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成股份治理亂象:大股東“霸道”插手上市公司經營,財務總監“玩失聯”拒簽報告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韓迅 上海報道

直陳生產經營管理受到大股東的嚴重影響,福成股份(600965.SH)財務總監程靜一度憤然拒絕簽署公司的2021年年報和2022年一季報。

在5月11日晚披露的聲明中,程靜表示,由於公司大股東影響了上市公司的經營與財務管理的獨立性,因此自己沒有簽署福成股份的定期報告書面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福成股份的大股東是福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福成集團),實際控制人是有着“燕郊首富”之稱的李福成,而李福成今年1月剛收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被判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按照程靜的表述,在今年4月的一次會議上,宣佈上市公司是福成集團的“兒子”,而且還有要求公司會計和出納出具保證書承諾:“若沒有於衛紅(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簽字的付款按貪污公款處理。”

種種亂象顯示,福成股份公司治理危機幾乎到了一發而不可收拾的地步。

一度“失聯”的財務總監

事情之蹊蹺與戲劇性超出想象。

2022年4月27日晚上七點左右,福成股份董祕鄧重輝跑完步回到辦公室,發現桌上突然放置了一份有“程靜”簽名的紙質文件,文件主要內容爲:

“1. 大股東有干預公司經營管理,財務不獨立;2. 已無法正常履行財務總監職責,不能做到勤勉盡責,有些業務無法確定真僞性;3.無法保證報告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承擔個別和連帶法律責任;4.拒絕簽署確認 2021 年年度報告、2022年一季度報告。”,

眼瞅着就要披露年報了,財務總監不簽字了,這可咋辦?

於是,福成股份多方面嘗試與程靜聯繫確認真僞,但財務總監程靜自此失聯,無法百分百確認其來源及信息真僞。“公司董事會會議當天,財務總監程靜未出席會議,未簽署公司2021年年報和2022 年第一季度報告書面確認意見。財務總監程靜一直處於失聯狀態(電話關機、微信語音及信息不應答、到訪其家庭住址無回應,公司於 2022 年 4 月 29 日上午十點左右向三河市公安局報警)。”

福成股份今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年年報顯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程靜未簽署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書面確認意見,不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

隨後,上海證券交易所、河北證監局對福成股份分別下發了監管工作函與問詢函,要求公司明確說明“程靜未簽署 2021 年年報財務報告書面確認意見的原因”,同時“說明公司在內部控制、財務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重大問題。”

但是,在4月29日上午10:48分,報警人李建強(職工監事)稱與“失聯”的程靜已取得了聯繫。

在福成股份5月11日晚披露的公告顯示,程靜於4月27日曾發佈了一個聲明稱,“由於近一年來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受來自大股東方面的影響非常嚴重,違背了上市公司五獨立三分開的原則,對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對財務工作的正常獨立履行影響也十分巨大,本人已無法正常履行財務總監的職責,不能做到勤勉盡責,不能獨立行使財務系統管理的管理職能,有些業務無法確定真僞性,故無法保證報告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承擔個別和連帶法律責任。”

因此,程靜聲明,“拒絕簽署確認2021年度報告,2022年一季度報告。具體情況本人會向證監局、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構後續調查中積極配合,具體情況如實上報”,該聲明落款爲“2022年4月27日”。

5月12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次致電福成股份證券部,但是其辦公電話始終無人接聽;隨後,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給福成股份董祕鄧重輝發去了採訪郵件,但是截至發稿時尚沒有得到其回覆。

財務總監拒簽報告內情

資料顯示,程靜出生於1968年,2006年至2011年2月,任公司財務經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財務總監。 

是什麼原因讓這位在福成股份工作了十幾年的老員工,突然不願意在公司財報上簽字了呢?

5月11日晚,福成股份發佈了一份程靜的“未簽署福成股份2021年年度報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書面確認意見的原因”,其中提及兩個原因,一是“存在一項對於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有重大影響的經營活動尚未覈實清楚”,二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參與公司財務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在第一個原因中,程靜寫到,“2021年公司董事會決策重新恢復公司畜牧及屠宰業務,公司於2021年5月開始大量採購活牛。在採購活牛的過程中,負責活牛採購的人員全部從公司大股東福成集團臨時借調,分爲六組,公司養牛分公司向每個採購組撥付採購備用金200萬元(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福成擔保),備用金循環滾動使用。爲加快採購速度,在後續報銷付款過程中存在原始憑證不齊的情況。因採購人員許多是從公司大股東借調的人員,比較強勢,公司會計人員只好先付款再要求採購人員隨後將採購資料及原始憑證補齊,此次活牛採購一直持續到2021年12月份才結束,參加買牛的工作人員都已返回原工作單位。這次活牛採購累計資金支出超過1億元,在公司未覈實清楚採購資料及原始憑證前,存在採購價格不真實和生物資產成本虛高的風險,對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影響不小。截至2022年4月27日,上述資料仍未補齊。”                   

