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粵府函〔2022〕1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關於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商務廳反映。

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關於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

爲落實《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21〕12號),以制度創新爲核心,積極發揮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引領功能,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投資設立旅行社

(一)繼續做好審批權限下放工作。進一步優化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廣東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旅行社的審批流程,用好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便利港澳投資者辦理有關業務。(省文化和旅遊廳,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二、放開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

(二)允許依法獲批的境外船舶檢驗機構爲國際船舶開展法定檢驗。配合國家出臺自貿試驗區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放開政策,在“中國前海”“廣東南沙”“廣東橫琴”船籍港有序放開國際登記船舶法定檢驗,制定相關管理措施,促進高端航運要素集聚。(廣東、深圳海事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三、開展進口貿易創新

(三)推進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建設。支持前海蛇口、橫琴片區申報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支持南沙片區建設樞紐功能突出、雙循環優勢明顯、貿易自由便利、服務配套齊全的進口示範區。(省商務廳,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四)打造進口貨物國際中轉分撥中心。支持前海蛇口片區建設電子元器件亞太集散中心、海運中轉集拼中心、離港空運服務中心。支持南沙片區建設全球優品分撥中心、華南醫藥公共保稅分撥中心、廣州港灣區國際集拼中心、粵港澳大灣區機場共享國際貨運中心等特色項目,帶動形成汽車、食品、生物醫藥等國際分撥產業集羣。(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商務廳,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五)創新貿易監管模式。綜合運用“兩步申報”“兩段准入”通關便利措施,倉儲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進境暫存中轉澳門食品檢驗檢疫監管、分送集報、“一證多批”等創新監管措施,促進跨境電商、保稅展示、平行進口、保稅維修等新業態集聚發展。(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商務廳,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四、支持離岸貿易發展

(六)實施離岸貿易結算便利化措施。支持銀行根據展業原則和業務實際,爲廣東自貿試驗區企業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自主決定審覈交易單證的種類。支持銀行探索離岸轉手買賣的真實性管理創新,基於客戶信用分類及業務模式,優化業務結算流程,提升審覈效率。(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外匯局廣東省分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匯局深圳市分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七)落實配套稅收支持政策。及時跟進國家出臺支持發展離岸貿易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相關政策,做好政策落實和動態評估。(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深圳市稅務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八)支持南沙、前海蛇口片區建設離岸貿易綜合服務平臺。應用5G、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和物聯網等技術,建設“多方協作+信息共享”大數據平臺。(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外匯局廣東省分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匯局深圳市分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五、推進“兩頭在外”保稅維修業務

(九)建立健全保稅維修監管制度。支持企業按照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開展保稅維修業務,重點發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特色項目。爲符合條件的企業設立保稅維修專用賬冊,合理確定賬冊覈銷週期。做好相關國家權限下放的承接工作。(省商務廳、生態環境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稅務局、深圳市稅務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六、提升醫藥產品進口便利度

(十)便利進口藥品通關監管。開展生物醫藥研發用物品進口便利化試點,建立生物醫藥企業(研發機構)進口研發用物品“白名單”制度,簡化“白名單”物品進口辦理《進口藥品通關單》手續。(省科技廳、商務廳、藥監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十一)構建粵港澳大灣區大健康國際貿易平臺。用好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牀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相關政策,鼓勵相關藥品、醫療器械通過廣東自貿試驗區進出。支持前海蛇口片區申請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製品口岸。(省商務廳、藥監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稅務局、深圳市稅務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爭取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部分藥品及醫療器械試點。支持在廣東自貿試驗區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部分藥品及醫療器械業務,建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部分藥品及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全鏈條追溯、消費者權益保障等機制。(省商務廳、財政廳、藥監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稅務局、深圳市稅務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七、推進開放通道建設

(十三)爭取國家支持拓展運用第五航權。在對外航權談判中,支持廣州白雲機場、深圳寶安機場利用第五航權,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允許國內外航空公司承載該城市至第三國的客貨業務,積極向外國航空公司推薦並引導申請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航空公司執飛該機場。開展深圳航空資源結構化改革試點,重點給予“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國際航線時刻支持。積極推動珠海機場國際口岸開放,支持珠海航空物流發展。(民航中南管理局,省商務廳,廣州、深圳、珠海市人民政府負責)

八、加快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

(十四)推動多式聯運“一單制”應用。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有關企業或運營主體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探索制定並推行標準化多聯式聯運運單等單證,聯合鐵路運營單位等共同申報多式聯運相關示範工程項目,推進示範工程創建,推動簡化多式聯運手續、提高運輸效率。(省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州鐵路監管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五)配合推進全國多式聯運公共信息系統建設。支持鐵路部門加強與港口和海關的合作,推進鐵路與港口、海關信息互聯互通,探索鐵水聯運“一單制”試點,爲鐵水聯運提供支撐。(省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州鐵路監管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六)開展賦予鐵路運輸單證物權屬性的實踐探索。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廣東、深圳銀保監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引導和鼓勵廣東自貿試驗區內市場主體、鐵路企業和銀行創新陸路貿易融資方式,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賦予鐵路運輸單證物權屬性的有益實踐探索,探索將鐵路運單作爲信用證議付票據等。(廣東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外匯局廣東省分局、深圳銀保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匯局深圳市分局,廣州鐵路監管局,省法院,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七)探索開展粵港澳大灣區“組合港”建設。擴大粵港澳大灣區“組合港”應用範圍,支持南沙、前海蛇口片區進一步創新口岸通關監管方式,優化業務流程,提升區域通關便利化水平。(省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九、打造期貨產業鏈

