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政知道 撰文 | 餘暉

據臨汾市中院1月30日消息,近日,臨汾市中院依法對被告人秦志洲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宣判。根據法院判決,秦志洲領刑25年。

據媒體報道,秦志洲的父親是曾任運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張道中。秦志洲從小隨母親姓秦。

張道中今年73歲,2021年3月被查。

父親系73歲的落馬廳官張道中

先來看張道中。

張道中,男,漢族,1949年10月生,山西萬榮人,大學學歷,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9月參加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張道中曾任運城市發展計劃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2004年4月任運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2010年3月退休。

2021年3月13日,張道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9月,張道中被開除黨籍。紀委通報稱,他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公款支付因私招待費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夥同他人將公共財物非法佔爲己有等。

據澎湃新聞報道,張道中的兒子秦志洲是一名犯罪集團頭目。

據報道,秦志洲,男,1971年5月出生,曾擔任過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副處級審判員,絳縣副縣長,新絳縣委副書記,聞喜縣縣委副書記等職。

落網前(2019年),秦志洲調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師圖木舒克工業園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

另據紅色陝西網報道,張道中、秦志洲曾共同出席公開活動。

2019年4月23日、24日,運城市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現場會在聞喜召開。運城市老促會會長張道中、聞喜縣委副書記秦志洲參加。

公安機關征集線索

在張道中被查之前,秦志洲就已經被警方定性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據報道,自2014年開始,網上對秦志洲的舉報密集出現,至少5名企業主對秦志洲等人實名舉報。

2020年9月,山西臨汾鄉寧縣公安局微信公衆號發佈了《關於公開徵集秦志洲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上述通告指出:近期,經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鄉寧縣公安局打掉了以秦志洲爲首的犯罪集團。

通告中提到,“多年來,該犯罪集團在臨汾市鄉寧縣、運城市鹽湖區、新絳縣、絳縣等地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虛假訴訟等違法犯罪活動,現主要犯罪嫌疑人秦志洲等20餘人已被鄉寧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如今,秦志洲終於獲刑。

25年

2022年1月25日,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秦志洲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被告人秦志洲指使他人糾集20餘人,強行霸佔他人煤礦,並安排人員駐礦看護,後又糾集多名社會閒散人員,持砍刀、棍棒在煤礦周邊尋釁滋事,砍傷無辜村民。至此以秦志洲爲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

爲攫取經濟利益,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20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

該組織假借幫扶或以承諾辦理貸款的名義,多次對多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爲,導致企業停產停業、工人失業,經濟損失慘重;

爲獲取房地產開發用地,糾集組織成員實施串通競拍行爲;

爲樹立組織非法權威,糾集組織成員多次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毆打村民、損毀財物;

多次僞造國家機關證件、公司印章騙取金融機構貸款,非法出售被司法機關查封的房產,偷逃稅款;

多次僞造證據提起虛假訴訟,製作虛假材料向公安機關控告。

法院方面稱,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對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山西省鄉寧縣等地的部分企業、企業周邊村民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最終,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受賄罪等數罪併罰,判決被告人秦志洲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慶九等其餘14名組織成員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二年不等刑罰,並處相應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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