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上工作單位毆打妻子時,妻子同事仗義相助,上前制止,單位保安和其他工作人員見狀也一併將丈夫控制按壓在地,並打電話報警。不曾想,待民警到達現場後,卻發現丈夫已經死亡。

近日,中國檢察網公佈一則不起訴決定書。經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31次會議審議,檢察院認爲,阻攔丈夫家暴的妻子同事楊健(化名),其行爲不構成犯罪,依法決定對其不起訴。

經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8月27日15時許,邱強(化名)酒後在咸陽市渭城區某基地內毆打其妻子,妻子同事楊健上前制止,在撕扯過程中,邱將楊的臉部咬住,後者用辦公室裏的保溫壺擊打前者。

隨後,楊健與單位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員一起將其控制按壓在地,並撥打了報警電話。楊健之後前往醫院救治。出警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邱強已經死亡。

2020年10月23日,經咸陽市渭城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死者生前患有較嚴重的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心病,頭部及身體的傷爲輕微傷,死亡時身體內酒精含量爲170.05mg/100ml,其系因高血壓性心臟病合併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環功能衰竭死亡。

據咸陽市渭城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文書,死者邱強系因患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環功能衰竭死亡;“被按壓在地面或被限制體位”的行爲是誘發其急性心源性循環功能衰竭的主要因素,建議“被按壓在地面或被限制體位”的行爲對死亡的參與度爲5%-10%。

2020年12月16日,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對楊建監視居住,2021年6月11日,檢察院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

2020年12月24日,本案由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偵查終結,以楊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檢察院移送起訴。

檢察院於2021年3月9日第一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於2021年4月9日補查重報;於2021年6月23日第二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於2021年7月21日補查重報。

檢察院認爲,本案中,邱強明知自身有較嚴重的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心病,仍然醉酒前往公衆場合滋事,楊健與其素不相識,不能預見到其患有嚴重的心臟病;無論是對單位同事的幫助,還是對自身面部及眼睛受到邱強撕咬的防衛,楊健的行爲均應當認定爲正當防衛。

2021年11月26日,渭城區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楊健不起訴。

來源:九派新聞/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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