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潔

近日發佈的《2021中華遺囑庫白皮書》,在對已經入庫的22萬餘份遺囑進行分析後發現,支付寶、微信、QQ、遊戲賬號等虛擬財產已成爲90後和00後遺囑中常見的財產類型。

人們觀念上的變化,與時代背景、社會環境、技術進步等有着不可分割的關係。截至今年年初,全球的社交媒體用戶高達46.2億,相當於世界總人口的58.4%。

數字時代,數據與我們密不可分。但是,人過世之後這些可以“永存”的數據如何處置?它可以被繼承嗎?清明節前夕,數字遺產的話題引起我們新的思考。

雲上見,

一種溫暖的“時空伴隨”

32歲的揚州基層公務員蔡驍打開抽屜,拿出一個外形像鑰匙的U盤。還沒插入電腦,他又放了回去,迅速關上抽屜,長舒一口氣。

“我妹妹情況特殊,人是一下子沒的,家人情感上都接受不了。我趕到重慶,拿了她一些遺物回來,還拷了一些她存在百度雲中的照片,但真的拿回來後,你根本不敢去看那些東西。”堂妹因車禍意外去世3年了,儘管蔡驍還是沒有勇氣打開那個U盤,但這份封存的“電子遺產”,對他們家庭來說是極爲珍貴的紀念,那份不捨和疼痛都裝在這個U盤裏。

我們怎麼懷念逝去的人?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方式。

出於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清明期間,網上獻花、線上寄語、隔屏代祭掃將成爲主流。而“雲祭掃”不光是將線下的祭掃方式復刻到線上,隨着互聯網和人類生活的深度融合,那些逝者生前的社交賬號,也開始在精神層面慰藉着那些失去親人的家人們。

故去好友的一次偶然“上線”,讓在南京開攝影工作室的餘立民嚇了一跳。

那是南京在新一輪疫情中首個“零增長”的日子。春日正好的陽光,在覈酸檢測點排完隊回家的人們,心情也輕鬆了許多。“這會兒做核酸的人不多,趕緊來!”餘立民剛在小區業主羣裏發了條微信,就看見朋友圈有條新的點贊。他打開一看,沒想到竟然是2018年去世的老林!

“他是攝影發燒友,從園林局退休才一年,就突發腦溢血走了……”

腦子一陣短路之後,他才反應過來,試探性地發了條微信過去:“您,是他夫人嗎?”

隔了很久,“老林”回覆:“是的,他走了,把微信號留給了我。沒事我就上來轉轉……”

幾位共同的老友也不約而同講起了這件事。大家都感慨,人到中年,開始經歷一些生老病死,而“離開”的朋友,一直“活”在微信上。“只要不刪,就好像還有一種聯繫。”對於老林的妻子來說,登上丈夫的微信賬號,看看他的朋友們不斷更新的朋友圈,有一種“牢牢抓緊點什麼的感覺”。

不光是親朋好友,數字遺產的互聯網屬性,讓它在陌生人之間也傳遞着能量。

1982年出生的浙江姑娘熊頓,在患淋巴癌之後,以自身經歷創作了幽默漫畫《滾蛋吧腫瘤君!》,激勵了很多人。她的最後一條微博停在了2012年11月15日中午11:41。

但打開熊頓微博目前已達12.5萬的評論區,截至記者發稿時,最新的一條是今年3月31日發出,且幾乎每天都會有人在這裏留言。“不知不覺你走了十年了。”“最近真的好不順呀,不過我知道,一切會好的,對不對?”“第一次留言是高考焦慮,然後考研焦慮,現在是畢業焦慮。”“最近好多病友都離開了,替我和他們打個招呼哦!”……雖然逝去已經十年了,但熊頓笑對人生、勇敢與病魔鬥爭的“向陽”的心態,還在通過“數字遺產”不斷滋養着那些正遭遇同樣困境的人們。

“當你看到‘紀念賬號’曾經留下的話語,以及把這個賬號當作‘樹洞’、不斷在下面‘蓋樓’的感人畫面——我想這無疑是逝者對生者的一種溫暖的‘時空伴隨’。”90後媒體人元芳說。

數字遺產,

不僅僅是個數字

“如果有一天我意外離開這個世界,我會留下哪些遺產?銀行卡里的餘額、房貸,一堆沒有剪完的片子,還是再也不會更新的僅三天可見的朋友圈?”擔心在網絡上經營多年的賬號,會因爲自己的意外離去得不到妥善處理,B站知名UP主、“當下頻道”的主創走進了中華遺囑庫。

