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丨國家網信辦:2022年將從嚴整治激情打賞、高額打賞、誘導未成年人打賞等行爲

 本報實習記者 許心怡 記者 吳可仲 北京報道

未成年人遊戲防沉迷問題正受到監管部門的日益關注。

3月1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關於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會議指出,爲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也將未成年涉及的網絡環境納入到重點關注的領域。

此前,在3月1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關於《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該徵求意見稿就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消費管理、禁止網絡欺凌等方面作出規定,並表示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事實上,關於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問題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業內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網絡遊戲已深入人們生活,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還很不完善,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網絡上的不良信息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和損害可能更大。該人士認爲,真正想要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有所作爲,在技術上是可以實現的,比如遊戲和短視頻可以進行實名制,並且進行人臉識別。

健全未成年人防沉迷制度

徵求意見稿提到,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的普及應用,特別是移動互聯網迅速發展,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開始接觸和使用互聯網。

據統計,2020年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已達1.83億人,未成年人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94.9%,明顯高於同期全國人口70.4%的互聯網普及率。這份徵求意見稿就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消費管理、禁止網絡欺凌等方面作出規定,並表示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針對遊戲、直播等網絡服務提供商,徵求意見稿提到,應該明確平臺責任義務,要求相關主體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合理限制未成年人消費行爲,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傾向;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青少年模式,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提供服務,併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提供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完善網絡遊戲實名制規定,建立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遊戲規則,對遊戲產品進行分類並予以適齡提示。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委員許進指出,未成年人沉迷遊戲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對於年輕人來說,遊戲是一種價格適中且易獲得的娛樂方式,“有了智能手機以後,遊戲隨時隨地都可以玩,只玩遊戲的話消費水平還是可控的,所以才造成遊戲在年輕人中風靡”。二是,遊戲的風靡也反映了娛樂形式和內容的匱乏。三是,教材和教學方法脫離年輕人,也可能導致他們沉迷遊戲。

許進曾對記者表示,他注意到,中小學生玩遊戲的時間段和時間長度受到限制以後,市面上出現一些灰色產業鏈,向未成年人兜售遊戲賬號,使未成年人得以繞過監管。

徵求意見稿提出,加強學校、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預防和干預,提高教師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早期識別和干預能力,加強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監督。

對於可能對未成年人造成的網絡欺凌行爲,徵求意見稿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相應的功能、渠道,以供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保全遭受網絡欺凌證據、行使通知權利。遭受網絡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有權通知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限制賬號功能、關閉賬號等必要措施。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擴散。

須多方聯動干預

許進曾向記者表示,將未成年人沉迷於遊戲這件事全部歸罪於遊戲本身不科學、不合理。“每出臺一項政策,都有人通過合法或不合法的手段設法規避,真正重要的是應該從根本上去解決問題。”

據悉,此次徵求意見稿提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違反本條例規定,受到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處罰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相關許可,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同類網絡產品和服務業務。

針對這份徵求意見稿,記者聯繫了騰訊等多家遊戲公司,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應。B站方面對記者表示,在此次徵求意見稿發出之前,公司已經開始推動青少年專項內容的活動,邀請UP主參與節目錄制,預計於3月28日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上線專題頁活動。

科技自媒體人丁道師對記者表示,網絡遊戲、短視頻等平臺已經深入人們生活,這些產品能不能提供健康綠色的信息關乎未成年人羣體的長久健康發展,而近年來相關部門已經針對未成年人網絡使用推出一大批相關規定。“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的羣體,他們的身心健康和發育還很不完善,還沒有太多辨別是非的能力,網絡上的不良信息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和損害可能更大。”

關於徵求意見稿針對網絡服務提供商、平臺作出的規定,丁道師表示,公司如果不片面追求商業利益,真正想要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有所作爲,在技術上是可以實現的,比如遊戲和短視頻可以進行實名制,並且進行人臉識別。“每隔一兩個小時進行人臉識別,來驗證屏幕前的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

互聯網和遊戲產業觀察者張書樂表示,相關規定的出臺對於遊戲、直播及相關產業來說是利好的。他認爲,自2021年最嚴防沉迷令出臺後,遊戲以及音視頻等泛娛樂行業已經度過相當長的準備時間,在技術準備、產品轉型和營銷轉向上有一定積澱,不會出現太多市場震盪,特別是遊戲行業已明確收費邊界,不會遭遇營收下挫;相關政策的陸續出臺,從法律法規和制度上對上述行業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進行規範,同時也釐清服務提供者、家庭教育的相關責任,對於相關產業逐步跳出負面輿論包圍、促使產業獲得更多正面認知和推動也是利好。

針對徵求意見稿中提出的限制未成年人消費的要求,一些網友提出疑問:如果孩子偷拿家長的銀行卡充值該怎麼辦?對此,丁道師表示,互聯網行業基本已經形成共識,未成年人未經父母許可偷拿賬號進行打賞等行爲,可以進行退款。“當然這實踐起來有一定難度,一般到了一定金額,比如5000元或1萬元以上,成功要回的可能性更高。”

丁道師表示,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方面,平臺可以通過技術和人工干預進行限制,但家庭纔是保護和監管未成年人的主體。“家庭、學校、平臺和有關部門聯動起來,才能真正保護未成年人,切不可把責任推給平臺就當萬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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