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宏網山東

記者從信用中國(山東)網站獲悉,山東聖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施工被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爲“濟章綜執處字〔2022〕第0277號”的處罰信息顯示,山東聖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2021年5月份在濟南章丘區聖泉路於321省道交叉口北50米章丘區刁鎮化工產業園山東聖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內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建設複合纖維用高標準廠房及配套公用項目案,屬於未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施工的違法行爲類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四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七十三條,《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五條之規定,參照《濟南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建設部關於印發〈工程設計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07〕86號)附件3-21-1:建築行業(建築工程)建設項目設計規模劃分表,2022年5月11日,濟南市章丘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罰款21.736萬元。

資料顯示,山東聖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4月18日,註冊地位於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刁鎮工業開發區,法定代表人爲徐傳偉,是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圖片來源 信用中國網站)

原標題《未辦理許可進行施工 山東聖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罰21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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