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零食巨頭又曝大案!90後總監索取回扣530萬,贓款買房買寶馬,獲刑3年…另一員工收188萬,因律師太忙錯過自首

零食巨頭又曝員工受賄!

此前因前員工私自盜賣公司廢紙箱登上熱搜的“國民零食第一股”,近期又曝出兩起商業賄賂案。根據通報,三隻松鼠兩名員工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雙雙被判刑。

其中一起爲原三隻松鼠產品中心經理、輔材專家張小祥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寧國市城南印刷廠、馬鞍山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業務單位所送錢款188.54萬元。被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另一起爲三隻松鼠京東旗艦店運營部總監程野利用職務便利,授意供貨商提高供貨價,索取回扣超53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40萬元。

資料顯示,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由“松鼠老爹”章燎原創立於2012年,總部位於安徽蕪湖,並於南京成立研發與創新中心。目前已發展成爲擁有4000餘名正式員工、年銷售額破百億元的上市公司。公司是一家全渠道經營、全品類覆蓋以休閒食品爲核心的多品牌公司。公司當前市值爲135億元。

一員工非法收受業務單位錢款超188萬

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小祥,1992年3月8日出生於安徽省廬江縣,大學專科文化,原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產品中心經理、輔材專家,戶籍地爲安徽省廬江縣,住蕪湖市三山區。因涉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於2021年4月8日被蕪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逮捕,8月6日被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10月25日被法院取保候審。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20年10月間,被告人張小祥利用其擔任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輔材部負責人、輔材部高級專家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寧國市城南印刷廠、馬鞍山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等業務單位所送錢款,共計1885365.32元,在日常業務開展等方面提供幫助。

具體事實如下:

1.2016年9月至2020年春節間,被告人張小祥多次收受寧國市城南印刷廠負責人吳某所送共計16萬元。

2.2017年5月,被告人張小祥收受馬鞍山康祥新材料有限公司負責人郭宏東所送2萬元。

3.2017年至2020年5月間,被告人張小祥多次收受原安徽猛牛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峯所送共計5萬元。

4.2018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張小祥多次收受台州市科瑞印務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所送共計80萬元。

5.2018年至2020年10月間,被告人張小祥多次收受東光縣峯海彩印有限公司業務經理代某所送共計80萬元。

6.2018年2月至2020年3月間,被告人張小祥分兩次收受江陰中德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業務員王義龍所送共計55365.32元。

值得注意的是,據該案的辯護律師介紹,2020年12月中旬,張小祥因職務違法被停職後便諮詢律師準備主動交代問題,後由於律師太忙無暇陪其主動投案,使其錯失了投案自首的機會。

2021年4月7日,張小祥在江蘇省南京市被民警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公安機關掌握的犯罪事實,還主動供述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其家人代爲退出贓款1885965.32元。

最終,張小祥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並處罰金5萬元。

一員工授意供貨商提高供貨價 

索取回扣超530萬

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另一則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程野,男,1991年11月16日出生於安徽省績溪縣,大學文化,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京東旗艦店運營部總監,住蕪湖市弋江區。因涉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於2020年10月28日被蕪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4被逮捕。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2月,被告人程野入職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內部花名“鼠小野”。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程野在擔任“三隻松鼠公司”鼠小野產品特種隊隊長和產品供應鏈中心辣條部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被告人程海兵、黃浩二人單獨授意供貨商提高供貨價,並從中索取回扣,共計5302377.7元。其中,被告人程野參與收受賄賂共計5302377.7元,個人實際所得共計4088177.7元,被告人程海兵、黃浩參與收受賄賂2396400元,個人分別所得607100元。

具體分述如下:

1.2018年,被告人程野與被告人程海兵合計,欲利用程野在“三隻松鼠公司”負責採購的職務便利,尋找合作廠家,並從中獲取好處費。之後,程海兵找到被告人黃浩,通過黃浩找到長沙市饞大嘴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某,提出與該公司合作採購產品並收取回扣的要求,喻某表示同意。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被告人程野夥同被告人程海兵、黃浩收受長沙市饞大嘴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喻某給予的回扣款共計2396400元,其中程野分得1182200元,程海兵和黃浩各分得607100元。

2.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間,被告人程野以提高貨品採購價格,從中收取回扣的方式,向湖南味到舌足食品有限公司張又文(另案處理)索要回扣款共計2405677.7元。2020年9月,程野得知“三隻松鼠公司”正在調查自己,爲隱匿罪行,程野與張又文僞造了投資合作協議,並退給張又文(另案處理)150萬元。

3.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程野以上述同樣方式收受駐馬店市慧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唐滿柏(另案處理)回扣款500300元。

2020年10月27日,蕪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民警在蕪湖市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將被告人程野抓獲,同日又在廣州市天河區聯合廣州公安民警將被告人程海兵抓獲。2020年10月26日,湖南省湘潭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在湘潭縣將被告人黃浩抓獲。

案發後,被告人黃浩、程海兵各自退出全部違法所得,張又文退出程野受賄款150萬元。公安機關依法扣押、查封被告人程野用違法所得購買的車牌爲皖B×××××寶馬牌轎車一輛(購買價值268000元)及在其妻子方某名下位於蕪湖市三山區房屋一套(房屋建築面積117.17平方米,總房款1141236元)。程野家人代其退出違法所得1178941.7元。

最終,程野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40萬元。

三隻松鼠前總監盜賣公司廢紙箱被判刑

稍早前,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則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蔣飛,男,1991年8月10日出生於安徽省寧國市,大專文化,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原參謀部總監,戶籍地安徽省寧國市,住蕪湖市弋江區。因涉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於2020年9月30日被蕪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刑事拘留,11月6日被逮捕。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蔣飛利用其擔任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華北DC高級經理兼天津配送倉經理及華北大區總監兼天津2C發貨倉運營經理的職務便利,收受北京龍金億勞務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另案處理)所送現金279042元及寶馬牌BMW7201EMHEV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429000元)。

此外,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間,被告人蔣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被告人童慶林採取銷售不入賬或調整過磅表等方式,將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廢舊紙箱(價值人民幣684000元)佔爲己有。其中被告人蔣飛分得344000元,童慶林分得340000元。

另據法院查明,被告人蔣飛於2013年7月22日入職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任物流倉管,內部花名爲“鼠阿飛”,2019年8月更改爲“鼠衛青”。2016年7月1日任華北DC高級經理兼天津配送倉經理,2019年9月12日任華北大區總監兼天津2C發貨倉運營經理,2020年3月8日與華北大區新負責人進行工作交接,交接結束後至案發前任物流參謀部總參謀。

法院認爲,被告人蔣飛身爲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708042元,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爲已觸犯刑律,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蔣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被告人童慶林將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財物(價值人民幣684000元)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爲已觸犯刑律,構成職務侵佔罪,並屬共同犯罪。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蔣飛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

被告人童慶林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被告人蔣飛所退違法所得100000元、公安機關追回的行賄款179042元及津AF338**號寶馬牌BMW7201EMHEV轎車一輛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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