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劉紅宇建議公安機關強制對首次登記戶口人員採集其DNA信息,對於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案件高發地區,試點在公安機關設立戶籍基因特徵庫,用於處理強制採集的個人DNA信息。

劉紅宇表示,隨着我國逐年加大對於拐賣人口犯罪的力度,拐賣案件數量近年來呈顯著下降態勢。“儘管如此,我國拐賣人口犯罪的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她認爲,從根本上徹底剷除人口拐賣的土壤,不僅是來自人民羣衆最質樸、最真實、最直接的呼聲,也是正邁向共同富裕的中國義不容辭的責任。“爲首次登記戶口的人員建立DNA特徵庫,則堪稱最直接最有效的的措施。”

劉紅宇稱,首次登記戶口人員設立戶籍基因特徵庫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她說,絕大多數罪犯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就是爲了生育子女,收買被拐兒童則是爲了養育長大。按照目前我國的相關制度規定,戶口登記是享受教育、婚姻、就業、社會保障等公民基本權利的前提條件,任何人如果要想正常生活,都應當辦理戶口登記,“這些被拐的兒童,和被拐婦女所生的子女也不例外。”

她說,一旦發生人口拐賣案件,被害人親屬報案後可以第一時間提供自身DNA,如果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有被拐賣婦女生下的子女因辦理戶籍登記採集過DNA,則會通過DNA比對快速發現相關破案線索,既可以爲迅速破案贏得時間,也可以極大地震懾收買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

“首次登記戶口人員設立戶籍基因特徵庫還可以快速辨明人員身份,打擊冒名頂替、履歷造假等相關犯罪行爲。”劉紅宇說。

目前設立戶籍基因特徵庫的條件具備了嗎?劉紅宇說:“完全具備。”

她表示,《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頒佈,爲設立戶籍基因特徵庫提供了法律支撐和保障。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的實施,使得設立戶籍基因特徵庫不再具有倫理障礙。

此外,她認爲現在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對於收買被拐婦女兒童案件高發地區,強制採集首次登記戶口人員的DNA設立戶籍基因特徵庫,徹底解決拐賣人口犯罪的窗口已經到來。

劉紅宇建議修訂《戶口登記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授權國務院對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案件高發地區,由公安機關強制對首次登記戶口人員採集其DNA信息。對於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案件高發地區,試點在公安機關設立戶籍基因特徵庫,用於處理強制採集的個人DNA信息,並增撥專項經費予以保障。“還要研究制定關於戶籍基因特徵庫設立、管理、運營、安全保密等詳細配套規定,嚴格落實,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華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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