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城市的騎手,穿梭於大街小巷,無懼雨打風吹,敲開一扇門,送去便捷與溫暖。人們親切地稱呼他們爲“外賣小哥”。

但在“速度與溫情”的背後,外賣小哥在送餐過程中事故多發、平臺等管理混亂導致勞動爭議頻發,不僅讓這個羣體悲喜交加,也成爲新就業形態下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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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起伏伏的三年維權路

2022年4月初的一天,外賣小哥邵新銀接到北京市昌平區法院法官的電話,問其是否願意以調解方式結案。

“案子拖得實在太久了,雖然仲裁贏了,但後來一直輸,真的是一點信心都沒了。”平靜但略顯疲憊的邵新銀拿不定主意,最後還是聽了律師的建議,同意與被告調解。

2019年4月,曾是餓了麼平臺專送騎手的邵新銀在送餐時受傷,雙腿嚴重骨折,肋骨斷了三根。保險公司依據僱主責任險,向其理賠9萬餘元。

邵新銀有點納悶,自己明明在餓了麼平臺的外賣站點工作,爲什麼交的不是工傷保險,而是僱主責任險?當他啓動法律維權時,又陷入到一個更大的“不知所措”:自己在平臺接單,平時在迪亞斯(重慶)物流公司(下稱“迪亞斯公司”)位於昌平區的外賣站點上班,工資由太昌(重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太昌公司”)發放,工資個人所得稅卻是天津某建築公司和上海的一家外包公司負責扣繳。

錯綜複雜的關係網裏,邵新銀究竟跟誰存在勞動關係?

邵新銀清楚地記得,2018年4月,自己被餓了麼平臺的外包公司易店送轉包到迪亞斯公司,在一天晨會上和站點站長簽了協議。“就一支筆,大家搶着籤,一人一份,簽完就開工了,也沒看到底籤的是什麼。”在和律師溝通後,2019年底,邵新銀向昌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確認其與迪亞斯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令他欣喜的是,勞動仲裁贏了。但是,迪亞斯公司轉身就在重慶市長壽區提起訴訟,稱其已將取得的餓了麼“蜂鳥配送”系列部分產品的代理權整體外包給太昌公司,邵新銀屬於自行下載App開始接單,其與邵新銀不存在勞動關係。

長壽區法院一審判決迪亞斯公司勝訴。邵新銀不服,向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上訴。2021年3月,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雖屢次受挫,維權艱辛,但邵新銀心中還揣着一絲希望,他又向昌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2021年10月,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認定邵新銀與太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但駁回其要求餓了麼平臺所屬的拉扎斯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請求。

邵新銀認爲自己接受5家公司共同管理,平臺應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於是,他又向昌平區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此案調解結案,但並沒有確定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一切塵埃落定,邵新銀現在仍在餓了麼平臺做外賣騎手。跟以往不同的是,這次他選擇做衆包騎手,“沒有時間限制,隨時上線下線。主要是因爲上次受傷後身體幹不了重活,一天到晚跑來跑去,時間久了還是會難受。”

“做衆包騎手,和平臺籤勞動合同嗎?”面對記者的詢問,邵新銀也說不清楚,只是知道自己在餓了麼平臺旗下的蜂鳥衆包App上註冊後就可以開始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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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份判決與1000萬騎手:

複雜用工模式下的困局

邵新銀的遭遇並非個案。

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下稱“致誠中心”)在代理了邵新銀的案件後,跟進做了一項研究,對2016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間外賣平臺與騎手認定勞動關係的1907份有效判決進行分析。“結果讓我們大喫一驚。”致誠中心研究發現,專送模式下騎手勞動關係認定出現明顯困難,認定比例由傳統的100%降至45%至60%,如今外賣平臺認定勞動關係的比例基本控制在1%,配送商也通過各種方式將認定勞動關係比例大幅降低。

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讓外賣騎手的勞動關係認定難上加難?

