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曾仰琳

退休八年後,原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1月24日,中紀委網站顯示,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021年7月,中紀委網站披露,原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時隔5個月,調查結果公佈。

經查,蔡鄂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上徹底蛻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濫用金融監管權,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嚴重污染金融領域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奢靡腐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和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寡廉鮮恥,大搞權色、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許可事項;目無法紀,“退而不休”,頂風作案,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爲他人在融資貸款、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中紀委指出,蔡鄂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蔡鄂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蔡鄂生時年70歲,在金融監管機構任職多年。

其任職履歷顯示,蔡鄂生於1975年4月至1978年2月,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區辦事處幹部;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于山西財經學院財政金融系財政金融專業學習,學業完成後調至中國人民銀行擔任人事司、金融管理司幹部;1984年6月起歷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體改處副處長、金融管理司三處處長、綜合計劃司金融體改處處長、金融體改司規劃試點處處長、利率儲蓄管理司副司長、金融管理司司長、銀行司司長、銀行監管二司司長。

1998年9月,蔡鄂生升任爲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2000年2月起,兼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行長、黨委書記。2001年5月,蔡鄂生調離央行,赴任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2005年12月起擔任原銀監會副主席、黨委委員,直至2013年6月卸任該職務。

退休後的蔡鄂生仍活躍在業界和學界。公開資料顯示,其曾擔任南南合作金融中心主席、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業界導師、學術顧問委員會委員。

在被查前,蔡鄂生還以志願者身份擔任上海科技金融博物館理事長,並於2021年6月28日在重慶金融博物館報告廳發表題爲“金融監管與金融穩定”爲主題的演講,從其自身的從業經歷以及與國外金融體制對比等角度,梳理當下我國金融體制的改變。他認爲,我國金融監管的架構要從金融體制、國家經濟體制、市場發展多個維度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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