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日報

□ 本報記者潘從武

□ 本報通訊員 古麗加克熱木·買明江

劉某(男)和王某(女)、張某(女)是朋友關係。2021年3月的一天,王某在劉某的手機上發現了劉某與張某裸聊的視頻等隱私資料。

因不滿劉某與張某交往,王某便偷偷將該隱私資料發送到了自己手機上,隨後通過網絡發送給多人。

2021年5月,張某被朋友告知網上有其裸聊視頻,張某隨即報警。

警方查明,王某向特定人員發送了張某的裸聊視頻等隱私資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給予王某5日行政拘留處罰。

隨後,張某以王某侵犯自己的名譽權爲由,將其起訴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後,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件進行了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法官表示,作爲女性,張某有義務注重對自己隱私信息的保護,因此對於本案的發生,其自身負有一定的責任。同時,王某私自傳播他人隱私信息,侵害了張某的合法權益,應承擔相應責任。在庭前調解中,原告張某要求被告王某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並賠禮道歉。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王某向張某賠禮道歉,並賠償張某精神撫慰金5萬元。

經辦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社會評價。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官提醒,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網上都要謹言慎行,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若因一時泄憤對他人名譽權造成損害,需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要進一步增強自我防範意識,提高隱私信息自我保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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