隨着平臺用工模式的快速演變,消費者眼中“平臺+送餐員”的外賣送餐模式背後,隱藏着紛繁多樣的用工現狀。致誠中心副主任姚豔姣告訴記者,當前外賣平臺用工模式主要有三大類,一是傳統的直接僱用模式和勞務派遣模式;二是衆包模式,騎手屬於兼職,可以在不同平臺自由接單;三是專送模式,即通過配送商招募騎手。當前專送模式已經從一級、二級配送商發展至網絡狀外包配送服務,多用工主體對騎手存在實質用工狀態。

記者在美團騎手App上註冊報名專送騎手,沒隔多久,便接到平臺工作人員電話,告知需到附近站點接受站長面試後辦理入職。到達附近站點後,記者諮詢站長得知,該站點是美團平臺的配送商,美團平臺將業務打包給站點,騎手工作接受站點管理。但蹊蹺的是,騎手並非是和站點籤工作協議。

“甲方是我們的代發工資公司,你屬於乙方個體工商戶,你們是合作關係。不用管這些,你們在我這工作,都歸我管。”站長指着電腦中的《外賣配送員協議》說。而記者也清楚看到,協議中寫明雙方關係不屬於勞動合同關係。

“將專送騎手註冊爲個體工商戶,是當前外賣平臺用工的終極模式,需格外警惕。”姚豔姣特別提到的這種用工模式,便是記者以求職者身份所見證的。從法律關係看,將專送騎手註冊爲個體工商戶後,騎手已經褪去勞動者身份,變成自擔風險的平等民事主體。

今年初,國家信息中心正式發佈《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2022)》透露,2021年在線外賣收入佔全國餐飲業收入比重約爲21.4%,同比提高4.5個百分點。隨着互聯網經濟的高速發展,在線外賣行業的龐大佔比使得基於平臺形成的新型就業方式備受青睞。據相關數據顯示,美團和餓了麼平臺包攬了90%左右的市場份額,平臺上累計活躍騎手數量超過1000萬人。

勞動關係認定困難,必然導致騎手勞動權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複雜用工模式下,騎手與用工單位之間的關係,還是傳統的勞動關係嗎?

“新就業形態下,外賣平臺用工模式中的勞動關係有別於傳統勞動關係。傳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易於識別勞動關係。外賣平臺用工模式具有迷惑性,勞動關係包裹着層層外衣,但無論是衆包、外包、獨立承攬還是註冊爲個體工商戶等模式,剝去其複雜外衣會發現,雖用工方式不同,但都無法掩蓋其本質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係的實質。”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院教師李靜分析道。

在李靜看來,認定勞動關係有兩方面重要考量,一是從勞動關係本質來確定,即勞動者付出勞動,用人單位支付報酬;二是從人身隸屬性來確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發佈指令、監督管理、制定用工制度等,都是人身隸屬性的體現。“基於此,外賣騎手與平臺訂立協議,兩者之間屬於一種特殊的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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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手是人,不是機器

2022年4月19日上午9點,等待開晨會的美團外賣騎手小劉倚靠在電動車邊。這是他來北京的第51天,做專送騎手的第49天,提交辭職申請的第26天。

前幾天因爲送餐着急,小劉闖了紅燈,還和路人發生剮蹭,現在還在走保險。

“沒辦法,一上線就心慌。沒單子着急,有單子也着急,系統平臺都在監測,送餐早到晚到都不行,稍不留神就會被罰款。”還算新手的小劉因爲不熟悉路線,經常因超時被扣錢,相關數據還會被反饋到其所在的站點,影響站點整體數據。“站點數據好,美團平臺纔會多給站點獎勵。”

一邊是總被扣錢,一邊是要支付租車費、住宿費等高額日常開銷,思考再三,小劉決定辭職。本以爲來去自由,不料站點說需提前兩個月提交辭職申請。“勞動法不是規定只需提前30天通知單位就可以嗎?”小劉對此非常困惑。

2021年5月19日,我國多家社會組織在對343名騎手深入調查後發佈《騎手生存與發展需求報告》,顯示有接近兩成的騎手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2個小時,88.28%的騎手會爲了按時送達而選擇違反相應的交通規則。而遼寧省檢察院於2021年4月開展的檢察公益訴訟助力整治網約配送交通違法現象的調研顯示,外賣行業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佔比明顯高於其在電動車保有量中的佔比,交通事故傷亡人數呈逐年上升趨勢。檢察官發現,平臺系統的指令在一定程度上誘發了騎手的危險行爲。

