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最近的娛樂圈依然風平浪靜得十分無聊,不是明星被拍然後否認戀情(比如海清的神),就是爸爸去哪兒的孩子們“出乎網友意料地”長大了……

但是,平靜的海面下或許正隱藏着一場風暴,因爲,廣電又出新規了。

這一次的新規,不同之處是,廣電直接出了一個長達28頁的《演員聘用合同示範文本(試行)》!

合同範本非常詳細,對片方與演員的權利和義務做出了很全面的規定。

被討論的比較多的主要有三條,第一是關於演員片酬,第二是關於演員配音,第三是關於番位,這也是近年來被網友議論最多的話題。

△片酬

演員的天價片酬問題,前幾年非常嚴重,動輒就片酬上億,二三線明星一部戲幾千萬都是家常便飯,不過從2019年開始已經在降了,這一次,在合同範本的“使用說明”中列出了詳細規定:

演員總片酬不得超過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也就是說,假如一部劇投資2億,那麼所有演員的片酬加起來最多是8000萬,主演的片酬加起來最多是5600萬,假設有男女兩位主演,那麼每位主演的片酬是2800萬,這簡直是前幾年天價片酬的的零頭了)

光規定片酬比例還不行,因爲除了錢以外還有其他操作空間,所以“說明”中還要求,不能用現金支付,不能搞表面上只給你付1000萬片酬、另外還“贈送”給你一套房子或一套收藏品之類的“變相支付”。

其實這兩年查稅查得這麼嚴、倒在稅務風波上的明星那麼多,關於片酬這塊,估計短期內不會有明星作死了。

主要的問題還是,這兩年光是降明星片酬,但片方總投資好像也沒見得降多少、或者說最終呈現質量也不見得提升多少,在明星身上省下來的錢,究竟都花在了哪裏?

反正身爲觀衆的我是看不到。

另外一個很有意思的點是,這個合同是片方、演員以及演員經紀公司(相當於中介)的甲乙丙三方合同,合同裏必須要列明演員和經紀公司之間怎麼分錢。

衆所周知,明星的片酬除了繳稅之外,還有很大一部分要分給經紀公司、或者養活自己的工作室。

自己有工作室的大明星還好說,很多普通演員,尤其是剛出道的沒什麼話語權的明星,跟經紀公司籤的都跟霸王條款差不多,最苛刻的分成比例,2:8甚至1:9的都有,能跟經紀公司五五分成的都算是混得好的了。

不知道以前的大經紀公司會不會向旗下藝人瞞報收入,比如某個小演員拍一部戲,片方開了一百萬片酬,他也不知道,反正合同是跟經紀公司籤的,公司最後分給他多少就是多少。

現在這樣,有了除主演以外的其他演員片酬佔比不得低於30%、合同裏列明分成比例這兩條,應該算得上是對不紅的明星的一種保護吧。

△配音

關於演員的配音問題,這兩年也是焦點,不但網友探討,連明星本人也有回應的,前有胡軍,後有殷桃,都表示不能理解或接受演員爲什麼要用配音的,但……

就是有不少演員,出道好幾年原聲臺詞依然拿不出手、幾乎每部戲都要配音,粉絲卻還能強行吹演技。

這一次,合同範本裏專門列出了“配音工作”一項,如果是因爲演員的問題無法完成配音,那麼片方後期聘請的專業配音演員的費用,得由演員來承擔。

當然了,配音演員的工資跟演員片酬完全不可同日而語,這點錢對演員來說不值一提,這個規定的主要意義在於引導演員本人提升臺詞功底、爭取使用原聲的風向。

都已經有專門規定了,演員還好意思配音嗎?

但依然,還是有一個問題,現在有不少電視劇後期配音,是片方爲了省錢省時、在演員本人臺詞功底過關的情況下依然全員使用配音,比如前段時間《流光之城》的景甜、《祝卿好》的鄭業成,都屬於讓人不懂爲什麼會用配音的情況。

這個合同範本更多的是規範演員的言行,但是,片方的問題又如何規避呢?

△番位

在關於作品的權利歸屬部分,合同範本裏有一條,是要求直接寫明演員的署名方式、順序和位置的,也就是“番位”了。

從早年間的電影《畫皮》兩位女主角撕番,到《孤芳不自賞》男女主角也撕番,這兩年撕番的風氣愈演愈烈,很多電視劇的演員表也是花樣百出,片方微博宣傳時也常常小心翼翼標出各種領銜主演、特別主演、特邀主演、友情出演等等,看得人眼花繚亂。

