”

“执行难,主要难在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矛盾化解。但有了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信念,执行再难也不怕!”朱艳萍解释,“有些被执行人为了躲避强制执行,四处藏匿,所以执行工作经常不得不在深夜、凌晨、节假日进行,越是被执行人放松警惕的时候,越是我们重拳出击的好时机。”

工作认真、原则性强、刚正不阿是同事对朱艳萍的评价。“朱局很认真,每次都是局里最晚离开的人。在案件证据上,她会抽丝剥茧,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总想在有限的时间里帮助更多申请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助理刘广宇告诉记者,在与朱艳萍共事的这些年里,自己包括同事都以她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臧全思介绍:“朱艳萍同志在执行工作中能够始终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以服务大局、为民办实事为工作重心,以高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为青年干警做出了表率。”

从事法院工作 18 年来,朱艳萍先后荣获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 盐城市十佳政法干警 " 等称号。2021年12月,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授予朱艳萍同志“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穿上这身制服,佩戴这个法徽,我感觉这个责任就在肩上,你得要对得起胸前这个法徽,对得起法官这个职业,获得这个荣誉是对我们法官群体的肯定,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将始终坚守法治初心,永葆为民情怀,甘当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甘当服务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让司法的阳光更加温暖,让法徽的光芒更加闪耀。”朱艳萍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施广权通讯员孙静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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