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春節,境內人員流動性增加,各地結合自身情況,不斷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人擔心,如果被隔離,個人損失怎麼辦?針對這種需求,近日有部分保險公司推出了“隔離險”。手機一鍵投保,真方便;花費不高、隔離期每天可得到上百元的補償,真划算!這樣的“好事”,讓不少人心動。

然而,在網絡投訴平臺上,投訴“隔離險”的消費者普遍反映,投保時很輕鬆,申請理賠時才發現,居家隔離、非自費隔離等情況均不在賠付範圍內。此外,通過第三方平臺訂購車票、機票,卻被搭售“隔離險”的投訴也較突出。保險如何提高供給質量,更好滿足消費者保險需求,成爲公衆關注的話題。

保險行業順應市場變化和客戶需求進行創新,是件好事。“只有不能保的價格、沒有不能保的風險”,除了保障財產、人身疾病意外等損失,對因風險導致的停產、停工等進行保障,本就在保險產品的責任範圍之內,是保險發揮社會風險管理功能的題中之義。從這個角度看,“隔離險”可以有。不過,讓“隔離險”們充分發揮保障功能,實現規範發展,還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首先,要對保險流程和內容進行“升級”。“隔離險”之所以引發投訴,和消費者沒有細究免責條款有一定關係,但主要原因還是保險公司沒有真正做到以人爲本。在投保程序設計上,無論是紙質保單還是手機投保,對需要着重提醒的關鍵信息,不應讓其淹沒在衆多條款中,給消費者“埋坑”。而在設置免責條款時,內容細緻是基本要求,表述明確,讓人一看就懂也同樣重要。只有更好滿足消費者知情權,纔能有效減少保險公司隨意濫用解釋權,進而降低理賠糾紛發生率。

其次,要合理制定保費價格。銀保監會於2020年2月叫停了保險公司開發專屬新冠肺炎保險,原因是一些保險產品的定價缺乏數據基礎。對於當前的“隔離險”,保險公司如有精算基礎,那用表面低價格的噱頭來博眼球,實際免責條款多、賠付少,顯然不合適。如果缺乏精算基礎,隨意定價,相當於把保險當成“博彩”來做,有違商業道德和行業管理規定。保險姓保,疫情當前,保險企業當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在科學精算的基礎上,對“隔離險”經營秉持“保本微利”原則,更多讓利給消費者。

鼓勵創新也要規範創新。對於職能部門而言,相應的服務必須要跟上。一方面嚴監管,防止企業打擦邊球、違規操作,對口惠而實不至、違法違規行爲加大處罰力度;另一方面優供給,出臺鼓勵政策,引導企業真正把創新落到實處。實時跟蹤保險市場發展情況,及時明確政策指引,該叫停的叫停,該規範的規範,該鼓勵的鼓勵,才能牢牢守住對消費者負責的服務底線,促進保險機構依法誠信經營。

近年來,保險業在公共衛生管理、基層治理等方面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未來理應在更多不同的社會管理細分領域,進一步發揮風險保障、風險預防的功能。企業不斷創新、監管與時俱進、消費者素養提升,保險等金融手段一定能夠更精準、全面地服務實體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形成消費者更加受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共贏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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