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將數字財產寫進遺囑。中華遺囑庫日前發佈《2021中華遺囑庫白皮書》,首次公佈了00後遺囑數據:2020—2021年的立遺囑人羣中,00後較上一年增長14.42%。遺囑財產以銀行存款爲主,虛擬財產的處置佔比爲17.3%。

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介紹,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華遺囑庫共計收到445份遺囑內容涉及“虛擬財產”,“與其他年齡段的人羣不同,支付寶、微信、QQ、遊戲賬號、淘寶網店等虛擬財產是90後、00後遺囑中常見的財產類型。”而隨着手機移動支付比重逐漸上升,通過立遺囑來解決虛擬財產的轉讓和繼承成爲了中青年羣體最關注的問題之一。

但進入實操環節,人們才發現,轉讓、繼承虛擬遺產,遠比想象中的複雜。

什麼是數字遺產?對於這個信息社會的產物,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佈的《數字遺產章程》定義:“互聯網上的數字文化遺產,即以互聯網爲承載形態的文字作品、資料、圖片和影音,形成了一種文化傳承的遺產。”

遺物整理師西卡在整理了數字遺產後發現,這是一個龐大的信息體系,包括貨幣(微信、支付寶等賬戶裏的錢)、虛擬貨幣(遊戲幣、Q幣、比特幣等)、隱私(電子相冊、電子郵箱)、自傳(各大社交平臺的賬戶)、數字痕跡(逝者的ID等在互聯網留下的信息)等至少五大類。

6年前,有人就提出過這樣一個問題,“我支付寶有7萬多元,微信有2萬多元,如果我哪天意外去世,這些錢會怎麼處理?”這個話題引發熱議。但實際上,支付寶、微信錢包裏的錢屬於用戶個人財產,只是暫時存放在第三方賬戶中,如同存在銀行裏一樣,親屬如要提取,提供死亡證明和相關資料,提出申請即可,並無太多疑議,反而是如何處理社交網絡的賬號仍然比較模糊。

能檢索到的數字遺產第一案發生在2004年。美國男子艾斯沃斯在伊拉克執行任務時不幸身亡,他的父母希望能夠得到已逝孩子的電子郵箱賬號密碼來檢查郵件,從而製作出更完整的家庭紀念冊。然而,雅虎拒絕了這份請求,理由是“保護用戶隱私”——儘管“用戶”已然離世。訴諸法庭之後,最終的判決爲:不提供密碼,但會將郵件內容刻錄在一張光盤上,送給當事人的父母。

在中國,近年來也出現了相關案例。2011年,遼寧的王女士因爲丈夫在一場車禍中不幸喪生,希望騰訊能提供丈夫的QQ密碼,以從中獲取與兩人相關的信件和照片留念。但騰訊的回應是,要拿到密碼,只能通過“找回被盜號碼”的方式進行操作。

對此,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浩律師(南京)事務所律師徐棣楓表示,對於社交網站上的賬號,不能理解成銀行賬戶等財產上的賬號,“比如說某個郵箱的賬號,他只是平臺給你提供了一個服務而已。在創建賬號的時候,你們會簽署協議。人去世之後,這些賬號怎樣處理,能不能繼承,需要看當初你們是如何約定的。”

記者瀏覽了一些頭部社交網站,在人們註冊時往往忽略並選擇直接同意的軟件用戶協議中,有個關鍵約定——賬號的所有權歸平臺企業,用戶僅限自己使用,不得出售、轉讓、繼承等。

“數字遺產還是個新興事物,去年1月起生效的《民法典》雖然將虛擬財產納入了法律保護範圍,但還沒有具體化的條款,目前研究數字財產權的相關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徐棣楓教授同時特別強調,不同於物理空間,在廣闊的虛擬空間裏面,如果不建立非常嚴格的規則的話,風險會非常大。一個賬號、一個信箱,如果去世了被繼承,從常識來講可能真會出現一些問題。比如繼承了一個人的工作信箱後,對方還在向這個郵箱發商業交易的郵件,或許會引發糾紛。“而數字財產不僅包括財產權的部分,也包括人身權的部分,如果可以轉讓、繼承,可能會違反這個人生前的隱私權利和死後的隱私利益。因此,數字遺產背後,是必須嚴肅對待的技術與倫理問題。”

繼承遺產,

如何面對“數字的我”