(十八)高標準建設廣州期貨交易所。強化廣州期貨交易所與香港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聯動合作,吸引國際投資者參與,打造服務高質量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平臺。進一步豐富商品期貨品種,推動研究、上市符合廣東自貿試驗區發展需求的特色期貨品種。(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廣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九)完善期貨保稅交割監管政策。支持期貨交易所將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的貨物品種及指定交割倉庫向海關總署備案。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內的保稅監管場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對參與保稅交割的法檢商品,入庫時集中檢驗,進出口報關時採信第三方機構質量、重量檢驗結果分批放行。探索依託廣州期貨交易所推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發展,發展農產品、金屬等大宗商品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探索開展前海聯合交易中心與香港交易所、內地期貨交易所等開展期貨現貨聯動業務試點,支持前海聯合交易中心開展天然氣大宗商品跨境交易,拓展大宗農產品、綠色低碳商品品種。(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深圳證監局,廣州期貨交易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創新賬戶體系管理

(二十)開展廣東自貿試驗區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拓展試點銀行網點範圍,着力提升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服務質效,深入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宣傳,加強試點業務監測,確保試點業務平穩運行,爲廣東自貿試驗區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期貨市場對外開放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外匯局廣東省分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匯局深圳市分局,廣州期貨交易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十一、開展融資租賃公司外債便利化試點

(二十一)做好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與其下設特殊目的公司(SPV)外債額度申請、備案、登記工作。配合國家出臺融資租賃公司與其下設SPV共享外債額度實施細則,積極做好政策宣傳推廣工作,推動政策惠及相關租賃企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外匯局廣東省分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匯局深圳市分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十二、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

(二十二)依法依規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支持以產業鏈條或產業集羣高價值專利組合爲基礎,在知識產權已確權並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前提下,以知識產權運營未來收益權爲底層資產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規範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加快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推動開展知識產權抵押貸款、交易、保險產品及知識產權證券化等業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廣東、深圳證監局,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十三、提升航運管理服務效率

(二十三)做好交通運輸部下放管理事項承接。省水路運輸管理部門做好沿海省際客船、危險品船《船舶營業運輸證》配發、換髮、補發、註銷等管理事項承接工作,進一步提升航運管理服務效率。(省交通運輸廳,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十四、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

(二十四)優先保障廣東自貿試驗區合理用地需求。積極爭取將廣東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國家或省重大項目清單,由自然資源部直接配置用地指標;對於廣東自貿試驗區內的環保設施等11類民生設施以及固定資產投資額100億元以上符合條件的重大先進製造業項目,由省統籌安排用地指標;廣東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先進製造業項目可預支使用省級預留用地指標。(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二十五)對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的工業用地實行高效供應。鼓勵廣東自貿試驗區制訂工業用地控制指標體系,允許在供地前設定控制指標,並納入供地方案,實行“標準地”供應;對廣東自貿試驗區擬引入的工業項目,可以由有關部門對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內容、建設規模等進行論證,提出產業准入條件、履約監管要求、產業監管協議等,實行“帶項目”招標拍賣掛牌供應;對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規劃建設條件明確的工業項目,允許將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方案納入供地方案,實行“帶方案”招標拍賣掛牌供應。(省自然資源廳,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十五、完善仲裁司法審查

(二十六)支持境外仲裁機構依法依規在前海蛇口片區設立業務機構。研究制定境外仲裁機構依法設立業務機構的相關登記流程、手續,探索設置“特邀會員”制度,納入仲裁行業自律管理體系。(省司法廳,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七)打造便捷、高效的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臺。優化完善南沙片區“三套模式+遠程庭審”模式和前海蛇口片區“港資港法港仲裁”模式,推動橫琴片區打造涉外、涉港澳一站式法律公共服務平臺。推動設立涉外法律專家培訓基地,加快培養涉外法律人才。(省司法廳、教育廳、貿促會,省法院,廣州、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政府橫琴辦協調落實)

各有關地區、各單位要將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創新發展列爲本地區、本單位重點工作,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制度安排。省商務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實施任務臺賬化管理,會同各有關地區、各單位切實推進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重大事項及時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省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各有關地區、各片區的溝通銜接,簡化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程序和要求,對涉及國家層面的權限下放,要積極與對口部委做好溝通,爭取權限盡早下放;對省級層面的權限下放,要力爭在2022年底前下放到位。各片區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和各片區管理機構要承擔主體責任,狠抓工作落實,確保相關權限有效承接,各項改革創新舉措接得住、落得準、推得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