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王奕澄

高空作业现场没有安装防护设施,导致工人在施工中从7米多高的屋顶坠落身亡,包工头因重大责任事故罪,日前被南通如皋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4月,如皋市民殷某华因自家房顶漏水,打算换新瓦,将工程交同村的殷某元承包。次日,殷某元组织李磊(化名)等到殷家进行屋面维修,叮嘱戴安全帽后,便安排李磊等采取拖拽底层防水布的方式拆除屋面瓦片,13时许,李磊不慎从高7.15米的屋面坠落死亡。

据承办法官介绍,本案的作业现场是距地面7.15米的屋面,属高处、临边作业。殷某元作为有高空作业操作许可证的包工头,未在现场安装任何防护设施,事先也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仅口头叮嘱戴安全帽后便安排施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考虑其案发后有自首,认罪认罚,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并按约支付全部赔偿款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