新就業形態下,外賣平臺制定具體詳盡的工作規則,並依託大數據和智能算法對外賣騎手的送餐過程進行精密化管理,但與此同時,傳統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制度卻無法應對共享經濟平臺快速發展引發的新問題和新挑戰。

對未來的擔憂時刻困擾着外賣騎手,而他們的權益保障問題也牽動着多方的心。

2021年7月16日,對外賣騎手而言,註定是明媚的一天。這一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八部委聯合出臺《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規定,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應指導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對採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的,平臺企業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騎手是人,不是機器,理應得到相應的權利保障。這些規定從勞動者的概念層面將衆包騎手、專送騎手都囊括進去,對勞動關係的分類具有指導性,特別是對平臺企業承擔責任態度明確。”姚豔姣告訴記者,正是這些政策規定讓邵新銀從絕望中重新燃起信心。

也是在同一天,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於落實網絡餐飲平臺責任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要求網絡餐飲平臺不得將“最嚴算法”作爲考覈要求,要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正當權益,發揮正向激勵作用,並優化平臺派單機制,督促平臺建立外賣送餐員訴求反映的直接渠道等十條意見。

2021年12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佈《關於推動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旗幟鮮明地強調要優化發展環境,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該意見特別提出,要完善網約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平臺企業、用工合作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認定標準,合理制定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和算法規則等。

對外賣騎手權益保護的步伐,一旦開始,就是快馬加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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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外賣騎手權益保護鼓與呼

“多地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建議加大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訴訟辦案力度,並督促電商平臺和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公共安全社會責任。”全國人大代表,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黃超曾經提出加強電動自行車公共安全領域檢察公益訴訟的建議。她認爲,檢察機關作爲法律監督機關和公共利益代表,有責任督促協同各責任主體把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加快完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護好廣大外賣騎手及其家庭成員首要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事實上,早在2020年5月,上海檢察機關就部署開展爲期5個月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管理領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2021年3月,浙江瑞安檢察機關開展電動車質量安全監管公益訴訟專項監督,並推動郵政、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出臺《瑞安市快遞外賣企業交通安全管理“十個統一”(試行)》,健全常態化長效監管機制。對此,最高檢第八檢察廳主辦檢察官邱景輝回應道:“檢察機關將外賣騎手合法權益作爲公共利益加強司法保護,切入點和着力點便是與作爲外賣騎手生產工具的電動自行車密切相關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產品質量安全。既監督保障外賣騎手作爲相對弱勢的特定羣體的人身財產安全,也監督保障與此相關的社會公共安全。”

“新就業形態下,相關政策的出臺吹響了保障外賣騎手權益保障的號角,也提示立法和司法需對此持續跟進,期待後期能出臺相關司法解釋、頒佈指導性案例乃至修改法律等,實現對大面積羣體權益受損的風險預防和保護救濟。”李靜的期待也是檢察機關一直關注的。

在邱景輝看來,外賣騎手權益保障是伴隨新就業形態出現的新治理難題,法律供給滯後於執法司法需求,立法完善需要實踐推動。

今年初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出臺的《2022年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要點》中,已將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作爲積極穩妥探索拓展的新領域。檢察機關依託法定的安全生產領域拓展勞動者權益保障新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倒逼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執法,督促網絡餐飲平臺增強守法自覺,更好地落實指導意見,爲政策措施上升爲法律積累經驗。

一方面,我們將繼續指導各地檢察機關加大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產品質量安全檢察公益訴訟辦案力度,最大程度降低生產工具的安全隱患。針對電商平臺入駐商戶違法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電池、電動車充電電瓶修復器,以及提供加裝、改裝、定製電池服務等違法情形,督促電商平臺和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公共安全社會責任。另一方面,針對將外賣騎手強制註冊爲個體工商戶、濫用算法等涉嫌違法問題,我們將加強法律政策研究,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辦案優勢,積極穩妥探索開展檢察公益訴訟,加強系統治理、溯源治理。”談及下一步對外賣騎手的權益保障工作,邱景輝強調要提升算法監管能力,“檢察機關將藉助數據賦能增強監督剛性,督促協同有關部門加強算法推薦管理,促進算法向善。”

作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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