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政府網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促進科技創新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更好發揮創新驅動發展作用。近年來,我國科技穩步推進,一系列前沿科學技術研究斬獲重大創新和突破,一大批科技成果不斷湧現……

2021年,都有哪些利好政策促進科技創新?一起來看——

新的一年,科技發展“虎虎生威”!

爲科研人員

鬆綁!

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

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簡化預算編制。下放預算調劑權。擴大經費包乾制實施範圍,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乾制。

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項目承擔單位要確保每個項目配有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費用可通過項目經費等渠道統籌解決。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推進科研經費無紙化報銷試點,開展取消科研項目結題財務審計試點,優化科研儀器設備採購,改進科研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方式。

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

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基礎研究成果以同行評議爲主。應用研究成果以行業用戶和社會評價爲主。不涉及軍工、國防等敏感領域的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以用戶評價、市場檢驗和第三方評價爲主。

堅決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

創新科技成果評價工具和模式。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開發信息化評價工具。

改革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

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實行關鍵核心技術“揭榜掛帥”等制度。2021年,科技部公佈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多個重點專項,並專門設立了“揭榜掛帥”榜單任務。

全面創新改革借鑑“揭榜掛帥”,採取任務清單方式推進,着力謀劃和組織實施若干抓綱帶目的改革舉措,進一步提高改革質量和成效。在改革任務推進上,全面創新改革按年部署、壓茬推進,每年制定並更新改革任務清單。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中,執行同等條件下女性科研人員優先的資助政策。探索在人才計劃評審中,向評審專家宣傳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同等條件下女性優先”。

考覈評價、崗位聘用等環節,對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適當放寬期限要求、延長評聘考覈期限。支持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商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員在孕哺期保留研究生招生資格。

爲科技創新

助力!

稅收有優惠

對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圖書館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對出版物進口單位爲科研院所、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圖書館進口用於科研、教學的圖書、資料等,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

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資金來支持

圍繞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規模化應用等,加強對重點科技創新地區、重點科技創新項目的金融供給,通過共同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專題債等工作,加強融資需求對接,引導社會資本支持科技成果轉化、企業關鍵技術研發和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建立中央地方聯動、多政策協同、多元化投入的推進機制,力爭通過發行專題債爲科技成果轉化提供融資100億元以上。

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預算指標,統籌用於支持基礎研究、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等方面。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撥付使用。

金融助發展

要積極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創新發展,保持高技術製造業中長期貸款合理增長,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用貸款、首貸和續貸投放力度,進一步強化綠色技術企業、農業科技企業服務。

鼓勵保險機構完善科技保險產品體系,形成覆蓋科技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各環節的保險保障,加大科研物資設備和科研成果質量的保障力度。依託再保險服務體系,爲科技保險有效分散風險。

人才添動能

圍繞我國經濟結構優化、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開展大規模知識更新繼續教育,每年培訓100萬名高層次、急需緊缺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依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現有施教機構,建設一批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

深入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加快培養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在首批(2019年度)遴選建設104個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的基礎上,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2020年度)名單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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