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遼寧省紀委監委網站6日消息,遼寧省紀委2022年1號文件公開發布以來,全省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推動營商環境監督行動,現將近期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工作進展

2022年3月,全省通過“12345”政務服務平臺受理、接收信訪舉報、巡視巡察和明察暗訪發現等渠道,共發現破壞營商環境問題4800個,主要集中在破壞政務服務環境、信用環境、執法環境、經營環境、司法環境和監管環境方面,分別佔問題總量的33.7%、19.6%、11.8%、10.7%、7.6%和7.4%;破壞中介環境、審批環境和其他問題分別佔比1.0%、5.8%和2.4%。

本月已督辦解決問題3623個,辦結率75.5%。清償政府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違約拖欠的各類賬款13.19億元,兌現政府未履行的承諾81條,糾正司法領域不當執行問題24個,推動撥付逾期執行款1.21億元,下放審批事項18個,新納入黑名單的中介機構5個。

自開展營商環境監督行動以來,全省共發現破壞營商環境問題12891個,已督辦解決9174個,辦結率71.2%。清償政府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違約拖欠的各類賬款32.2億元,兌現政府未履行的承諾206條,糾正司法領域不當執行問題86個,推動撥付逾期執行款1.92億元,下放審批事項55個,累計納入黑名單的中介機構18個。

二、查處情況

2022年3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破壞營商環境問題線索654件,處置675件,初核578件,立案37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17人、組織處理106人,留置49人,移送司法機關40人,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52份。

自開展營商環境監督行動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破壞營商環境問題線索1826件,處置1748件,初核1477件,立案915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69人、組織處理253人,留置158人,移送司法機關85人,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121份。立案查處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破壞經營環境、政務服務環境、監管環境、執法環境、司法環境、審批環境方面,分別佔立案總數的39.3%、21.1%、12.4%、9.6%、7.2%、7.1%;破壞中介環境、信用環境和其他問題分別佔比1.3%、1.2%、0.8%。

三、典型案例

(一)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在國資國企領域破壞經營環境等問題。2018年8月,華晨集團與省外某公司簽訂協議合作開展新能源汽車項目,在此過程中祁玉民對該公司給予支持關照並收受錢款1100萬元。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職務便利,在借用資金、承攬業務、取得經營銷售權等方面先後爲39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摺合共計1.33億餘元。祁玉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6月,祁玉民被開除黨籍,按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省司法廳原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姚喜雙破壞中介環境等問題。2013年底,時任盤錦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姚喜雙干預和插手中介機構服務活動,接受他人請託並收受錢款40萬元,通過向市政府領導介紹的方式,爲某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進入備選審計公司庫提供幫助。2002年至2020年,姚喜雙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支付貨款、警服採購等方面先後爲28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摺合共計1406萬餘元。姚喜雙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0月,姚喜雙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已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錦州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王立維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破壞經營環境等問題。2012年春節期間、2013年3月,時任錦州凌海市委書記王立維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並收受錢款合計1500萬元,爲某公司承建路基工程、風景區改造工程、儘快撥付工程款等提供幫助。2006年至2020年,王立維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項目開發、工程承攬等方面先後爲13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摺合共計4463萬餘元。王立維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0月,王立維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已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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