在第二個原因中,程靜列舉了李福成影響上市公司獨立性的三個案例,“1、2021年9月8日起,公司大股東福成集團直接安排集團人員參與上市公司採購業務的付款審批,福成集團會計史亞楠、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於衛紅、李福成都曾在上市公司付款審批單簽過字,集團人員審批通過後上市公司資金中心方能付款。2、2022年3月10日,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福成要求肉製品、速食品、屠宰、養牛四個分公司的付款從公司財務管理系統資金中心剝離,由新上任的分公司負責人徐萍主管財務工作。徐萍由李福成從福成集團的其它子公司借調過來,以集團人員身份管理上市公司分公司事務,不再執行公司統一的資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1日,肉製品分公司和速食品分公司已完成從公司財務管理系統分開的程序,另外兩家分公司尚未完成。上述經營決策並未經過上市公司管理審議程序。3、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肉製品分公司二樓會議室召開福成集團公司全體負責人、會計、出納會議,會上宣佈上市公司是福成集團的‘兒子’,一切付款必須通過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於衛紅批准,上市公司財務總監沒有簽字權,只負責合併報表,要求公司會計和出納出具保證書承諾:若沒有於衛紅簽字的付款按貪污公款處理。以上都是破壞上市公司財務獨立性的做法。”

程靜認爲,自己作爲擔任福成股份十一年財務總監的管理者,在公司有一定根基,敢於堅持原則和底線,對公司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敢於提出不同意見。“作爲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對社會和企業負有責任感,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工作態度,維護股東的權益。基於上述原因,本人於2022年4月28日未簽署公司定期報告書面意見。”

但是,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福成股份2021年年報顯示,“公司負責人李良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張晶聲明: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   

財務總監都不能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李良與張晶爲何能保證呢?這種自相矛盾的年報真實性又有多少呢?    

“不知道福成集團是真不懂,還是裝不知道?上市公司是獨立法人,也是公衆企業,並不是某大股東的私人財產,也肯定不是集團的兒子。”江蘇一位註冊會計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作爲上市公司大股東,至少應該懂得《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裏面明確說明,控股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權益。”

內部治理危機猶存

值得注意的是,程靜最終還是在5月9日簽署了福成股份2021年年報與2022年一季報。

是什麼原因讓程靜“回心轉意”,還是另有其他原因呢?

5月12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致電程靜,但是其掛斷了電話,儘管記者給其發了兩條採訪短信,但是程靜都沒有回覆。

根據福成股份5月11日晚披露的“對上交所關於年報事項的監管工作函回覆公告”顯示,此前財務總監提出補齊買牛原始憑證問題時,未得到充分重視,導致財務總監關注的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問題發生後,2022年5月初公司從全國各地召回2021年參與買牛的全部採購人員,花費幾天時間與公司會計共同覈實2021年買牛情況和補充相關資料,基本上已獲得2021年買牛活動發票和付款資金流不一致交易的全部證明,最終達到滿足財務總監對公司2021年大量採購活牛生物性資產的準確資金支出和資產成本的確認要求。”

對於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參與公司財務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的問題,福成股份的解釋是李福成書面已出具《關於作爲實際控制人規範參與福成股份運作的承諾》,承諾:“自即日起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上市公司流程制度的相關規定,作爲公司實際控制人規範參與上市公司的運作。”

福成股份的公告顯示,“2021年,經福成集團審批的付款金額總計約4.09億元,2022年資金經福成集團人員審批的付款金額約2.46元。”這個“2.46元”是不是福成股份少寫了一個“億”字,還是筆誤,暫不知曉。

而且福成股份的“採購業務付款”、“資金及費用報銷付款流程”都是“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經理/廠長)→上市公司財務總監→福成集團財務副總經理→福成集團總財務經理→上市公司總經理。”

上述江蘇某註冊會計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福成集團審批的這些資金很明顯不符合上市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獨立性原則,“上市公司的資金憑什麼要集團財務總經理進行審批?那還要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做什麼?《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裏面明確說了,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應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覈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在他看來,福成股份的財務獨立性的確存疑,應該儘快釐清並解決這個問題。

從目前福成股份披露的公告來看,還無法確認“已完成從公司財務管理系統分開程序的肉製品分公司和速食品分公司”,有沒有重新回到上市公司的財務管理系統資金中心,也沒有看到“一切付款必須通過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於衛紅批准”,是否已經得到解決的詳細文字說明。

(作者:韓迅 編輯: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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