據最新的全球數字報告顯示,截至今年1月,全球有46.2億社交媒體用戶,這個數字相當於世界總人口的58.4%。過去12個月,全球社交媒體用戶增長了10%以上,新增了4.24億新用戶,相當於平均每天有超過100萬新用戶。一般的全球互聯網用戶現在每天花費近7個小時在網絡上,而在全部上網時間中,社交媒體平均每天會佔據我們2小時27分鐘,佔總上網時間的35%。

我們的生活已經離不開互聯網了,數字遺產顯然是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在豆瓣上寫下的觀影感悟、在微信裏收藏的文章、在網易雲音樂裏寫下的評論,這些點滴不僅是個體生命的痕跡,也是一代人的智識凝聚,是最鮮活最“現場”的時代肖像。

很多平臺都已經行動起來。爲了防止賬號長時間不用被處理掉,新浪微博專門設置了“逝者賬號”——在這一狀態下,賬號不能登錄、不能新發內容、不能刪除內容、不能更改狀態。而B站也在取得直系親屬確認和同意後,爲不幸離開人世的B站用戶設置“紀念賬號”並加以保護,“他們和我們曾經存在於同一個世界,曾經看過同樣的風景,爲同樣的事物欣喜或悲傷。”去年6月,蘋果在全球開發者大會上公開其“數字遺產計劃”。該項服務將允許用戶在生前指定數字遺產聯繫人,一旦確認離世,該聯繫人可以申請訪問逝者的照片、信息、備忘錄、通訊錄、文檔等數字遺產。去年11月,騰訊也更新了自己的隱私條款,維護逝者近親屬的權利。

對於數字遺產的繼承,也有網友認爲不必過於關注。

有人調侃說,別擔心太多,網站未必活得過你。從早年的MSN、西祠衚衕的沒落來看,聊天網站和社交媒體的更新速度非常快。過去一個七位數的QQ號要賣幾萬塊錢,如今花幾百塊錢就能擁有了;而那些動輒需要花費幾萬塊氪金的手遊,沒多久也就沒人玩了。

有網友堅決不贊成數字遺產的繼承,說如果自己的社交賬號被繼承的話,那麼將是一場大型的“社死現場”。

新浪微博曾就“數字遺產”問題做過一個萬人參與的問卷調查,對於“你去世後,是否願意讓家人看到你的社交賬號內容”的問題,16.8%的受訪網民表示“願意”,83.2%表示“不願意”。對此,蔡驍認爲,網絡空間應該去保存那些對於人類社會有意義的東西,對於後人們有用的內容。而不必去保存那些僅僅用於娛樂的數據或是無意義的社交信息。他表示,自己哪一天離開這個世界,會選擇在死亡前註銷自己所有的社交網絡賬號,“日劇《人生刪除事務所》中,在委託人死後,就有專業承接人爲其刪除電腦、手機中的電子數據。”

“說到數字遺產,我想到以前在文章裏面讀到的一段很美的話,它講的是對人類大腦記憶的看法:大腦是我們身體裏最珍貴而隱祕的角落——人只有薄薄的一層當下,其餘全是漫長的記憶,我們一生中所珍視的事物都在那團柔軟蓬鬆的粉棕色裏。也因此,無論是向大腦獲取或輸入信息都需要非常審慎,無論何種情況下,人都應當有隨時退出信息共享、保留私密神經數據的能力和權利。”元芳認爲,這段話對我們看待數字遺產很有啓發。我們在社交平臺上留下的一切,無疑是珍貴的,但“我”願不願意信息共享、以何種程度、向多大範圍進行信息共享,可能是一個更加重要的問題。

網絡作家江南曾在小說中提出過“三次死亡”的說法:人會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斷氣的時候,從生物學上他死了;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時候,人們來參加他的葬禮,懷念他的一生,然後在社會上他死了,不再會有他的位置;第三次是最後一個記得他的人把他忘記的時候,那時候他才真正死了。

而到了數字時代,每個人或許都有兩個自我:物理的和數據的。

數據龐大、脆弱卻又可永存。當我們的“肉身”離開了之後,我們究竟該封存一個什麼樣的“數字化的我”“電子版的我”?也許,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如何活好當下的自我,強健自己的體魄,塑造自己的人格,做一個積極進取、奮鬥樂觀、友善有愛、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希望有一天,當人們打開那個數字化的你,發現這是一個多麼有趣的靈魂。

(應採訪者要求,文中逝者親人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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