新規只能說讓演員在簽約時就明確自己是幾番、或者說是有什麼頭銜,避免開播之後爆了搶功撲了甩鍋之類的互撕,但是……

估計這些各種頭銜的花樣還是免不了的了。

△劣跡藝人賠錢

除了前面三個問題之外,還有就是幾乎已經是約定俗成了的,劣跡藝人的賠錢問題。

因爲演員違法犯罪、或者有道德問題而導致劇方造成損失,應該由演員全部賠償,而且片方不但可以不署這個演員的名字,還可以刪掉他的鏡頭、或者使用AI換臉等技術。

這一點當然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其實現在最主要的依然是那個問題:違法犯罪尚且好界定,但是道德問題就很難界定,比如同樣是出軌、影響惡劣,明星的“結局”也完全不一樣……

不過,這個實在沒辦法,總不能像立法一樣,一條一條地搞個道德條例出來讓人遵守吧。

△演員的話語權

其實,整個合同範本看下來,感覺主要就是在降低演員、尤其是頭部演員的話語權。

比如,還有一點被反覆提及的,就是關於演員在角色塑造時與片方發生分歧該怎麼辦。

一方面,是演員的服化道,另一方面,是角色的劇本人設,按照新規,演員可以與片方合理探討,但是最終都應該是片方說了算。

出發點無疑是很好的,因爲這兩個問題近年來也很嚴重。

比如鞠婧禕的“半永久網紅妝”,連這幾部劇不管是什麼角色、造型都雷同,很明顯是演員本人常用的化妝師,這一點,她每次有新劇時都會被網友吐槽。

這樣拍出來的古偶,自然會給人以流水線的觀感。

不同的角色,自然應該有不同的妝容。

但問題是,雖然都說專業的事情應該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服化道這塊兒都有專業的工作人員,可是看看這兩年國產劇的造型都是些什麼亂七八糟的,你說被羣嘲好幾年的張叔平,他到底算是專業還是不專業?

記得當初湯唯因爲《大明風華》裏慘不忍睹的造型被嘲了很久,但是其實她自己當初也提出想改造型的,奈何張叔平不樂意啊。

演員有“舒適區”,只想做最適合自己的造型,完全不考慮是否符合角色;可很多造型師也有舒適區,翻來覆去就只做自己擅長的那麼幾種造型,完全不考慮是否適合演員。

演員話語權太高不行,可是全讓片方說了算,似乎也不行。

歸根結底,造型應該是在角色和演員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既要符合人設,又能適合演員。

可惜能達到這種標準的造型師,簡直是珍稀動物了。

再比如,從前年年底的《有翡》開始,網友開始注意到了現在的劇,編劇越來越多,而且似乎是越爛的劇,編劇就越多,真的是“差生文具多”,《有翡》這一部劇就有15個編劇,簡直令人歎爲觀止。

試着想一想,一部劇,這麼多人寫+改,你寫你的,我寫我的,最終的呈現效果能好嗎?

本來片方找的編劇,來來回回的修改已經亂七八糟了,演員還要自帶編劇,女一號的編劇只管突出女一號,女二號的編劇只想突出女二號,男一號的編劇只想突出男一號……

各自爲政,真·縫縫補補了。

現在的新規就是,演員只可以建議,最終以片方和導演的意見爲準。

但這也存在問題,那就是,有號召力的演員永遠不愁沒有話語權,“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這個片方和導演“和我意見不一致”,那我選擇和我“心有靈犀”的片方合作不就好了嗎?

總而言之就是,出發點都是好的,但是規定越細似乎越難落實,最終主要還是起一個“指導”作用吧,讓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哪些行爲是不被提倡的。

△其他

還有一些其他小細節,比如,片方已經給演員付片酬了,那演員這邊的工作人員,一切花費就由演員自己出了,像跟組助理、宣傳這些,以前大都是和劇組其他工作人員一起喫住、劇組統一給錢,不過……這些都是小錢了。

另外,演員不能發表對該劇不利的言論,這個規定我其實不太理解,雖然如果哪個演員自己踩自己的劇、我會覺得拿人家的錢還要踩一腳的行爲很不地道,但是……如果劇真的很爛,爲啥不可以呢?

再有一點是關於保密問題,除非有片方書面許可,否則演員本人及工作人員都要對劇永久保密,比如劇本物料等,現在很多劇的劇本都可以在網上買賣,這點倒是很有必要。

但還是那個問題:泄露劇本和物料的,不一定是演員這邊的人,劇組的每一個工作人員、也就是片方那邊的人,可能性也很大啊。

當然,這個就要看片方那邊如何與工作人員籤協議了。

總而言之,新規還是很有意義的,如果真的能落到實處,不說影視圈風氣會煥然一新,至少,演員作爲一個“來錢快”的行業,“性價比”大大降低了,想要賺錢,還是得認真演戲,國產劇的水平總歸會有些許提升吧。

不過我覺得……

光約束演員是不夠的,此消彼長並不是好事,是不是也該對出品方多一些約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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