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鄭國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國學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錄用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屬在承攬工程方面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對本單位違規向個人舉債負直接責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鄭國學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把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權大肆爲本人及親屬在任職地區承攬工程,獲取鉅額利益,親清不分,與私營企業主長期保持不當交往,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其行爲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鄭國學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鄭國學簡歷

鄭國學,男,漢族,1961年10月出生,吉林舒蘭人, 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95年9月,任舒蘭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1997年9月,任舒蘭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8年12月,任吉林市船營區副區長;

2001年10月,任吉林市船營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2年4月,任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3年11月,任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副書記、副主任;

2005年4月,任吉林市人事局副局長;

2007年6月,任吉林北大湖體育旅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

2009年3月,任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

2011年6月,任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16年8月,任吉林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6年11月,任吉林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吉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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